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即将过去的2005年值得回味——这一年我国会计、审计领域亮点闪烁,令人振奋,特别是“中国会计精神”的响亮提出和准则体系建设的加快,颇有再次掀起“会计风暴”的前兆意味。
一、锻造中国会计精神
20年前,新中国诞生了第一部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从此,我国会计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会计人员管理、会计制度建设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为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进一步宣传贯彻会计法,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依法执业,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新的贡献,财政部发出了《评选表彰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的通知》。随着20位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的评出,会计楷模们的敬业精神和先进事迹必将成为推动我国会计发展的强大动力。
20位受表彰的会计工作者是全国1000多万会计人员的杰出代表,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会计精神。何谓“中国会计精神”,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作了精辟地论述:会计精神是会计行业繁荣与进步的内在动力,深刻长远地影响着会计事业的发展……中国会计精神应当是诚实守信的品格、客观公正的意识、开放广阔的胸襟和进取创新的追求。其中诚实守信是灵魂...
即将过去的2005年值得回味——这一年我国会计、审计领域亮点闪烁,令人振奋,特别是“中国会计精神”的响亮提出和准则体系建设的加快,颇有再次掀起“会计风暴”的前兆意味。
一、锻造中国会计精神
20年前,新中国诞生了第一部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从此,我国会计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会计人员管理、会计制度建设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为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进一步宣传贯彻会计法,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依法执业,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新的贡献,财政部发出了《评选表彰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的通知》。随着20位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的评出,会计楷模们的敬业精神和先进事迹必将成为推动我国会计发展的强大动力。
20位受表彰的会计工作者是全国1000多万会计人员的杰出代表,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会计精神。何谓“中国会计精神”,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作了精辟地论述:会计精神是会计行业繁荣与进步的内在动力,深刻长远地影响着会计事业的发展……中国会计精神应当是诚实守信的品格、客观公正的意识、开放广阔的胸襟和进取创新的追求。其中诚实守信是灵魂,客观公正是根本,开放胸襟是关键,进取创新是动力,四者构成了中国会计独特而丰富的精神内核。锻造中国会计精神,就是锻造中国高质量、高水平的会计队伍。我们欣喜地看到,繁荣会计理论、创新会计机制的构想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有明确的目标、具体的措施。
2005年6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建设发展战略。为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训目标、选拔和培养行业高级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了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是选拔行业高级人才的重要手段。通过实施此项测试,选拔一批优秀注册会计师,并对其进行跟踪培养和专门培训,全面提升其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使之成为能够承担国际业务、符合行业国际化发展要求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人才,进一步增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2005年9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通知》,对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组织领导、培训对象的选拔等作了明确规定,随文还发布了关于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实施方案、关于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项目选拔时间及安排,可谓周详具体。此项举措体现了人才强国的发展战略,可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又一批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进而在整体上大大提升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质量是关键,发展是根本,锻造中国会计精神有着丰富的内涵,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
二、加快会计准则建设,坚持会计国际趋同
经过几年的准备,2005年我国的会计准则建设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6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6月22日,发布了财务报表列报、外币折算、分部报告三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7月19日,发布了资产减值、企业合并、合并报表、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投资性房地产、捐赠与补助七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8月12日,发布了企业年金、职工薪酬、所得税、每股收益、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六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9月21日,发布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四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连同此前正式发布并实施、且准备全面修订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债务重组、收入、中期财务报告等16项具体准则,以基本准则为“旗帜”、由40项左右具体准则构成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即将形成。
与此同时,我国审计准则建设也在乘“趋同号”巴士从“中国站”出发。2005年,中注协先后发布了四项审计风险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工作底稿、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与治理层的沟通、计划审计工作、比较数据、对被审计单位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报告、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等项审计准则,业务质量控制、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等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等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代编财务信息等相关业务准则(征求意见稿)。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重构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一种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管理体制,基本打造出一支在质量和数量上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战略,以及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执业队伍,基本形成一套质量和风险控制严格、竞争有力有序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
在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坚持了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方向。上世纪80年代末期,西方会计学者提出了“当前的努力应当是积极推动各国会计制度(标准)的趋同化”(J.M.Rivera,1989)。笔者也曾撰文写道:“在会计界,从主张会计的国际协调到现在提出的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们认为,这不仅是字面的差异,而是实质内容的变化,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对会计国际协调的更恰当表述。”2005年9月,王军在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上,对会计国际趋同进行了科学完整的阐释,并高度概括地归纳了对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观点”,即:第一,趋同是进步,是方向;第二,趋同不等同于相同;第三,趋同需要一个过程;第四,趋同是一种互动。该“趋同论”被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所接受,并形成会议的“第一点”共识:“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会计国际趋同是大势所趋,是发展方向,中日韩三国支持会计的国际趋同,也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为实现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全球公认的会计准则的最终目标所作的努力。同时,三国也认为,会计国际趋同不等于相同,应当考虑各国特殊的国情,做到求同存异、趋同化异;会计国际趋同需要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会计国际趋同应当是一种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之间的双向互动。”
我国的会计(审计)准则建设,应当全面体现上述关于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四个“基本观点”,既不能照搬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未体现“过程”、未做到“互动”),也不能仅照顾国情、突出差异(未体现“方向”),惟有如此,才能构建我国科学合理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体系,并实现预期的经济结果(效果)。
如果说2005年是我国会计(审计)精神建设与会计准则(制度)建设蓄势待发的一年,那么,可以肯定,2006年将是我们会计界的大学习之年。新制定、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将正式发布,需要我们扎扎实实地学习、认认真真地理解,为会计准则的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具有中国会计精神的会计人,也会像中国的航天人一样,敢于迎接新世纪的挑战。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