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财务总监应当按照找准定位、不越位、不缺位的原则,解决出资人到位问题;落实参与权和知情权,寓监督于参与之中;正确把握“加快”和“规范”的辩证关系,督促被监管企业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快改制步伐;通过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组织监控企业的日常财务活动等,使所有者及时获得内部信息,降低所有者监督成本,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做好基础工作,是有效实施改制监督工作的必要铺垫
进驻企业后要先行调研,摸清底数。在对企业资产质量状况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重点调研企业的长期投资和对外担保等项目,在动态监控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变化的同时,防止出现企业汇总户数“丢失”及或有负债不实的情况。应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认真搞好资产(特别是账外资产)、往来款项、股权等的登记和管理,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在工作中要实施财务联签制度,并使之成为办事程序的一部分,以随时掌握企业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二)实现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和把握关键控制点是规范企业改制的工作重心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等的规定,财务总监...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财务总监应当按照找准定位、不越位、不缺位的原则,解决出资人到位问题;落实参与权和知情权,寓监督于参与之中;正确把握“加快”和“规范”的辩证关系,督促被监管企业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快改制步伐;通过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组织监控企业的日常财务活动等,使所有者及时获得内部信息,降低所有者监督成本,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做好基础工作,是有效实施改制监督工作的必要铺垫
进驻企业后要先行调研,摸清底数。在对企业资产质量状况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重点调研企业的长期投资和对外担保等项目,在动态监控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变化的同时,防止出现企业汇总户数“丢失”及或有负债不实的情况。应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认真搞好资产(特别是账外资产)、往来款项、股权等的登记和管理,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在工作中要实施财务联签制度,并使之成为办事程序的一部分,以随时掌握企业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二)实现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和把握关键控制点是规范企业改制的工作重心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等的规定,财务总监应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所有者权益为目的,找准切入点,坚持协助不包办、促进不干预的原则,对进入程序的改制企业进行全程跟踪,确保企业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其中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控制点是规范企业改制的工作重心。一是计划制定和方案论证。参与年度改制计划的制定和改制方案论证,建议企业把握好改制工作的力度和节奏;吸引外资及国内同行业非公有制企业等参与收购国有产权,使改制方案论证成为多种国有资产退出方案选优的过程;确保依法落实国有企业对改制企业担保责任解除、其他国有企业对改制企业的债务、特别是金融债务等问题。二是清产核资环节。以产权登记为线索,核查账面未反映的被投资单位,防止整户丢失企业资产;重点审查是否隐瞒账外资产,财产清查有无遗漏;损失认定证据是否充分,不需支付债务是否全面反映;资金是否核实准确,产权界定是否清晰。三是财务审计环节。重点审查账外资产是否入账,有无收入不及时结转,虚增负债问题;化资本性支出为收益性支出,虚增费用问题;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相互混淆,利用“预提费用”等账户调整损益,进而人为调控净资产的问题。四是评估阶段。检查中介机构是否由出资人直接委托,对于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应重点审核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标准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企业提供评估的资产范围是否全面,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否包括在内,有无低估资产、高估负债行为等。五是产权是否入市交易。国资委披露的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进入市场交易情况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进入市场交易的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成交价格平均高出评估值的10%,而不进入的普遍低于评估值30%左右。因此,要重点检查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割单,看转让底价是否严重低于评估值。六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采用查阅会议记录、决议和核实账项等方法,重点审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方案是否经职工大会审议;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是否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职工安置方案实施前,是否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折抵资产数额是否经劳动部门审核,折抵挂账对应资产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建议企业将评估后的资产状况、职工工龄补偿年份等上墙公示,并设举报电话,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检举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七是审查购买国有产权的资金来源。审查企业管理层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是否执行了《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是否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是否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担保等。
(三)抓好制度落实,是规范企业改制的有力保证
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要求,财务总监要督促企业集团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实现制度和程序的综合配套,同时把财务总监对企业改制过程的监督职权具体化。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制度落实。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检查企业对有关改制方面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一般问题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资委反映。
(四)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是规范企业改制的必要
包括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配合最终形成步调协同、手段互补和信息资源共享的监督合力;经常与同行进行横向工作经验交流,通过借鉴其他单位的监督工作经验,加强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的防范;加强与工商管理、房产和土地管理及劳动等部门的联系,注意查阅以上部门对外提供的资料,及时掌握企业隐瞒对外投资、隐匿财产、虚报职工折抵人数等行为的外部证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 闫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