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意味着年所得额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均需自行到各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这种申报方式尽管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方便税务机关的管理和降低征税成本,但存在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积极性不高及相关税务配套措施迟滞等问题。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从申报方式上着手,应改目前代扣代缴的自主申报方式为“先征后退”的自主申报方式。“先征后退”就是先不计费用扣除额,而按照收入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年底纳税人再通过如实申报到税务机关办理填表申请退税或税收补贴。这种申报方式透明、简单,纳税人为了年末退税也会尽力保存好各种发票、票据,积极性自然会提高。
2、从自主申报纳税方式的配套建设上着手,应加快税务稽查配套建设。首先,我国应加快推进纳税人税务编码制度,将税务编码证打造成另一张“居民身份证”,即纳税人的各种收入都必须填写该代码,然后汇集到税务部门。这样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化处理就可以有效地掌握纳税人的各种收入情况,从而控制和审核个人的纳税申报。其次,税务部门应和银行等部门合作,共享信息,以加强对偷税漏税...
不久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意味着年所得额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均需自行到各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这种申报方式尽管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方便税务机关的管理和降低征税成本,但存在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积极性不高及相关税务配套措施迟滞等问题。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从申报方式上着手,应改目前代扣代缴的自主申报方式为“先征后退”的自主申报方式。“先征后退”就是先不计费用扣除额,而按照收入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年底纳税人再通过如实申报到税务机关办理填表申请退税或税收补贴。这种申报方式透明、简单,纳税人为了年末退税也会尽力保存好各种发票、票据,积极性自然会提高。
2、从自主申报纳税方式的配套建设上着手,应加快税务稽查配套建设。首先,我国应加快推进纳税人税务编码制度,将税务编码证打造成另一张“居民身份证”,即纳税人的各种收入都必须填写该代码,然后汇集到税务部门。这样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化处理就可以有效地掌握纳税人的各种收入情况,从而控制和审核个人的纳税申报。其次,税务部门应和银行等部门合作,共享信息,以加强对偷税漏税者的监控。
3、从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着手。随着我国逐步向“宽税基、低税率”的转变,今后税务执法机关在进行税法宣传的基础上,应严格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偷税、漏税者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