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8 作者:唐欲静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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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票据是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签发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一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可自由流通的有价证券。在各类票据中,最常见的是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商业汇票完整地体现了支付手段、信用手段、结算手段、融资手段和投资手段的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已经将这些票据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并通过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运作方式,使票据的融资性功能得以充分地开发。
一般来讲,票据融通过程包括三个环节:票据发行——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其中,票据发行是首要环节,它以真实商品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面向工商企业发行,票据发行决定了票据贴现和票据承兑的规模。票据贴现处于中间环节,也叫流通环节,它是票据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而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行为。票据贴现有直贴、转贴现和再贴现等多种形式。票据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它也是票据业务的终结,意味着商品交易的完成。从上述三个环节可以看出,票据业务涉及两方面信用关系(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和多方当事人(出票人、持票人、承兑人、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票据的签发、承兑、贴...
票据是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签发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一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可自由流通的有价证券。在各类票据中,最常见的是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商业汇票完整地体现了支付手段、信用手段、结算手段、融资手段和投资手段的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已经将这些票据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业务,并通过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运作方式,使票据的融资性功能得以充分地开发。
一般来讲,票据融通过程包括三个环节:票据发行——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其中,票据发行是首要环节,它以真实商品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面向工商企业发行,票据发行决定了票据贴现和票据承兑的规模。票据贴现处于中间环节,也叫流通环节,它是票据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而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行为。票据贴现有直贴、转贴现和再贴现等多种形式。票据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它也是票据业务的终结,意味着商品交易的完成。从上述三个环节可以看出,票据业务涉及两方面信用关系(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和多方当事人(出票人、持票人、承兑人、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通过票据市场把企业、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各种关系层级传递、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实体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票据业务发展迅速。自2000年以来,全国票据融资余额年均增长均超过了70%。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票据融资余额为1.63万亿元,约占全国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在2005年新增的2.4万亿元贷款中,新增票据融资的比例占到两成,而在新疆、广东、江苏等省份的这一比例甚至超过了三成。
一、票据融资的功能
票据业务主要有两方面功能,一是支付功能,即作为商业信用的支付中介;二是融资功能,即以承兑和贴现方式获得资金融通。长期以来,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和强调,而其融资性功能却在现有的体制内被局限在较小的范围内。事实上,作为重要的短期融资工具,票据融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得到长期而广泛的运用。《票据法》实施后,我国对票据的融资功能已逐渐加以重视,票据承兑与贴现市场的融资规模迅速扩大,票据融资正在成为企业重要的短期融资工具之一。
从不同的市场参与主体看,票据融资主要可以实现以下两方面功能:
一是政策性融资功能。政策性融资功能指中央银行通过票据再贴现来实现货币政策的意图。从理论上讲,再贴现利率是央行调控市场利率的重要工具之一。当央行提高再贴现率时,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融资的成本增加,迫使金融机构减少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即减少决定其信用额度的准备金,从而压缩对客户企业的贷款;反之,则是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即增加准备金,从而对客户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目前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再贴现利率为2.7‰(3.24%),而工商银行对企业的直贴利率为2.85‰,这样,商业银行以较低的资金成本从中央银行取得融资,扩大自身的信用额度,进而放大对企业的信贷资金;而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利率影响了市场利率的变化,从而实现央行货币政策的调控功能。
二是商业性融资功能。相对于政策性融资,票据业务通过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等操作手段使市场筹资、融资更为方便,已成为各金融机构和企业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金流动性、降低信用风险、增加资产收益的有效工具和改善服务的重要手段。由于商业票据的融资功能适应了多层次的市场需求,增加了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因此在货币市场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商业银行的角度说,通过票据贴现利率的市场化浮动,可以实现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调节资金供求状况、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实现盈利等目标;从企业的角度讲,以银行为信用中介而经过承兑的票据,信誉较高,易于贴现和转让,方便企业融资;从整个社会金融业来讲,A银行的承兑也为B银行贴现创造了条件,B银行因为资金短缺本来是为客户办理贷款的,而现在为之签发了银行承兑汇票,由A银行充当了资金供应的角色,使银行间的资金作了一次有效的、低风险的融通。
二、票据融资在企业融资中的优势及风险防范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票据融资在企业融资活动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1、手续简便,门槛较低。企业如果申请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待信贷审批结果的时间至少在3个月以上,而且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问题亦相当普遍。而申请商业汇票只需提供申报资料、商品供销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同时存入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即可。若银行作为承兑人,一般要求出票企业已在本行开户,并具有相应的综合授信额度;若企业作为承兑人,还要求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由此可见,票据作为以银行信用、优良企业信用为保证的优质金融资产,风险较低、安全性高,通过票据融资门槛较低、手续简便,同时办理时间也较短,通常为1~3天。例如,诺基亚公司凭借其承兑人良好的信誉,仅在4个月内就从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累计贴现融资11.1亿元。
2、融资成本较低。与银行借贷相比,票据贴现融资的低成本优势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出票企业以很少的手续费和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存款即可获得大于或数倍于保证金的商业票据,即具有融资放大的功能。一般而言,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保证金缴存比例从0~100%不等。例如,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客户收取30%的保证金,则意味着客户如果存入30元的保证金,即可获得100元的承兑汇票,这100元的票据无需支付利息,只需支付约5‰的手续费即可,而且保证金存款还能够获得正常的活期存款利息。相比银行贷款而言,如果借入100元的资金,不仅要为此支付利息,而且增加了财务风险。另一方面,票据贴现利率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融资成本较低,风险较小。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贴现利率应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但由于票据业务竞争激烈、政策解释和管理口径不一致等,实际执行的贴现利率不断下降,且不同地域间商业银行执行利率的政策也各异,致使贴现利率已低于再贴现利率,更远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目前,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一般在2.8‰左右,与现行半年期银行贷款利率5.58%相比,节约了近一半的利息,如果算上节省的贷款审批时间和审批手续,票据贴现的融资成本会更低。例如,某企业持有一张面值为100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因需流动资金,提前两个月申请贴现,贴现率为2.8‰,则贴现息为:1000000×4×0.0028=11200(元),该企业实际获得的票款为:1000000-11200=988800(元)。
3、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得到提高。中小企业自身资金实力较薄弱,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较高。假如一个总资产百十万元的小企业,如果与其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采用季度结算货款的方式,那么一笔二三十万元的货款往往要占用好几个月,这就可能使小企业陷入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而票据融资则能帮助小企业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例如,小企业可以要求购货方开出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并持票到银行申请贴现,凭借大企业良好的信誉,小企业实现了短期融资的目的。事实上,在企业授信额度内,银行常常用循环开票的方式,提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尽管票据融资以银行信用和优质企业信用为保证,风险较小,然而,在实际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业务复杂性所衍生的风险正逐步显现,因此,企业在票据融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风险防范。
1、业务层面的风险。《票据法》规定,票据业务必须以真实贸易为背景,即不允许发行以纯粹融资为目的的票据。实际上,经过多次转让之后,票据持有人已经不再是具有真实资金需求的供货企业,票据业务可能已经脱离了实体经济,演变为专门以融资或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加之票据业务门槛低、流动性强、风险小的特征,易导致票据融资扩张过快,从而造成市场混乱,甚至引发伪票案件。企业在票据融资业务中必须注意加以防范。
2、政策层面的风险。随着票据市场的高速发展,贴现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而再贴现利率仍采取固定利率。市场化的利率容易受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央行提高贷款利率以及市场资金面松紧的影响,因而波幅较大,有时甚至低于再贴现利率,出现再贴现利率与贴现利率的“倒挂”现象。2005年底至2006年初,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贴现利率仅为2.2%~2.5%左右,转贴现利率也已滑至再贴现利率之下,在1.7%~1.8%之间徘徊,使得再贴现工具基本淡出票据市场。政策层面的变化必然通过再贴现率和转贴现率传导到企业层面,进而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企业在票据融资决策中,关注政策层面的变化有助于应对未来的风险。
责任编辑 闫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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