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企业已逐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但从实施情况看,主要仍停留在解决职工养老资金层面上,尚未纳入企业激励机制和公司治理范畴。笔者认为,建立与企业激励机制和公司治理相统一的企业年金制度,应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一)用员工持股计划的思路设计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健全企业激励机制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将员工的未来利益与企业的长期绩效相结合,以实现对员工的长期激励。直接将职工养老金的提取与企业绩效、员工岗位、员工业绩持钩,是一种能够实现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可行性方案。这种方案的实施首先依赖一个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即能够合理地评价每一员工对企业整体绩效的贡献。然后按照个人对企业的贡献,计算当前应为该员工提取的养老金数额。不同岗位、工龄、业绩的员工,其贡献不同,养老保险基金计提的金额也不同,从而对每一员工能够起到一种激励作用。
(二)完善企业年资基金的入市制度、引入机构投资者——优化公司治理
1、企业年金基金“入市”的可行性。
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上海企业年金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等基金管理机构已纷纷参与资本市场投资,为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进入资...
目前,我国企业已逐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但从实施情况看,主要仍停留在解决职工养老资金层面上,尚未纳入企业激励机制和公司治理范畴。笔者认为,建立与企业激励机制和公司治理相统一的企业年金制度,应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一)用员工持股计划的思路设计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健全企业激励机制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将员工的未来利益与企业的长期绩效相结合,以实现对员工的长期激励。直接将职工养老金的提取与企业绩效、员工岗位、员工业绩持钩,是一种能够实现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可行性方案。这种方案的实施首先依赖一个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即能够合理地评价每一员工对企业整体绩效的贡献。然后按照个人对企业的贡献,计算当前应为该员工提取的养老金数额。不同岗位、工龄、业绩的员工,其贡献不同,养老保险基金计提的金额也不同,从而对每一员工能够起到一种激励作用。
(二)完善企业年资基金的入市制度、引入机构投资者——优化公司治理
1、企业年金基金“入市”的可行性。
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上海企业年金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等基金管理机构已纷纷参与资本市场投资,为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如果政府出台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使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有章可循,必然会对企业年金计划的发展起促进作用。近几年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营业绩也表明,只要投资得当,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是能够获得预期回报的。而作为基本养老基金的补充,企业年金计划能够提高养老金的综合替代率,从而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实际收入。
2、企业年金基金“入市”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如果企业年金基金的持有机构将资金有选择地投入资本市场,必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目前的资本市场资金结构,使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占有一席之地,能够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起到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从企业年金计划讲,组织资金合理地进入资本市场,能够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报酬率,从而提高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及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从上市公司优化公司治理的需求看,企业年金基金的入市,将会给企业优化公司治理提供一个契机,通过引入机构投资者,强化其对企业发展的管理支持与监督,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发展我国企业年金计划的几点建议
1、提高员工的养老意识。
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家庭保障到国家保障,然后再到政府退出,转由企业和个人负责的过程。计划经济下产生的国家保障给人们的感觉是社会保障就是国家的责任,企业只是代表国家来保障我们的生活,个人不必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担心。在这种传统思想影响下,我国目前城市居民的养老意识并不十分明显,把养老保障作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一部分来看待者还为数不多。因此,应尽快提高员工的养老意识,增强他们对企业年金计划的需求。
2、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西方国家企业年金计划发展的经验来看,政府对企业年金计划课税可以选择在养老金计划缴费、取得投资收入以及向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三个阶段进行。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在对企业年金计划征税的问题上,允许企业和员工把向企业年金保险计划的缴费支出从企业或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同时对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入也不征税。这种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优惠增加了企业年金计划的吸引力。我国发展企业年金计划,政府可考虑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企业和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尽快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提高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有效支持。
3、完善养老金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
在企业年金计划采用参与外部养老基金会形式的情况下,对养老基金机构信息披露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将使企业年金计划管理者和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获得充分的信息,减少因不完全甚至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为防止因基金管理人和受托基金投资机构管理不善或违规行为而使养老基金受益人承担超过正常水平的投资风险,确保基金投资收益能够为受益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形式,在对基金投资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就目前而言,为促进我国企业年金计划的发展,亟需完善养老金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盈余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制度。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