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费集中核算,尤其是采用了“票款分离”的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之后,财务管理向现代化和规范化又迈进了一步。但在实际工作中,目前仍存在执收单位票据混用、缴款书填写不规范、代收银行把关不严、人为压票现象严重等问题,软件系统本身也还存在凭证、会计账目不规范,系统功能不完善等缺陷,给实际工作带来一些不便。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规范的财务约束机制。对于执收单位存在的票据混用和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可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措施:一是财政征费机构要做好对执收执罚单位和代收银行的培训工作,就专用缴款书的种类、功能、填制方法、注意事项及如何审核等方面进行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要求各收费单位的财务部门充分负起责任来,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开票人员的票据使用,把好票据审查关。三是代收银行在办理“票款分离”业务时,对于不规范的票据,可采取拒付的办法。如对票据既无执收单位名称又无编码,既无收款银行名称也无银行账号,或者用一般《缴款书》和银行转账支票缴费的,代收银行可向缴费人说明情况后,退给执收单位补填或重新填制。四是要逐步取消手工填写票据的做法,实行微机...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费集中核算,尤其是采用了“票款分离”的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之后,财务管理向现代化和规范化又迈进了一步。但在实际工作中,目前仍存在执收单位票据混用、缴款书填写不规范、代收银行把关不严、人为压票现象严重等问题,软件系统本身也还存在凭证、会计账目不规范,系统功能不完善等缺陷,给实际工作带来一些不便。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规范的财务约束机制。对于执收单位存在的票据混用和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可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措施:一是财政征费机构要做好对执收执罚单位和代收银行的培训工作,就专用缴款书的种类、功能、填制方法、注意事项及如何审核等方面进行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要求各收费单位的财务部门充分负起责任来,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开票人员的票据使用,把好票据审查关。三是代收银行在办理“票款分离”业务时,对于不规范的票据,可采取拒付的办法。如对票据既无执收单位名称又无编码,既无收款银行名称也无银行账号,或者用一般《缴款书》和银行转账支票缴费的,代收银行可向缴费人说明情况后,退给执收单位补填或重新填制。四是要逐步取消手工填写票据的做法,实行微机开票,从根本上解决票据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可在有条件的单位,如开票工作量较大的各类学校、住房交易中心、政府集中收费大厅等先行实行。五是对操作不规范的执收单位,可采用让其写书面说明的办法以示告戒,仍不起作用的,可采取暂不转款的方式,以督促其整改。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于代收银行方面存在的“压票”、“压款”及其他问题,可采取的措施:一是与各代理银行签订代收业务协议,内容应包括:代收网点人员的工作职责与权利,资金划转的期限,手续传递的程序,与财政对账的方式,违约的责任等,从而规范代收银行的行为。二是建议各银行结算中心设两人负责票据工作,一人负责输入,一人负责审核,以避免和减少差错;在收费高峰时,可以两人同时输入票据,防止出现“压票”现象。三是代收银行内部各网点与银行结算中心之间,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各代收网点在向结算中心划转资金时,一方面要保证票据的金额与所提资金一致,另一方面要保证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划转,防止出现“压款”现象。四是收费集中核算中心要作好审核工作,要求银行每传输一次数据,填写一份票据传递明细表,内容包括:本次所传递资金的性质、期初数、本次传递的金额、票据的张数、本月累计传递金额、银行对账单贷方累计金额等,以保证输入“票款分离”管理信息系统的收入金额与银行实际进账的资金一致。五是收费集中核算中心要加强对代收银行的日常监督,促使其按照代收协议的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三)进一步完善软件处理功能。要通过升级换代或更新改造,使计算机集中核算的系统功能得以进一步完善;要通过软件智能化提升,使软件品质进一步提高。实际工作中,尤其应注重计算机专业人员与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交汇,要通过素质转变使会计理念在计算机软件领域得以全面渗透,使计算机账务处理实现规范、实时、高效的目标。特别是必须通过软件性“手术”,尽快淘汰银行结算中心的二次输入工作。对这一问题,笔者建议采用“智能卡”的方式加以解决,即执收执罚单位在开票时就将有关信息储存在卡内,通过刷卡的方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反复多次使用,以避免繁琐的二次输入。
责任编辑 崔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