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项目负责制是以项目为工资支付客体,以项目工期为工资支付周期,以项目小组为工资支付对象,实行按月预支、项目中期决算,在项目招标规定的期末进行考核清算的一种新型工资支付制度。这种分配制度体现了企业内部分配向科技一线专业人员的倾斜,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实施项目负责制下科技人员工资收入的构成主要为项目收入加奖金收入。其计算公式为:工资收入=上年人均工资总额×比例系数×项目系数×考核得分比×(1+销售增长变化系数)+奖金收入
1、要素设计
(1)确定收入基数
对一般企业而言,收入基数是以上年人均工资总额为基准,结合项目招标年度的物价水平、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现金支付能力、政府工资宏观调控水平等确定一个合理的调整系数,对上年人均工资总额予以调整,从而作为招标项目的工资分配基数。即:收入基数=上年人均月工资水平×比例系数×招标项目开发周期(月)
(2)确定项目系数
项目系数是一个反映项目重要程度的重要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科技人员工资分配。项目系数的水平是对项目进行因素分析计算得出的。计算方法为:项目综合系数=V1K1+V2K2+V3K3+V4K4+V5K5(K1+K2+K3+K4+K5=1)
其中:K1、K2、K3、K4、K5的权重由项目发包领导小组集体评定。(3)确定考核得分比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听(听述职报告);看(看技术资料);查(查看生产现场实物);测(测试技术数据);评(评议技术数据及经济效益)。
考核得分数由领导小组集体评价,实行百分制,然后进行加权平均,作为主要科技人员的个人评分结果,以此纳入工资核算。
(4)计算销售增长变化系数
销售增长变化系数=[实际销售量-招标销量×(1+以前年度平均销售增长系数)]/[招标销量×(1+以前年度平均销售增长系数)]
在实际应用中实际销售量可以依照具体情况而定,既可以是产品的销售额,也可以是产品的实际销售数。
(5)确定奖金收入
奖金的发放是为了鼓励那些具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及特殊项目。例如,如果项目实施以后,产品实际销售量达到投标预期销量的两倍以上,在原工资分配的基础上再加发一定的奖金。有巨大市场潜力而暂时销售状况不佳的项目,为了不影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也可以适当加发奖金,以弥补提成不足的现象。
2、实施范围
科技人员项目负责制是以项目为工资支付客体、项目小组为工资支付对象、项目周期为工资支付期间的一种新型工资支付制度。主要适应于内部项目独立、能自主开发完成各类技术项目,并且各个项目能单独核算,有着较好预算管理的企业。
3、评价
项目负责制改变了过去科技人员“单打一”的现象,实行一包到底,从产品的开发、工装设计、生产、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项目负责人都必须亲自过问或参与。否则,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最低的销售量,不但项目承包费不予支付,而且已发的收入也要适当扣回。如果销量达到规定的最低销量的两倍以上,还要加发奖金,从而使科研新产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得到制度上的保证。
项目负责制将激励目标与市场认可的业绩质量相联系,科技人员收入与其可量化的劳动贡献挂钩,这与传统的平均分配体制相比更具公平性。
不足的是:项目系数的划分不清晰,主要技术指标有待于量化、细化分析,且系数范围不够科学化;考核得分项目定性的多,定量的少,操作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