摘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两个准则都规定,对支付给雇员的权益工具(如股份或股份期权)应作为费用进行确认,对取得的服务要以相关权益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对于以现金结算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等等。尽管两者在重要的规定上保持了一致,但是在细节上也存在着差异:
第一,对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核算范围不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对所有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来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仅适用于主体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还适用于接受商品的过程中以股份为基础的核算。其中,商品包括存货、易耗品、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无形资产和其他非金融资产。另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核算范围包括主体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或以发行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选择权的交易,而我国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两个准则都规定,对支付给雇员的权益工具(如股份或股份期权)应作为费用进行确认,对取得的服务要以相关权益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对于以现金结算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等等。尽管两者在重要的规定上保持了一致,但是在细节上也存在着差异:
第一,对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核算范围不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对所有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来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仅适用于主体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还适用于接受商品的过程中以股份为基础的核算。其中,商品包括存货、易耗品、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无形资产和其他非金融资产。另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核算范围包括主体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或以发行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选择权的交易,而我国的准则中没有提及主体具有选择权的处理。
第二,在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部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更为明确。对于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规定: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这实际上要求主体对等待期进行估计,那么如果主体对等待期长度的估计发生变化了呢?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做出进一步的明确,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当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如果后续的信息表明给予期间的长度与以前的估计不同,如果有必要的话,主体应修正其对给予期间长度的估计。
第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内在价值法的运用做出了具体规定,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提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对于在极少数情况下,主体在计量日可能无法按要求可靠估计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时,主体应当在最初取得有关商品或对方提供服务时,即后续在每一个报告日以及最终结算日,以内在价值计量权益工具,并将内在价值的任何变化确认为损益。
第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包括取消和结算均做出了规定,而我国没有相应的规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主体对于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可以作出变更。例如,主体可能降低授予雇员的期权的行权价格(如对期权重定价),这将使期权的公允价值上升。主体应确认导致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安排的公允价值总额提高或者是对雇员有利的变更的影响。而对于主体在给予期间取消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对所授予的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因未满足给予条件而取消的授予除外)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主体对于取消或结算应作为加速给予处理,对取消或结算授予时支付给雇员的任何款项作为权益回购处理,支付金额超过所授予权益工具在回购日的公允价值的部分应确认为费用,等等。
第五,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规定了对权益工具的数量和行权价格等信息的披露,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披露的要求更为详细。对于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其确定方法。相比之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更为详细,要求主体披露确定期权公允价值所采用的期权定价模型和对该模型输入变量、预计波动率等方面的信息,而且对于主体直接计量本期取得的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主体应披露该公允价值是如何确定的信息,这一点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要求。对于影响主体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要求披露当期的费用总额,但是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还要求披露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所产生的负债。
责任编辑 张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