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9 作者:王仲兵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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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上反倾销立法与实践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是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程度;其二是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真实性。因果关系很大程度上具有逻辑推理性,业界尚不存在被一致认可的因果关系证明方法。各国反倾销裁定报告中所表明的因果关系事实上只是在阐述因倾销行为对申诉企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程度,并没有直接证明或告诉我们倾销行为与这些被影响指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及程度。本文试从反倾销产业损害与财务数据对应性的角度,提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相关财务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
一、产业损害的综合评定
按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认定产业损害至少要考核和调查15个经济指标,这15个经济指标可以分成八类或八组。这些规定基本上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且对上述15项经济指标的评估不是机械地列举,而是调查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详细、全面、公正和客观地评估国内产业状况的基础上,依据多数或多组指标以及它们的发展趋势来综合评定及合理地推理,做出损害是否存在的认定。
实践中,根据国际国内已裁决的反倾销案公告中所列出的数据,下述因素是各案中共同的也是最重要的经济变量,包括:①调查期内倾销国...
国际上反倾销立法与实践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是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程度;其二是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真实性。因果关系很大程度上具有逻辑推理性,业界尚不存在被一致认可的因果关系证明方法。各国反倾销裁定报告中所表明的因果关系事实上只是在阐述因倾销行为对申诉企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程度,并没有直接证明或告诉我们倾销行为与这些被影响指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及程度。本文试从反倾销产业损害与财务数据对应性的角度,提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相关财务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
一、产业损害的综合评定
按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认定产业损害至少要考核和调查15个经济指标,这15个经济指标可以分成八类或八组。这些规定基本上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且对上述15项经济指标的评估不是机械地列举,而是调查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详细、全面、公正和客观地评估国内产业状况的基础上,依据多数或多组指标以及它们的发展趋势来综合评定及合理地推理,做出损害是否存在的认定。
实践中,根据国际国内已裁决的反倾销案公告中所列出的数据,下述因素是各案中共同的也是最重要的经济变量,包括:①调查期内倾销国向国内出口的倾销产品年平均销售量的变化率;②调查期内倾销国向国内出口的倾销产品在国内年平均市场份额的变化率;③调查期内国内生产企业的类似产品年平均的销售量的变化率;④调查期内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类似产品在国内年平均市场份额的变化率;⑤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业年平均开工率的变化:⑥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业年平均税前利润的变化率。
二、产业损害与财务数据之间的对应性
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中,倾销与产业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分析可以基于财务视角构建分析指标体系。因为:
1、产业损害是“结果”,虽然这一结果会有诸多表象但可以用财务数据直观地加以表达。由于对产业损害的确定是一系列外在指标的综合评定,而这些指标的定量化就表现为一系列的财务指标。因而,我们可以借助财务指标作为产业损害调查的起点。
2、由“果”导“因”的过程就是一系列综合指标的分解还原过程。从财务学视角来看,财务数据与具体业务之间有着严谨的内在一致性。因为财务数据的形成过程就是将企业所有业务都利用一套固有规则的“集成”,显然,加工后的财务数据是企业业务运行结果。
3、“结果”与“原因”之间存在着按因果关系逐层衍生展开,直至形成能够反映企业经营变化的底层原因,从而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按照会计事项的内在因果关系链而展开的分析体系。就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而言,产业损害是结果信息,而表达产业损害的形成原因则是业务信息,能否借助一套科学的分析指标体系将两者有效地融合是问题的关键。
4、基于因果关系链而构建的分析指标体系可以成为有助于法律确认的监管标准,这意味着按照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来形成信息体系具备说服力,也就是说,依据事物本身内在因果关系而构建的分析指标体系构成了个案指标的统一标准。
5、结果信息与业务信息(原因信息)之间的逻辑划分层次的确定。由于研究的目的是为产业损害调查提供指引性财务分析方法,因而原因信息一定要分解至与进口产品倾销行为直接相关的业务层面。
6、倾销与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问题,必须关注国际惯例这一技术层面,因而对于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的结果信息就可以选择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规定的至少要考核和调查的那15个经济指标,它们构成了财务指标分析的逻辑起点。
7、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技术分析的制度背景差异问题,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国内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问题;其二是不同行业的企业差别化问题。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会影响指标的普适性。
8、财务报表是企业一切业务活动的最终表现,形成财务报表数据的会计账户是其基础,也是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中的“最佳可得信息”,因而也就成为了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的最直接关注点,成为调查的突破口。
9、因果分析时应考虑审查因素的全面性,但某一项因素具有否定性并不意味着整个裁定的不成立,这表明遵循因果关系分析过程中也要防止出现孤立地将进口产品与某些损害因素单个对照,而应该承认进口产品与损害因素恶化之间总体上存在耦合性。
10、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因果关系财务分析资料应具备可信性这一根本要求,即披露的财务数据是真实与公允的。这里的公允是指恰当地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较大程度决定着产业损害调查的质量,因而基于财务视角的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遵循因果关系链分析的前提是会计信息质量评价。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中的会计信息主要是面对盈余管理问题,即在可选会计政策内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有目的的干预。
有关反倾销调查中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国外研究都证实,在反倾销调查中,申诉企业有动机通过盈余管理降低报告收益,以获得法庭的有利裁决或政治上的有利支持。由于会计数据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及裁决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而会计数据包含着可操控应计利润和不可操控应计利润两部分,因而从常规上看申诉企业有可能存在调低会计盈余管理的行为。国内学术界对中国反倾销申诉企业是否也存在盈余管理行为的研究较少。然而,我们确信如下假设的合理性:在反倾销调查中,我国的申诉企业同样有动机通过盈余管理降低报告收益,以获得政治上的有力支持。面对这样的制度合理性假设,我国进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的前提是确定申诉企业反倾销盈余管理的程度,以判断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因为从国际惯例来看,如果提供的财务数据被查出虚假成份或失实,则申诉企业被认定存有欺诈行为,会陷入被动甚至导致申诉失败。
三、反倾销产业损害相关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初步构想
基于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标准的含义以及损害与财务数据之间的对应性,连同会计信息对产业损害调查的极大决定性,建立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相关财务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及技术路径是:
1、根据每一选定的结果信息的核心指标,采用因果分解或还原的方式将结果信息逐层向下衍生直至底层因素,由结果信息衍生至底层原因信息就形成了递阶层次结构。考虑到国际惯例,可将结果信息按照WTO指标表述为15个经济指标。当然,不同结果信息的拆分层次可能不同,要根据每一经济指标自身内在规律进行衍生,拆分的底层是与进口产品倾销行为最具相关性的层面。
2、对每一结果信息的底层因素按照与倾销发生的相关程度进行检验,借以决定产业损害调查的观测点或测度指标。遵循如下思路:(1)根据相关性大小将全部底层因素分类,使得类别底层因素之间相关性较高,而不同类之间相关性较低。(2)确定类别底层因素的代表性财务指标以形成测试指标及观测点特征描述。将底层因素中与倾销行为有较强相关性的代表性财务指标所涵盖的业务称为倾销动因。
3、行业特征的权变性研究。由于不同行业有着各自的行业特征,由此在总体上遵循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对于具体情节的因果关系界定尚不完全一致。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的权变性体现为:①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的基本指标体系相同,但观察侧重点会有区别,不同行业有不同特征值。②基于产业、产业代表资格及关联企业等界定的可能差异,存在由单一行业代表企业与多企业累计评估的不同情况,底层因素变化与倾销行为的相关性可能并不会完全一致,体现为指标值的综合评定标准上的差异。③产业损害调查期间与其他期间在财务分析指标上差异的正确认识,即调查期间与其他期间的变化的内在驱动因素的准确辨析。④反倾销措施主要是保护与进口倾销产品同类产品的相关国内民族产业的利益,但在强化保护的同时,也应注意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从反倾销程序法来看,消费者意愿在任何环节都无法表述,更难以被接纳。像欧盟的反倾销措施就经常被谴责为保护主义,违背自由竞争原则并让欧洲消费者支付账单。
4、实证检验及操作指导。我国已经在多个行业发生过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并且形成了多个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因而,应结合这些裁定对构建的反倾销产业损失调查指标体系进行整体一致性检验,并相应地形成供实践运用的科学的操作细则。另外,还应关注反倾销调查会导致国内产品、进口非倾销产品与进口倾销产品之间竞争结构发生变化,进而会引发各自财务指标呈现某种负相关性变化,即转移效应的存在会使两类产品的指标值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向变化,两者有着互相印证作用。
5、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的未来工作延伸。我国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保护产业安全工作的前置化,构建了我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但是,对于这项工作的后续延伸却有待加强,即对先前进口反倾销措施的经济效果评估。也就是说,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中,在关注测试指标的变化状况及与倾销行为的相关性同时,还应考虑上下游相关产业的联动效应。
责任编辑 张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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