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9 作者:段毅才 赖永添 (作者单位:财政部企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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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意大利中小企业概况
意大利素有“中小企业王国”之称,其企业数量之多、规模之小,是其他发达国家所不可比拟的。根据2001年的全面统计(该统计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共有企业407.54万户,其中规模在1~9人的占95.23%;10~19人的占2.98%;20~49人的占1.25%;50~99人的占0.31%;100人以上的占0.23%。在产业分布上,2005年制造业占45%,服务业占40%,农业占15%,对比1980年,服务业所占比重上升了10个百分点,制造业和农业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随着服务业的日益发展,企业规模进一步呈现小型化趋势,如托司卡那地区(TOSCANA),企业平均人数从1980年的4.4人减少到2001年的3.4人。
意大利2004年实现GDP10523亿欧元,位于世界第六位,其中由中小企业实现的份额占到50%以上。同时,在制造业中,大约有40%的中小企业采用了“下承包”方式(即中小企业为大企业生产零部件),从而使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形成一种稳定的产业链关系。因此,可以说,意大利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为欧盟成员国,意大利执行欧盟的中小企业标准,即:
一、意大利中小企业概况
意大利素有“中小企业王国”之称,其企业数量之多、规模之小,是其他发达国家所不可比拟的。根据2001年的全面统计(该统计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共有企业407.54万户,其中规模在1~9人的占95.23%;10~19人的占2.98%;20~49人的占1.25%;50~99人的占0.31%;100人以上的占0.23%。在产业分布上,2005年制造业占45%,服务业占40%,农业占15%,对比1980年,服务业所占比重上升了10个百分点,制造业和农业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随着服务业的日益发展,企业规模进一步呈现小型化趋势,如托司卡那地区(TOSCANA),企业平均人数从1980年的4.4人减少到2001年的3.4人。
意大利2004年实现GDP10523亿欧元,位于世界第六位,其中由中小企业实现的份额占到50%以上。同时,在制造业中,大约有40%的中小企业采用了“下承包”方式(即中小企业为大企业生产零部件),从而使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形成一种稳定的产业链关系。因此,可以说,意大利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为欧盟成员国,意大利执行欧盟的中小企业标准,即:
上述标准中,从业人数是主要指标,有些企业只要依据从业人数标准就可确认企业类型,但有些企业除了以上三个标准,还应考虑企业的“独立性”标准,即不受大企业所控制,中小企业具有完全独立的特征。
在组织形式上,意大利许多中小企业建立在传统手工业,家传技艺和现代个人专利的基础上,具有浓厚的家庭和家族企业的色彩,因而大多采取形式灵活、费用较低、管理简单的无限公司形式。无限公司除了个人公司以外,还包括SAS、SNC两种形式,前者的股东有些没有投票权,属于集体名义公司;后者的股东人数有限,属于合伙公司。近年来,意大利政府也倡导中小企业采用有限公司形式,即SRL,SPA两种形式,前者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上市;后者属于资合公司,可以上市。
二、意大利中小企业的特点
(一)产业集群。意大利中小企业以地域为中心,大量的同业企业有机集中分布在同一地区,形成产业集群现象。如非亚特汽车制造厂是意大利的大企业,在都灵地区带动了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都灵地区自然形成了汽车产业集群地。这样,一群具有专业分工的中小企业和中介组织在一定地域集合形成了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生产网络。同时,意大利国家各级政府不是对任何地区都投资,而是依据产业政策,按照产业集群地将有关资金直接下达到企业。因此,产业集群不仅仅是中小企业的简单聚合,而是大量相互联系的中小企业的有机体,是对经济景气状况变化具有弹性的经济体系。
意大利每个工业区主要发展一种产业,区内的中小企业大都从事同一行业的生产活动,形成了“一区一业”的产业集群发展特点。这种“区”往往是由一个或几个小型城市或乡镇自然发展而成的没有固定边界的区域或地带。“一区一业”的产业发展模式,有利于技术扩散、商业服务和形成规模效应。各工业区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摇篮”,这是中小企业“规模化”经营的一种模式。
(二)技术创新。在意大利北部和中部,以一些中小市镇,甚至村落为中心,形成了为数众多的从事丝绸、纺织及服装、玻璃制品、陶瓷面砖、五金机械等生产的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在这些企业中,过时的“古董”设备和先进的新型设备并存,手工作坊和自动化生产并存。从20世纪80年代初,这些传统产业的中小企业在意大利新技术、能源和环境委员会的组织和帮助下开始将微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引入生产过程,变革传统的生产工艺,进行工艺创新。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和竞争需要,研究开发技术先进的新产品,实现产品升级换代。2001年,意大利全国技术研发费用占GDP的1.1%,主要是大企业的投入,中小企业一般不愿花费太多的研发费用。但近年来,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也在增长。
(三)专业化经营。中小企业按照地域进行同业集合,体现了专业化的特征。独立经营的生产型中小企业,尤其注重专业化经营,从设立目的、设备投资、产品生产,到市场开发、技术创新,全过程体现着专业化经营的特点。意大利企业家认为将生产经营资金用于投资证券买卖、房地产经营等非主业方面的做法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四)国际化经营。意大利国土面积30.13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800万,市场容量有限。因此,企业注重国际化经营,各级政府也予以鼓励和引导。2004年,意大利进出口贸易总额5992亿欧元,占GDP的56.9%,其中出口总额3018亿欧元,占GDP的比重达28.7%。中小企业也呈现国际化经营的特征,中小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在50%以上。意大利企业家认为,在国际化经营中,企业生存的关键不在于规模大小,而在于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专业化经营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有利于在国际化经营中充分发挥竞争优势。
三、意大利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
(一)中介服务体系。意大利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遍布各行业、各地区。除了中小企业商会、手工业联合会以外,成立于1946年的意大利中小企业联合会(CONFAPI)尤其重要。该组织重要的职责之一,是帮助会员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和财政拨款。根据与银行签订的优惠协议,该组织协调给予企业的贷款,银行必须降低开户费和利率,并每半年检查一次。同时,对于欧盟和大区政府用于企业扩展、研发与培训、国际化经营等特定的资金支持项目,该组织也帮助企业按照规定申报。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该组织早于1981年就会同商会和7户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了担保公司,专门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据介绍,其担保能力可以按照注册资本放大30倍,对企业的担保额可以占到企业贷款总额的50%,担保费按照0.4%~0.5%的比例收取。2004年,该组织成功地帮助企业贷款4000万欧元。
(二)法律支持体系。根据欧盟的有关条款,所有欧盟成员国必须在遵守欧盟规则的前提下制定本国的政策、法规。欧盟认为只有市场才是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但并不禁止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在欧盟的统一制度安排下,意大利政府调整了传统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式,主要依靠欧盟的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但是,仍然有健全的法律支持体系。以伦巴第大区为例,该区仅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方面的法律制度就有5个之多,内容涵盖企业到国外参股、收购国外私人企业或在国外投资设立新企业、资助企业市场调研和开展可行性分析及境外展销等。
(三)政策支持体系。主要是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国外投资、技术研发、职工培训等。1、政府出资25%设立SIMEST有限责任公司,帮助意大利企业到国外投资收购企业。该公司最多可以贷给企业90%的国外投资款,按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50%计算利息,且操作快速,对企业的申请,90天之内给予答复。2、国家设立“滚动基金”,不以赢利为目的,专门支持企业到指定的、欧盟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投资收购企业或者创办新企业。3、支持职业培训。职业培训经费由欧盟通过意大利大区政府下达给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个人和企业不需支付培训经费,欧盟还要检查经费使用和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职业培训一般都由中介机构举办,个人自愿参加。意大利的雇员合同规定,企业对30岁以下的雇员应当进行培训,政府在雇员的税收待遇方面给予优惠。企业与雇员签订合同时,应当约定职业培训的内容,以后由雇员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参加各种培训的要求,再由企业安排。4、补助研发费用。意大利以及欧盟均对企业技术研发给予经费补助。意大利的国家研发咨询中心是政府拨款的机构,它可以为企业提供发展问题的咨询服务,企业通过该机构取得研发补助。对于国家或者欧盟补助的研发项目,政府会派人检查执行情况。如果研发获得成功,则要上缴5%的项目利润。
(四)科研支持体系。意大利的众多科研机构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有效的支持,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意大利工商部下属的工业性应用研究机构,它属于全国第二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环境、能源方面的新技术研究,向中小企业积极推广已成熟的技术成果,帮助企业发展。例如,普拉托地区是意大利重要的纺织产业集群区,国立的佛罗伦萨大学在该地区设有研究机构,研究成果通过技术公报,无偿推广给中小企业,或者大学与企业联合开发技术。可以说,每个产业集群区内,专业化的科研机构(包括大学)已经成为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技术依托,并和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总之,在意大利国内,政府、科研机构、金融组织与中介机构是保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四、意大利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给予我们的启示
(一)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意大利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归纳为:一是有利于市场自由竞争和反垄断;二是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三是有利于社会就业;四是有利于解决发展不平衡和落后地区问题;五是有利于经济调整;六是有利于未来发展。扶持中小企业,表面看是扶弱、扶困,但随着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质上是坚持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是发展经济、扶持未来,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有中小企业的大规模改制以及非国有企业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日益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此,我们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对发展中小企业应当具有全面的、长远的、战略性的科学认识和评价,加强对中小企业问题的战略研究,探索家庭和家族企业等适合中小企业存在的形式,进一步揭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律,增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科学性和自觉性,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体制环境和政策体系。
(二)适时调整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思路和方式。过去,我们贯彻“抓大放小”的方针,对中小企业往往一改了之、一放了之。现在,《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发展中小企业制定了政策措施,政府部门应当实行“四个转变”:一是从单纯“扶大扶强扶优”转为扶大与扶小、扶强与扶弱、扶优与扶困并举;从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提供扶持转为以社会公共管理者身份提供扶持;从面向国有中小企业的扶持转为面向全社会中小企业的扶持。二是从重管理、轻服务转为立足服务的科学管理,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三是从政府直接给企业投资转为政策引导、经中介环节扶持企业,改变资金扶持与政策扶持相脱节的现象,改变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提高资金扶持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四是从突出政策优惠转为政策引导、资金跟进同体制机制创新、各层次各方面配套服务相结合,健全扶持中小企业自主创业、资金融通、信用担保、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的配套政策措施和社会服务体系。
(三)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与完善,都需要培育和发展大量的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体系,首先,要逐步减少其“官办”和“垄断”色彩,分清政府职能与市场中介组织的角色定位,剥离公共服务与盈利性服务。其次,大量引入民间资源,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方面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社会中介组织,在限制一些政府机构以行政权力寻租的同时,公平地向所有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无偿或低成本的必要基础服务,特别是可以通过适当的民办公助形式,主动扶持民间中介机构的发展,发挥其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功能,从而逐步建立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也要加强立法,有效约束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促进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创建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市场秩序。
(四)重点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疑难问题。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纷繁复杂,最为突出的是资金融通难、技术创新难的问题。重点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促使中小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
在解决资金融通问题方面,国家可以在加强金融监管和财政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有效发挥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从中小企业的特点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切实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重。在按照金融市场发展要求进行改组现有商业银行体系的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可以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入股,增强资本实力。政策性银行也可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并改进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扩大贷款质押范围,增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灵活性。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和进行项目融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吸引国际金融组织投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引导、吸收民间资本组建多种形式的信用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形成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在解决技术创新问题方面,国家已经把企业自主创新放在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考虑。鉴于中小企业总体上疏于技术创新,导致技术和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高、销路不好,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息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推进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调整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扶持民间资本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研开发机构,同时,对有助于提升我国传统产业的成熟技术和新兴支柱产业发展的先导技术,可以由政府采购后无偿提供给中小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发挥财税政策的调节作用,大力培育技术市场,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鼓励国有科研机构向中小企业开放试验室,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并鼓励创办各种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科技中介组织,引导他们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
责任编辑 张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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