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9 作者:刘建 屠姗姗 范军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
[大]
[中]
[小]
摘要: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和资产处置问题事关重大。一个企业集团往往有很多的下属控股公司: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资不抵债,破产成本匮乏,这些企业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职工安置问题;另一部分是新成立的公司,虽然没有沉重的债务负担,但是缺少厂房、设备等优质资产。这时在上级集团这个“媒人”的撮合下,两个公司可以进行一次非传统意义上的资产置换,各取所需,以实现各自效益的最大化。
一、案例背景资料
B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和A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隶属于同一上级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B公司是老国有企业,A公司是国有老企业改制的公司。作为B公司主体企业的工厂是A公司的前身。A公司和B公司处于同一行业。
B公司成立于1993年。市场需求偏好的变化和两亿多元的历史负债使得B公司从一开始就处境艰难。在岗职工和下岗职工的生活没有保障。
A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为1096万元,上级公司投资300万元,占27%,是第一大股东。近几年,在“绿色环保”口号的倡导下,市场对一些机械性比较强而污染性比较小的产品产生了很大的需求,而A公司的产品恰恰符合...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和资产处置问题事关重大。一个企业集团往往有很多的下属控股公司: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资不抵债,破产成本匮乏,这些企业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职工安置问题;另一部分是新成立的公司,虽然没有沉重的债务负担,但是缺少厂房、设备等优质资产。这时在上级集团这个“媒人”的撮合下,两个公司可以进行一次非传统意义上的资产置换,各取所需,以实现各自效益的最大化。
一、案例背景资料
B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和A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隶属于同一上级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B公司是老国有企业,A公司是国有老企业改制的公司。作为B公司主体企业的工厂是A公司的前身。A公司和B公司处于同一行业。
B公司成立于1993年。市场需求偏好的变化和两亿多元的历史负债使得B公司从一开始就处境艰难。在岗职工和下岗职工的生活没有保障。
A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为1096万元,上级公司投资300万元,占27%,是第一大股东。近几年,在“绿色环保”口号的倡导下,市场对一些机械性比较强而污染性比较小的产品产生了很大的需求,而A公司的产品恰恰符合这样的特点。利用这个商机,A公司迅速发展。A公司本身无债务负担,但困难之处在于缺乏充足资金购置固定资产以扩大经营规模。
基于这种情况,在上级公司的安排下,B公司和A公司进行了一次资产置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应用资产置换的原因分析
(一)资产置换的基本概念
一般来说,资产置换是资产剥离的一种具体的实现形式。通常所说的资产置换,是指以上市公司之外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置换出上市公司原有的劣质资产,以保持上市公司永远是一个优质资产的组合。上市公司资产置换的目的一般是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主营市场。资产置换具有方式简便、节约收购现金等优点。
资产置换也是买壳上市的一种资产注入方式,很多时候表现为一家非上市公司为了上市,选择、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将公司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置换等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整个运作途径可以概括为:买壳——借壳,即先买壳,再借壳。注入优质资产是收购方培育壳公司的重要手段。置换目标企业的不良资产,其方式为:一是用新入“壳”大股东的优良资产置换原不良资产;二是出巨资购置优质资产。从理论上讲,前者也就是大量优质资产的注入,是目标企业扭亏为赢的捷径,但实行起来有一定难度;后者也就是出巨资购置优质资产,一方面要承担巨额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要冒很大风险。
(二)B公司与A公司的资产置换
从资产置换的理论来看,B公司与A公司之间进行的资产置换与传统理论意义上的资产置换是不同的。
A、B公司之间资产置换的具体做法是:B公司将自己的厂房、设备等优质资产租赁给A公司,据估算A公司需支付B公司租赁费700万元,用以安置B公司下岗职工。实际操作是,A公司并未直接支付B公司租赁费用,而是接纳B公司的下岗职工作为本企业正式职工,支付这些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基金等共700万元。这种资产置换的结果是:A公司得到了优质的资产进行生产,B公司的下岗职工得到了安置。即A公司用支付B公司的职工工资及福利基金的现金,置换得到B公司厂房、设备等优质资产。
(三)B公司与A公司之间资产置换的可行性
B公司和A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做法,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可以说是非常典型的。每个企业都在寻找适合自己的融资之路,在融资方面追求自主创新,以求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得以生存发展。当国有资产在B公司中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时,就把这些资产转移到A公司进行生产,使A公司得到发展。这样做既能盘活优质的存量资产,又能够解决困难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虽然上级控股集团只占有A公司27%的股份,但是资产所获得的收益要比在百分之百国家控股的B公司获得的高得多。在这个资产置换的过程中发生的只是资产使用权的转移,不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所以不但没有发生国有资产的流失,还使国有资产创造出了更大的价值。
三、该资产置换案例带来的启示
(一)职工安置问题是困难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建立的老国有企业实质上都是无限责任公司,所以职工安置问题必须由企业来解决。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给企业带来了非常沉重的负担,很多老国有企业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无法解决职工的安置问题。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而且职工的安置问题解决不好会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因此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是困难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并安排相当数额的专项资金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可见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是十分重视的,同时也更加彰显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不是每个企业都能走破产之路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进程中,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需要和企业发展的自身要求,那些经营不好、亏损或资金状况欠佳的劣势企业将被迫从两个途径进入要素存量流动市场进行重组:一个途径是企业兼并和合并,另一个途径即是引入破产制度,实行企业破产。既然B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什么不破产呢?在我国,很多困难企业之所以没有走上破产之路,主要源于我国破产制度还有很多的弊端。首先,观念更新难。长期以来,由于对破产这种机制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相当一批企业长期躺在政府扶持的怀抱中不愿意破产。其次,社会保障难。因为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一旦破产,职工就会失业,生活困难,而现在国家财政还不宽裕,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承担企业破产后所形成的社会保障责任。再次,资产变现难。由于缺乏中介机构,企业破产后,资产缺少变现和收购的市场,作价给银行也难以实行。最后,法制规范难。一方面行政干预是企业实施破产的一大障碍;另一方面,一些资产评估,交易秩序和债务的清偿尚缺乏应有的法律规范,因而难以及时有序地做好与企业破产相关的各项工作。此外,进行破产清算需要一笔相当大的费用,比如职工安置、资产评估、司法裁定、审计费用等。在对另外一家破产企业的调查中笔者发现,破产费用竟然高达破产资产的7%。而对大部分破产企业来说,本身已经债台高筑,更无法负担如此数额的费用,因此有很多其实已经濒临“死亡”的企业无法进入破产程序,这些企业已经成为其所属集团公司的沉重包袱。
(三)国有企业改革中应用资产置换这种融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
前述案例中,B公司是困难的老国有企业,但是它拥有知名的商标品牌以及厂房、设备等优质资产。A公司在成立之初缺乏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更缺乏像知名商标这样的无形资产。正是通过这种资产置换的方式,也就是B公司用自己的优质资产置换出用来安置职工的货币资产,使得在不给国家增加负担的情况下,B公司能成功地解决职工的安置问题,A公司可以利用B公司的优质资产得以发展,可谓一举两得。
(四)资产置换是过渡时期国有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这种资产置换的方式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它是过渡时期企业的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从《破产法》制定到现在,虽然破产已经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有困难的国有企业退出市场的主要方式,但不是每个企业都能走破产这条路。所以对于像B公司这样的企业来说,用资产置换的方式作为一种融资的手段不能不说是一个明智之举。
值得一提的是,前述案例中运用的资产置换方式并不是一种全新的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最近笔者从侧面了解了千余家企业,其中有很多的公司都是在集团的统筹下进行这种以资产置换取得用于安置职工的货币性资产的融资方式。由此可见,这种融资方式在国有企业改制实践中是比较普遍的,为国有企业不依靠财政拨款而自行解决职工安置费用探索了一条新的途径。
责任编辑 孙蕊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