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未达账项的存在,会计人员每月都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整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编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账项并不都是由于银行和企业的记账时间不一致所引起的。因此,笔者认为审计人员在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应分别未达账项的不同类型,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来确定相应的审计对策。
1、未达账项属企业已经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一般可能是以下几方面原因所致:⑴银行或企业的无意错漏;(2)单据传递过程所造成的银行和企业的入账时间不一致;(3)企业故意作假账。故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采取如下审计对策:(1)检查企业收付款凭证及所附原始单据,核对企业入账的真实性、准确性,确定是否属银行或企业的无意错漏所致;⑵核对下一月银行对账单,确定是否属入账时间不一致所致;(3)追查长期存在的“企业已入账,银行未入账”会计事项,检查其真实性,判定是否属企业为调节利润而人为虚增的收入或费用、负债。
2、未达账项属银行已经入账,而企业尚未入账的。其形成有三方面原因,其中前两个方面与上一种类型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的1、2同,...
由于未达账项的存在,会计人员每月都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整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编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账项并不都是由于银行和企业的记账时间不一致所引起的。因此,笔者认为审计人员在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应分别未达账项的不同类型,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来确定相应的审计对策。
1、未达账项属企业已经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一般可能是以下几方面原因所致:⑴银行或企业的无意错漏;(2)单据传递过程所造成的银行和企业的入账时间不一致;(3)企业故意作假账。故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采取如下审计对策:(1)检查企业收付款凭证及所附原始单据,核对企业入账的真实性、准确性,确定是否属银行或企业的无意错漏所致;⑵核对下一月银行对账单,确定是否属入账时间不一致所致;(3)追查长期存在的“企业已入账,银行未入账”会计事项,检查其真实性,判定是否属企业为调节利润而人为虚增的收入或费用、负债。
2、未达账项属银行已经入账,而企业尚未入账的。其形成有三方面原因,其中前两个方面与上一种类型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的1、2同,第三个方面则为企业故意不入账。针对这类未达账项形成的原因,审计人员应采取的审计对策为:(1)与银行进一步核对,检查款项的金额、来源或去向,确定是否属银行或企业的无意错漏所致;(2)核对下一月银行存款日记账,确定是否属入账时间不一致所致;(3)追查长期存在的“银行已入账,企业未入账”未达账项。其中,对“银行已收,企业未收”事项,检查其款项来源,判定其是否属企业为隐瞒收入或延期入收入而故意不入账;对“银行已付,企业未付”事项,检查其款项的用途与去向,判定是否属企业为虚增利润而隐瞒的费用、负债。
责任编辑 张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