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作者:刘爱东 王慧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商学院)
[大]
[中]
[小]
摘要:
跨国钢铁公司并购国内企业的背景
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经历了试探期、徘徊期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未能掀起高潮,直到2000年以后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的并购步伐才大大加快。2005年以来,跨国公司对国内钢铁上市公司的并购此起彼伏,这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有着极其深厚的国内外背景。
(一)跨国钢铁公司并购的国际背景。1994年全球范围内开始掀起了一股新的企业并购浪潮,其中世界钢铁企业间的收购、合并、重组浪潮尤其引人注目。1997年,德国的蒂森公司与克虏伯公司合并,并于1998年收购比利时的库克利公司;1999年,英国钢铁公司和荷兰的霍高文公司合并;2000年,美国钢铁公司收购斯洛伐克国营钢铁公司VSX;2001年,法国尤吉诺尔集团、卢森堡阿贝特和西班牙阿赛拉利亚三家钢铁企业重组合并为阿赛洛钢铁集团;2005年印度米塔尔钢铁公司并购美国国际钢铁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的钢铁企业。这些并购不但是生产国际化、资本国际化、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更是跨国钢铁企业面对全球钢铁产能严重过剩、世界钢材市场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全球钢铁产业集中度偏低的情况下,寻求竞争优势、迅速拓展市场份额和进行战略调整的必然结果。通过并购与重组整合资源,全球...
跨国钢铁公司并购国内企业的背景
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经历了试探期、徘徊期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未能掀起高潮,直到2000年以后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的并购步伐才大大加快。2005年以来,跨国公司对国内钢铁上市公司的并购此起彼伏,这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有着极其深厚的国内外背景。
(一)跨国钢铁公司并购的国际背景。1994年全球范围内开始掀起了一股新的企业并购浪潮,其中世界钢铁企业间的收购、合并、重组浪潮尤其引人注目。1997年,德国的蒂森公司与克虏伯公司合并,并于1998年收购比利时的库克利公司;1999年,英国钢铁公司和荷兰的霍高文公司合并;2000年,美国钢铁公司收购斯洛伐克国营钢铁公司VSX;2001年,法国尤吉诺尔集团、卢森堡阿贝特和西班牙阿赛拉利亚三家钢铁企业重组合并为阿赛洛钢铁集团;2005年印度米塔尔钢铁公司并购美国国际钢铁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的钢铁企业。这些并购不但是生产国际化、资本国际化、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更是跨国钢铁企业面对全球钢铁产能严重过剩、世界钢材市场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全球钢铁产业集中度偏低的情况下,寻求竞争优势、迅速拓展市场份额和进行战略调整的必然结果。通过并购与重组整合资源,全球钢铁业正力图达到更经济的生产规模、更合理的专业分工与地理布局,形成强大的、更具竞争力的企业集团,甚至组成跨地区、跨国界的世界钢铁企业巨头。
(二)跨国钢铁公司并购的国内背景。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施改革开放政策20多年来,因政策限制以及企业发展欠成熟等因素制约,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进入方式仍以兴办三资企业和新建企业为主,外资对我国企业的并购始终未能得到真正的发展。2002年,《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的相继出台,为外资并购打开了方便之门,这不但有利于规范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行为,而且有利于保护并购双方的合法权利,外资并购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同时,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中国市场作为其全球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已经将如何在高速增长的中国取得有利的市场地位提升到全球战略的高度。
尽管自1997年以来我国钢铁企业经过重组建立了湖南华菱集团、上海宝钢集团、辽宁特钢集团、东北特钢集团、四川长城特钢公司、武钢集团鄂钢有限公司,但钢铁行业生产集中度仍然不高,高端产品产能不足、低端产品严重过剩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我国800多家钢铁企业中,500万吨以上规模的钢铁企业只有15家,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5%;而日本的前六大钢铁企业的产量就占据了日本全国钢产量的90%。从全球范围来看,2004年世界钢铁产量在800万吨以上的前26家企业中,中国只占了5家。2005年7月出台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正式拉开了我国钢铁产业并购重组的序幕,加之国内钢铁产能过剩、铁矿石价格飞涨、国际钢铁巨头继续扩大规模,以及国内钢铁公司间的并购重组进程加速,给相关公司带来了价值重估的投资机会。我国钢铁业大规模重组并购的时代已悄然来临。
跨国钢铁公司并购的动机分析
跨国钢铁公司并购我国钢铁企业属于横向并购,有助于形成技术、资金和管理三个层面的规模经济。从我国的市场环境看,跨国钢铁公司并购的动机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获得传统理论中的区位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垄断优势。在并购时跨国公司可充分利用我国的自然资源、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以及难以界定价格的要素如技术、经验等。同时、并购原已在我国有垄断优势的大型钢铁企业,更可获得垄断优势与规模经济。
(二)快速打入中国市场,获取较强的市场实力。跨国公司并购我国钢铁企业本质上受资本“不断追求高利润率”的本性驱动。在国际钢铁产业产能过剩的形势下,钢铁产业资本必然寻找其出路,相对而言,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是这些资本转移的重要目的国。跨国公司将并购活动作为了解我国钢铁市场的切入点,为进一步大量投资作铺垫。米塔尔钢铁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就曾明确表示,并购华菱管线是一次很关键的收购,它使米塔尔在世界上增长最快的钢铁市场获得了一个生产平台。
(三)绕过关税壁垒与贸易摩擦、降低交易成本。采用绿地投资方式建厂不但周期长,而且熟悉中国复杂的市场环境、建立客户网络要花费大量成本。跨国公司在并购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无形资产(技术、管理经验、品牌、商誉等)来改善目标公司经营,也可以从目标公司获得无形资产(销售网络、客户资源等),改善自己的处境并获取协作收益。
(四)将潜在竞争对手转化为合作伙伴,形成自己的价值链以加强竞争优势。跨国钢铁公司通过并购国内企业,实际上减少了竞争对手,弱化了市场竞争强度,可以增强其对全球钢铁产业的影响力甚至控制力,最终谋求全球利益最大化。
跨国并购浪潮下我国钢铁企业的战略对策
从2000年起,我国钢铁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5%;2003年,钢铁工业增加值2824亿元,占我国GDP的2.42%。钢铁行业能否稳步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国际钢铁集团并购的背景下,我国钢铁企业如何摒弃以往“各自为战,自成体系,自我发展”的狭隘思路,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并充分利用世界先进技术、资金和市场进行企业组织结构的重大调整,提高我国钢铁工业参与经济全球化和抵御市场竞争风险的能力是亟需考虑的战略课题。
对于我国钢铁企业而言,是独立发展做大做强,还是偏居一隅求细求精,或是与外资企业融为一体?必须正确地分析内部和外部环境,权衡自身的优势与劣势,以采取正确灵活的应对策略。
首先,要攻城略地。就是要积极地进行并购活动,扩大经济规模,确立行业领先者的优势。目前产业组织结构演进的趋势是形成以合作竞争型准市场组织为基础的“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的竞争动态演进型产业组织结构。国家和地区间的竞争实质上是各国大企业、大集团间的竞争,衡量国家经济实力的标志之一就是该国拥有大企业、大集团的数量。因此,我国钢铁企业应该以《钢铁产业政策》为指导,通过同业并购整合和战略联盟等方式组建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减少钢铁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钢铁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升级,增强钢铁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与外资巨头相抗衡的实力。
其次,要借力使力。就是以积极的合作和学习的心态面对强大的跨国资本,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引入适合自身发展的跨国钢铁公司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加速行业优胜劣汰。国内钢铁企业在牢牢把握控股权的基础上,吸收一定比例的跨国资本,通过与跨国公司一定程度的资本结合以促进相互合作,借助境外战略投资者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国有钢铁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在选择境外投资者时,国内钢铁企业应注意以下标准:①企业之间的产品和业务应有紧密的关联度,产业、产品构成上下游关系,能够进行项目合作、资源整合,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②具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领先技术,通过引进其新技术、新工艺,能够促进产品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③拥有知名品牌,市场开拓能力强,有畅通的营销网络和采购体系,特别是具有拓展国际市场的优势、条件和经验,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④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实力,自有资金充足,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⑤拥有先进的企业文化,能给企业带来先进的现代管理理念;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具有并购和重组其他企业的成功范例。如莱钢的产品结构以普通建筑用型材为主,是国内仅有的两家能提供全尺寸建筑H钢的厂家之一。而阿赛洛作为国际上最大的H型钢生产商,其拥有的核心技术与市场优势正好符合莱钢技术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战略思考,这也是阿赛洛入选成为莱钢境外战略投资者的重要条件。
第三,要防守反击。应采取积极的防御策略,防止跨国钢铁公司的恶意收购。跨国公司并购国内钢铁企业虽然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同时又可能产生很多问题,如恶意收购、市场垄断、失业、国有资产流失和对国内的基础行业资源的垄断性掠夺等。当跨国钢铁公司对国内企业进行敌意收购,且这种敌意收购可能危及该企业的管理层、员工、股东利益乃至企业的独立发展目标时,除了国家应完善法规建设外,企业还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企业的防御并购的策略,防止恶意收购。在国外,企业的并购防御策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并购要约前的并购防御策略,如董事轮选制、绝对多数条款、双重资本重组、毒丸计划等;另一类是并购要约后的防御策略,包括特定目标的股票回购、诉诸法律、降落伞计划、焦土政策等。这些策略都值得我国企业研究、学习、借鉴和运用。
责任编辑 李斐然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