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误区一: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是指导性的制度,企业会计内控是企业内部的管理事务,不一定严格执行规范
会计内控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会计内控制度是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控制,它不仅是企业内部的管理事务,更牵涉到国家、投资者及债权人等社会公众的利益,必须由国家统一程序来保证。因此,《内部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范畴,具有强制性。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和本规范,结合系统或部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试行不是试点,所有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误区二:会计内控是会计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
企业会计内控是企业内控制度的核心,企业内控最根本的动因是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进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财务会计工作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会计资料特别是原始凭证是由企业各个部门的人员经手的,在会计事项办理...
误区一: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是指导性的制度,企业会计内控是企业内部的管理事务,不一定严格执行规范
会计内控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会计内控制度是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控制,它不仅是企业内部的管理事务,更牵涉到国家、投资者及债权人等社会公众的利益,必须由国家统一程序来保证。因此,《内部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范畴,具有强制性。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和本规范,结合系统或部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试行不是试点,所有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误区二:会计内控是会计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
企业会计内控是企业内控制度的核心,企业内控最根本的动因是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进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财务会计工作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会计资料特别是原始凭证是由企业各个部门的人员经手的,在会计事项办理过程中,可能因手续不全、凭证不足、某个环节控制不严而导致会计资料失真,或者个人营私舞弊,最终给企业造成损失。所以,建立健全互相牵制的会计内控制度,需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个部门共同协作,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有效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会计内控的实际作用。
误区三:有书面的制度文件即表明会计内控制度已建立,执行与否另当别论
有些公司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建立了切合实际的内控制度,但对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程序性检查后发现,许多制度并未落到实处。比如,对外投资的会计内控,制度上规定要进行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和跟踪问效,实际上,一笔投资款的支出仅仅企业领导人签字了事,既拿不出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无集体决策的书面记录,更无采取跟踪问效的具体措施。
“建立”包括“订立”与“实施”,“订立”制度的最终目的在于“实施”,“订立”不等于“建立”。企业在订立了内控制度后,将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业务层面,并强化对实施过程的控制,考核其实施效果,真正发挥内控制度的作用,才算“建立”了内控制度。
误区四:制止“向上越权”,忽视“向下越权”或者超越岗位职责的越权
比如,企业对各个管理层都设定了资金支出批准的权限区间,高管人员一般不会“向上越权”,但往往会向下跨区间审批,认为“大额资金都能批,怎么小额的不能批?”又如,总经理秘书越过由办公室主任批准的内控程序,直接找总经理签字报销出租车费,总经理的行为就属超越岗位职责的越权。高管人员往往错误地认为“向下越权”不是“越权”。其实,这种“向下越权”或超越岗位职责审批,都是越权行为,它将阻碍内控制度本身的顺利执行,最终使企业内控形同虚设,变成少数高管人员行权的天下。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授权权限行事,各负其责,权责明确,层层管理,相互牵制,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误区五:用“经验”代替内控制度
会计人员良好的个人经验、素质或职业道德是保证内部控制有效的关键因素之一,但“经验”、“品德”不能代替内控制度。因此,企业要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会计内控建设的意识,树立风险观念,改“习惯”为制度,变“经验”为程序,将一些习惯做法逐步加以归纳总结,形成书面制度,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整理成办事流程。同时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杜绝经济业务过程的差错及舞弊行为。
误区六:用一般的财经规章代替内控制度
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以政府文件为办事依据的传统习惯。如,一些公司老总认为,只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就能控制费用开支,不必再制定费用内控制度。其实,对费用支出制定开支标准、开支范围是费用内控的重要手段,但只能规范资金的使用,不能从制度上防范成本费用支出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因此,要将相关财经规章制度中有关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开支范围的规定纳入费用内控规范,建立较为细致、完整的费用内控制度,包括成本费用的岗位责任制、预算、授权、审批、监督检查等,从而对成本费用进行严密的控制。
误区七:制定的会计内控制度无需考虑控制成本,越细越好
如果一项制度的控制成本大于风险或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和浪费,那就是一项失败的制度,会计内控的订立与执行也需考虑成本效益,有些细小的项目,或者是具有时效性要求的项目(如企业的投资商机等),控制程序太复杂会导致整个组织运行的低效率甚至带来严重的后果。
因经营管理的性质、管理的任务、生产经营的产品、管理状况、经营状况、员工素质及思想观念不同,以及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条件等存在差异,不同企业内控的任务、内容、重点和主要环节各不一样,因此,控制的设置要考虑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兼顾可操作性和控制成本的合理性,将企业重大的经济业务事项纳入重点控制范围,确定关键控制环节与控制点。比如,集团公司可把筹资、投资列为重点控制对象,以商业物流为主业的子公司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列为重点控制对象等,而相对细小的、不甚重要的项目与环节则总体控制,以最小的控制成本达到最大的控制成效。
误区八:重应收账款等债权的催收制度,轻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普遍对应收账款等债权的内控管理较为重视,一般均建立了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但对信用管理制度的建设较为薄弱。如,商业物流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状况的调查和长期往来客户资料的建立等不够重视,不能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以致在筛选客户、与诚信客户保持长期联系、从源头上控制公司债权安全等方面产生疏漏,造成损失。
企业缺乏严格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因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而受骗上当等,由此造成大量的经济纠纷和交易损失,形成庞大的债权资产。这时,光靠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即使执行到位,也很难追回债权。因此,企业在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等内控管理的同时,应注重建立自己的信用管理体系。
误区九:重银行贷款等筹资债务的控制,轻授信交易履约计划的管理
一般来讲,企业对银行贷款等筹资环节的内控较为重视,能及时制定还贷计划并执行,避免银行罚息,但却往往忽视欠销售方企业的债务,能拖则拖,形成庞大的应付账款等负债,导致违约现象频频发生,影响公司的信誉。实际上,债务人的恶意拖欠一旦超出债权人的可容忍程度,债权人将会提起诉讼,而授信企业(债务人)因对债务管理重视不够,或者没有准备充足的资金以备支付,将可能因债务危机而导致破产。为避免企业违约信誉受损,企业在强化对银行贷款债务管理的同时,要重视授信交易履约计划的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制定授信交易履约计划,专人负责,及时安排资金,严格履行付款约定。
误区十:企业建立并实施了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内控制度,但忽视监督与奖惩制度
监督与奖惩制度是企业执行内控制度的保证,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奖罚不明确,造成责任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就会影响企业内控制度的运行效果,甚至使内控制度不能长期坚持下去。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奖惩制度的关键在于重视运行内部审计控制。内部审计控制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再控制。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合规、有效,由内部审计机构进行评价,可以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审计结果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落实责任制,奖罚分明,才能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
责任编辑 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