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对象的限定条件
1、经营规模符合规定标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该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例如工业企业中的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而商业零售企业中的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2、筹资方式受到一定限制。适用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是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筹资的,即“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金融机构或私人借款、风险投资等方式。
3、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小企业”,仅仅指那些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制小企业,这种组织形式的小企业与个人独资、合伙制两种组织形式的小企业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小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投资者对小企业债务承担的经济责任大小不同。
需要说明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对象的限定条件
1、经营规模符合规定标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该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例如工业企业中的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而商业零售企业中的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2、筹资方式受到一定限制。适用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是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筹资的,即“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金融机构或私人借款、风险投资等方式。
3、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小企业”,仅仅指那些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制小企业,这种组织形式的小企业与个人独资、合伙制两种组织形式的小企业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小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投资者对小企业债务承担的经济责任大小不同。
需要说明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公司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或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点
1、会计核算方法的选用更加合理。如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只允许采用备抵法,而不用直接转销法。因为,相比之下,备抵法更加稳健,也符合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
2、简化了一些会计核算方法,强调了实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所得税核算只采用应付税款法,不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二是长期债权投资的溢折价摊销只采用直线法,不采用实际利率法;三是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可以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而不用“五五摊销法”;四是只对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如“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而对长期资产,如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不计提减值准备。五是长期债券投资不必按期计提债券利息并确认投资收益,只是在收到利息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3、取消或合并了一些会计科目,增强了可理解性。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设置“递延税款”科目;二是取消“包装物”、“原材料”科目,其原核算内容并入“村料”科目核算,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也可将其并入“材料”科目核算;三是小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等要求,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四是“资本公积”只设置4个明细科目,即“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等。五是为了和长期股权投资不核算股权投资差额相适应,取消了“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考虑到小企业拨款转入事项较少,取消了“拨款转入”科目。
4、会计报表有所简化。如现金流量表只编制主表,不编制补充资料;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也进行了简化:资产负债表减少了一些报表项目,利润表的补充资料只需“当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会计报表的附表也只规定了一种,即“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笔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这些调整,是与小企业本身经营特点及其会计基础相对薄弱、会计专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相适应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更注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并允许适度地运用谨慎性原则,同时针对小企业的业务特点,尽量减少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以降低小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