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集中核算是按照统一会计核算机构、统一会计管理形式等“六统一”的原则,对各基层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进行集中核算的制度。在资金管理和核算监督方面,会计集中制发挥了以下作用:各单位所有的银行账户都要清理、撤销,由会计中心开设统一账户,规范了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防止收支不入账,切断了“小金库”的资金来源;通过对各单位每笔支出的审核,实现了对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同步监控,解决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支出监督和管理“缺位”的问题;对不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中心有权“退票”,对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在处理会计业务的过程当中,不是“领导说了算”,而是“制度说了算”,而且,由于会计岗位从各单位中独立出来,财务人员之间的制约也明显加强,财务主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的机率大大降低。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体制的制度创新,其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成效亦显而易见,但是在实行过程当中,仍存在某些单位认识不到位、对改革不支持、财务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等问题,为职务犯罪提供可乘之机。因此,笔者认为,除应加强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宣传力度并及时修订财务制度外,还应进一步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
1、加强会计...
会计集中核算是按照统一会计核算机构、统一会计管理形式等“六统一”的原则,对各基层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进行集中核算的制度。在资金管理和核算监督方面,会计集中制发挥了以下作用:各单位所有的银行账户都要清理、撤销,由会计中心开设统一账户,规范了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防止收支不入账,切断了“小金库”的资金来源;通过对各单位每笔支出的审核,实现了对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同步监控,解决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支出监督和管理“缺位”的问题;对不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中心有权“退票”,对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在处理会计业务的过程当中,不是“领导说了算”,而是“制度说了算”,而且,由于会计岗位从各单位中独立出来,财务人员之间的制约也明显加强,财务主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的机率大大降低。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体制的制度创新,其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成效亦显而易见,但是在实行过程当中,仍存在某些单位认识不到位、对改革不支持、财务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等问题,为职务犯罪提供可乘之机。因此,笔者认为,除应加强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宣传力度并及时修订财务制度外,还应进一步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
1、加强会计中心制约机制的建设。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由会计中心统一审核、统一把关,中心会计人员掌握着一定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人员与各单位联系日益密切,人们难免会提出疑问,今后会不会出现以往各单位“分散腐败”向会计中心“集中腐败”转移的情况?为此,笔者认为,除了加强会计中心自身的作风建设外,必须健全制约机制。一是构建会计人员的责、权对等机制,并对其进行监督。二是实行岗位轮换制度,以防止会计人员因与被审核单位“过从甚密”而不正确履行其职责。三是实行主管部门(财政局)对会计中心工作事后监督检查制度。
2、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单靠财政部门一家,难免受到权利和人情的干扰。此外,会计中心对各单位的制约只能体现在拒付上,存在被动性,尚不能对各单位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主动和综合性治理。因此,需要由纪检、监察部门出面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增强集中审核的权威性,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可及时进行处理,对职务犯罪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同时,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分析各单位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防范措施。
3、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全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建设,笔者认为,应当把会计中心纳入预防犯罪工作的社会体系之中。检察机关是打击职务犯罪的职能部门,可及时介入案件,并可通过办案查找分析产生犯罪的原因,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会计中心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并可为检察机关及时提供反腐信息,二者结合,打防并举,以增强反腐败的合力。
4、推行财政支出公开制度,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应将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采用一定的方式定期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人大依法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但目前对预算的监督只停留在每年审议政府预、决算报告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会计档案集中保管,可通过会计中心定期报送材料,使人大代表和常委及时了解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同时,应通过会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政府各部门的收支情况,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以促进各单位形成廉政的自我约束力。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