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8 作者:郑朝晖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会计系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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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各类企业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体系,它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可能会极大地改变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由此会不会导致盈余管理(利润操纵)盛行?这是社会各界最关心的话题。一些人士对此表示了担心,也有人认为不必担心新会计准则会沦为利润操纵的工具。那么,事实真相是什么呢?
一、公允价值成争议焦点
新会计准则最大的亮点是公允价值的引入,最大的争议点也是公允价值的引入。基本会计准则及部分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引入是谨慎的,强调在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才适用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准则规定优先使用历史成本。《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具有商业实质前提下才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股份支付》、《企业年金基金...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各类企业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体系,它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可能会极大地改变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由此会不会导致盈余管理(利润操纵)盛行?这是社会各界最关心的话题。一些人士对此表示了担心,也有人认为不必担心新会计准则会沦为利润操纵的工具。那么,事实真相是什么呢?
一、公允价值成争议焦点
新会计准则最大的亮点是公允价值的引入,最大的争议点也是公允价值的引入。基本会计准则及部分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引入是谨慎的,强调在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才适用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准则规定优先使用历史成本。《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具有商业实质前提下才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股份支付》、《企业年金基金》、《金融工具》等具体准则中虽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却并没有规定其适用的前提条件。
公允价值计量有两大难题,第一是不易取得。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下,企业采用权益法时要求对被投资单位的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调整,实务界难以接受该规定,最近准则指南作了妥协,规定“如果无法取得被投资方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以账面价值计量,但要在附注中说明。”实际上,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是相当广泛的,相当部分的资产初始或后续计量都用到公允价值,包括企业并购中的购买法。目前对交易性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是实务中有相当部分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并没有市价,只能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而金融资产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价是相当复杂的,需要购买昂贵的软件和数据库。当前我国金融业的财务资源及人力资源水平都难以胜任这个定价任务,更何况非金融行业7第二是容易操纵。公允价值是一种虚拟价格,它本质上是一种会计估计,主要依赖于管理层的职业判断。如果有市价那还好办,要是没有市价就只能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目前最常用的估值技术是现值技术,现值技术有三大参数:现金流量、折现率及折现年限,这些参数的估计都有很大的弹性,实务中很难对预测性的财务数据真伪作出判断。而且既然是预测,当然会有偏差,可即便这种偏差很大,理论上也不能认定是故意滥用公允价值。
二、资产减值不得转回风波
新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方面的规定主要有四大变化:一是计提范围不同。旧准则有八项计提,采用新准则后,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其余的资产都是计提的对象;二是资产减值转回范围不同。旧准则规定所有资产的计提都允许转回,而新准则规定长期资产的计提不允许转回;三是计提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旧准则规定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进行计提,新准则规定非金融资产按照此方法计提,金融资产则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四是计提的对象发生变化,旧准则规定全部按单项资产计提,新准则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新会计准则刚出台时,媒体和分析师们对“资产减值不得转回”的规定有一定程度的误解,误以为上市公司会在新旧准则衔接之际的2006年年报以巨额资产减值转回以对付该规定。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资产减值都不得转回,只有长期资产的减值才不得转回。而据统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所有的减值准备中所占份额只有13%,而且长期资产减值转回在实务中也比较少见,2006年上市公司的中报中也没有发现这个迹象,所以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当然有人认为“资产减值不得转回”可以遏制利润操纵,但这与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会出现“资产减值转回”风的预测一样,是没有客观依据的,因为大部分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不得转回”只是“关闭了一扇平时大家很少走的门”,对遏止利用资产减值转回操纵利润问题的效力不大。
三、新会计准则的最大利润操纵点:购买法
购买法是假定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净资产的一项交易,因此应以实际支付的款项或放弃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算购买成本,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合并成本超过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摊销;合并成本若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则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从购买日起,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应合并到主并企业的损益表中,但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转到主并企业。
2006年,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即将完成,全流通指日可待。2006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购支付手段和财务安排将多样化,现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手段的运用为收购兼并创造了良好条件,我国将迎来新一轮的并购高潮。与此同时,自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开始实施《企业合并》准则,该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采用权益联营法,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采用购买法。历史上,我国换股合并的公司几乎都采用权益联营法,而且相当部分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此次在会计处理上将面临重大变革。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黄世忠教授曾在《会计数字游戏》一书中指出、购并重组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制造盈利”的机会,更给了舞弊者们清洗报表的大好时机。于是我们不断地看到每逢并购重组之际,许多创造性的会计手法便纷纷登台亮相。有时,我们甚至发现,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会为了进行利润操纵而刻意寻求合并或重组的机会。企业合并最常用的方法是购买法,而购买法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企业管理当局在并购中通常使用以下几种创造性的会计操纵手法:
(一)操纵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
在确认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要分别确认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时,可以在购买方账上确认“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西方企业在合并时往往先确认巨额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资产然后注销,这样可以在合并当期确认巨额的非经常性支出,以减少以后年度商誉减值的压力(以前规定商誉要定期摊销)。这一招我国上市公司很快就会注意到。
(二)操纵重组准备
根据《或有事项》准则,企业合并时,可以在购买方账上确认“重组准备”以及“预计环境负债”等或有负债,负债增加意味着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减少,也就是商誉的增加,由于负债转回可以增加以后年度的利润,而商誉减值的计提主观性又较强,西方一些企业大量使用“重组准备”等“甜蜜罐准备”并在以后年度转回,此举也可能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游戏的新手法。
(三)操纵商誉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商誉不再定期摊销,而应定期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减值计提非常有弹性,可提可不提,所以准则规定商誉减值测试不得转回。但是,购买方在分配合并成本时,却可以将商誉抬高,虚减资产或虚增负债以形成秘密准备,等到以后期间释放。可以说在并购会计魔法中,商誉是魔头。
在对购买成本进行分配时,利润操纵者往往掌握三条基本原则:第一是尽量少确认除“正在进行中的研发项目”外的可辨认资产;第二是尽量多确认预计负债,包括诉讼、重组、担保、环境等事项引发的预计损失;第三是尽量多确认“正在进行中的研发项目”并一次性冲销,以少计商誉。通过以上操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以后年度资产摊销、减值等压力,并秘密储备潜在的净资产在以后期间转化为利润。
四、新会计准则的最大杀手:金融工具
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最难的是金融工具系列准则,正因为其技术难度系数高,所以其操纵空间也比较大。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包括CAS22《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CAS23《金融资产转移》、CAS24《套期保值》、CAS37《金融工具列报》,其实CAS11《股份支付》严格来说也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这五个准则学习起来有相当难度,一是有大量的金融专业术语,二是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也相当复杂,这两点导致金融工具准则成为会计准则的拦路虎。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培训班对金融工具准则的介绍基本停留在分类及基本确认和计量上,也没有深入分析四个准则的全部内容。根据笔者的理解,金融工具至少在以下四方面非常容易引发利润操纵: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目前将金融资产分为四大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这四类金融资产中还可以进行重分类,后三类资产可以重分类成第一类资产,持有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相互重分类。四类资产实行的是不同的后续计量原则,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实行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但前者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而后者则直接计入权益;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到期投资采取摊余成本后续计量。资产定性不同往往对企业当期损益会造成直接影响,美国发生的财务舞弊案中有一些就是采取混淆资产性质来操纵利润的。
(二)资产证券化
CAS23《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要解决的重点内容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问题。资产证券化最主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标准,一个是特殊目的载体是否需要并表。安然设立了长达60页名单的SPE(资产证券化载体),目的是将安然的部分金融资产转移到SPE上,安然终止确认所转移的该部分金融资产时确认巨额的金融资产转移收益。但事后发现,安然滥用了SPE会计,以安然设立的众多SPE之一的Raptor(猛兽)为例,安然对Raptor的资产做出了保值承诺,这样就要承担Raptor的资产减值风险。本来,Raptor作为安然资产证券化的SPE,安然仅以投入的资产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以转移资产为责任限额,如果SPE经营失败,也不连累安然的其他资产,Raptor投资者的利益并不随转移资产价值的下跌而受影响,所以并不承担Raptor的风险,而实际上Raptor投资者购买的并不是Raptor的股票而是对安然公司的债权,这相当于一个期权交易,安然出售了一个Raptor资产的看跌期权,Raptor的投资者拥有Raptor资产的看跌期权。为了防范类似安然利用SPE的利润操纵行为,我国《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或持有一项看涨期权的,使用转移资产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应当在转移日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以避免利用资产证券化隐瞒债务。
(三)套期会计
宋献中在财政部《金融工具会计》课题报告中指出:套期会计是衍生工具会计中最复杂的部分,它包括了套期关系的认定、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套期会计核算、套期的披露等诸多方面,处理方法复杂,技术难度较大,列报成本较高,因此,无论是对准则的制定者还是实务工作者都有相当的难度,而且,报表使用者对套期会计也难以理解。尽管新会计准则对套期会计制定了相当严格的判定标准,但由于套期关系的认定、套期有效性的判别都依赖于管理者的职业判断,加上报表使用者本身的知识背景以及对企业的信息掌握并不完备,这就为管理者实施操纵和滥用套期会计提供了机会。复旦大学施欢欢、鲁直、张文贤的文章则对安然公司在2000年年报附注中对于交易目的的衍生合约和套期保值目的的衍生合约分别采用逐日盯市的会计处理和保值会计处理进行了介绍。在逐日盯市会计方法下,用于交易目的的远期合同(Forwards)、互换合同(Swaps)、期权(Options)和能源运输合约以公允价值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价格风险管理中的资产和负债”项,同时将未实现的收益及损失确认在“其他收入”中。套期保值会计用于非交易目的的合约。当用于保值的合约标的与被保值标的价格的变化有较大相关性时,即保值合约能起到保值作用时,用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当发现保值合约不能起到保值作用时,停止使用套期保值会计,对保值合约价值的变化确认收益或损失。也就是说管理层可以主观判断某一衍生工具是用于保值目的还是交易目的。如果是交易目的,就可以按公允价值调整合约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相应的收益或损失。
(四)公允价值的确定
我国金融工具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一致,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一直有争议。复旦大学施欢欢、鲁直、张文贤在文章中介绍:安然破产案引起了人们对美国能源公司中普遍使用的逐日盯市(Mark-to-Market)会计处理的关注。逐日盯市会计处理使得能源公司可以把从相关能源合同中获得的将来的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益。逐日盯市会计是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允许的,公司通常在每个季度末对能源合同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将账面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同时确认相应的利得和损失。因此,管理层在使用逐日盯市会计的时候具有很大的操纵空间。依据GAAP(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基于公开交易市场的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好依据,应被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如果市场报价不能得到,GAAP要求公司基于市场中可得的最好的信息估计公允价值。由于很多能源交易合同的市场报价并不存在,公司必须根据市场上相似的合同和估价技术的结果来确定价格。当使用估价技术或模型时,公司用于估计价值的最好的信息包括近期的现货价格和远期价格。能源价格曲线表示能源商品1~5年的远期价格。这是从市场中可以得到的。很多能源合同期限超过5年。因此,只有很小一部分的能源合同有直接可得的公允价值。超过5年的远期价格必须估计,所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常,从长期看价格更具有稳定性。安然披露用于估价其能源交易合同的市场价格反映了“其在考虑多种因素后的最佳估计,包括标准合约交易价、场外交易报价、时间价值和合同保证的不确定因素等”。但由于对于如何确认能源合约是否出于交易目的以及如何确认能源合约的公允价值均存在管理层主观判断的因素,投资者很难通过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因此,只看财务报表很难看出安然的盈利质量到底怎样。
新会计准则给人的感觉是给企业管理当局以更多的会计选择权,会计弹性空间越来越大,会计准则呈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精神。然而,即使是在我国会计标准执行监管最严厉的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虚假披露仍然比比皆是,在这样一个会计诚信道德缺失的背景下推广新会计准则,必然面临着道德风险的挑战。由于新会计准则在确认、计量、披露方面的主观性增加,报表编制者的自由裁量权大大增强,会计信息由谨慎向中性过渡。为防范利用新会计准则的自由裁量权操纵利润,我国证监会应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修订,以适应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潮流。会计准则有灰色地带也并不可怕,只要在报告上作了充分说明,投资者识别了上市公司的会计操纵伎俩就不会受误导。财务会计和披露是联体的,既要作好会计的规范,更要作好披露的规范,惟有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的利润才会是“阳光下的利润”。
责任编辑 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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