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出版市场竞争的加剧,图书销售热点转换速度加快,图书生命周期缩短,库存商品积压这个一直困扰出版行业的难题变得更加令人关注。据统计,2003年全行业年末库存图书达38.54亿册、401.38亿元。库存出版物在出版单位的流动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账面资产超出资产实际价值的局面。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规定,出版单位可根据出版物的特点,对库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等的呆滞损失实行分年核价、提取提成差价的办法,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设置“出版物提成差价”明细科目,核算对库存出版物提取的呆滞损失准备。《核算办法》规定,出版单位可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库存出版物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提取提成差价。《核算办法》对各类存货提成差价的计提标准规定得很详细,例如,纸质图书,分三年提取,当年出版的不提;前一年出版的提10%~20%;前二年出版的提20%~30%;前三年出版及三年以上的提30%~40%,均以每年年末图书总定价为基数。同时规定,各类提成差价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成本。
《核算办法》中“出版物提成差价”的设置虽然一定程度解...
随着出版市场竞争的加剧,图书销售热点转换速度加快,图书生命周期缩短,库存商品积压这个一直困扰出版行业的难题变得更加令人关注。据统计,2003年全行业年末库存图书达38.54亿册、401.38亿元。库存出版物在出版单位的流动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账面资产超出资产实际价值的局面。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规定,出版单位可根据出版物的特点,对库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等的呆滞损失实行分年核价、提取提成差价的办法,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设置“出版物提成差价”明细科目,核算对库存出版物提取的呆滞损失准备。《核算办法》规定,出版单位可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库存出版物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提取提成差价。《核算办法》对各类存货提成差价的计提标准规定得很详细,例如,纸质图书,分三年提取,当年出版的不提;前一年出版的提10%~20%;前二年出版的提20%~30%;前三年出版及三年以上的提30%~40%,均以每年年末图书总定价为基数。同时规定,各类提成差价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成本。
《核算办法》中“出版物提成差价”的设置虽然一定程度解决了长期困扰出版单位存货管理中的库存积压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值得探讨之处,本文以纸质图书为分析重点。
1、提取时间设置不够准确。纸质图书“出版物提成差价”提取的重要指标是出版时间,即当年出版的不提,以后年度分三年提取。但这一指标的设置没有考虑图书重印问题。现实中同一个版次的图书可以多次重印,也就是说版权页标注出版时间是前一年的图书可能是当年重新印刷的。图书重印标志着该类图书销售价值并没有下降,尤其是工具书、古籍等长销图书,因此以出版时间判定图书价值流失不科学。
2、提取标准不够精确。“出版物提成差价”提取标准设置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出版单位利用“出版物提成差价”调节利润,但同时也导致了所计提的“出版物提成差价”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经营状况。2003年共出版书籍159716种,重印58910种。可见,大部分图书生命周期很短,也就是一年的时间。当年出版的图书,特别是普通读物,如果当年没有销售出去,事实上就已经滞销甚至成为废品,销售价值剧减。另外,委托代销是出版业的主要销售方式,无条件退货是普遍现象,退回的图书由于运输等原因非常容易造成污损毁坏,很难再次销售,实际上已成为废品。但是《核算办法》规定的“出版物提成差价”计提标准是随出版时间的推移递增,其结果是已经失去销售价值而没有报废处理的库存图书,存货跌价准备要分三年才能提足。相反的情况是,长版长销图书,例如英汉字典等工具书,虽然销售价值并没有降低,但如果是前一年出版的就可以提取“出版物提成差价”。这种状况使得库存图书的账面价值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那么,如何在现有《核算办法》框架下运用资产减值会计,更为准确地反映出版单位经营状况及资产状况?笔者认为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均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采取期末存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因此,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着一个价值比较和取证的问题。《核算办法》虽然严格规定了“出版物提成差价”的提取时间、提取范围和提取标准,但具体到会计实务中,仍不能机械地套用。“出版物提成差价”选择什么比例,以什么为判别图书价值的指标,需要对出版单位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因此,会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会计经验,还要熟悉本单位的出版业务,掌握出书结构、销售模式、图书销售周期等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对库存图书价值做出正确判断。否则,对资产价值的判断会背离客观事实,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2、提取标准和时间的设置。应根据出版单位出书结构、历史销售资料、图书的销售定位等,对库存图书划分归类,按不同类别设置“出版物提成差价”的提取时间和标准。
从提取标准来说,应充分运用《核算办法》规定的上下限,根据实际出版销售状况,制定不同的计提标准。对于长版长销、有数据表明没有减值的图书,如工具书、学术著作、教材等,可以少提或不计提跌价准备。一般图书可分几种情况:当年出版当年发往书店寄销,次年取得数据证明销售情况良好的图书,按《核算办法》最低标准提取“出版物提成差价”;次年取得数据证明销售不好的图书,按《核算办法》最高标准提取“出版物提成差价”;当年出版当年已发生大量退书的图书,以后各年度都按最高标准提取“出版物提成差价”。
从提取时间来说,引入印刷时间作为出版时间的辅助指标。同一版次的图书,如果出现重印且有数据表明销售良好的图书,最后一个印次的图书可以作为当年新书少提或不提“出版物提成差价”;对于多次重印,但已发生非正常退货(如印制质量等问题调货)的图书,表明图书可能已处于产品生命周期末期,应按较高标准计提跌价准备。
3、建立指标评价体系,解决会计实务中的取证问题。《核算办法》规定以库存图书的总定价为计算基数,库存图书包括实际库存图书、工厂完工未送图书和委托代销图书。年末盘点的难点是委托代销部分的图书,因为这一部分图书品种繁多,代销范围广。2003年全国共有发行网点67356处,仅新华书店系统网点就有12666处,取证十分困难;同一系统内,如新华书店系统,也实行委托代销制度,会出现上一级书店账面库存数为零,实际库存在下一级书店的情况,导致函证库存的准确度不高。因此,出版单位一方面要对大客户函证查询库存,另一方面应根据长期积累的经验和历史数据,对同一类图书、同一销售地区、同一销售规模的客户制定考评指标体系,例如结合结算周期、退货率、报废率、回款率、客户信誉度等指标对委托代销商品进行综合评价,并与账面记录核对,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4、出版单位应在会计报表中详细披露计提标准、计算方式,谨防滥用谨慎性原则,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控利润;同时,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经营的真实情况。
责任编辑 闫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