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3 作者:陈艳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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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特别是在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逐步加强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空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近年来,仍有部分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千方百计地“创新”调节利润的手法。它们披上“合法”的外衣,利用会计准则对八项计提、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模糊规定进行其业绩操控。本文对此揭示,并提出自己的针对性意见与建议。
一、“创新”的几种表现
1、八项计提成为上市公司利润调节的“蓄水池”。八项计提是会计估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在具体操作时,主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尽管对八项计提有成文的规定和限制,但由于会计准则的模糊界定,使其以灵活多变性和随意调控性为上市公司所青睐。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将八项计提变为“蓄水池”。在业绩不乐观时常常少提减值准备以“润色”业绩,在业绩较好时多提减值准备,隐藏利润,为以后年度做适当的“储备”。尤其是对那些急需恢复上市或即将摘帽的企业来说,更需要利用资产减值的机会进行跨年...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特别是在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逐步加强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空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近年来,仍有部分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千方百计地“创新”调节利润的手法。它们披上“合法”的外衣,利用会计准则对八项计提、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模糊规定进行其业绩操控。本文对此揭示,并提出自己的针对性意见与建议。
一、“创新”的几种表现
1、八项计提成为上市公司利润调节的“蓄水池”。八项计提是会计估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在具体操作时,主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尽管对八项计提有成文的规定和限制,但由于会计准则的模糊界定,使其以灵活多变性和随意调控性为上市公司所青睐。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将八项计提变为“蓄水池”。在业绩不乐观时常常少提减值准备以“润色”业绩,在业绩较好时多提减值准备,隐藏利润,为以后年度做适当的“储备”。尤其是对那些急需恢复上市或即将摘帽的企业来说,更需要利用资产减值的机会进行跨年度的调节利润,在确认亏损的年度“一次亏足”,在必须扭亏的年度则“大额转回”。
如目前已暂停上市的某ST公司,2003年发生亏损8.04亿元,资料显示,通过八项计提调减利润总额就高达8.16亿元,其中,计提的坏账准备7.12亿元。显然,八项计提是造成该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经分析发现,截至2003年末,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全资子公司,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高达4.79亿元,而2003年该公司对这一部分其他应收款几乎是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这种“一次亏足”的做法虽然致使公司暂停上市,但却可以成为业绩的“蓄水池”,在必要的时候予以“大额冲回”,公司的当期业绩的大幅度提升会立竿见影,因此,该公司重新恢复上市的可能性极大。
2、会计政策变更成为上市公司变通利润的借口。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按“法律或者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或者“这种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情况出现时,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然而,很多上市公司却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大做文章,使会计政策的多数变更都具有“合法不合理”的特点,最终成为变通利润的主要工具。2000-2003年报显示,有较多上市公司或采取调低或调高坏账准备计提比率的方式,或采取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等,来递延风险和递延收益,以期达到“理想的状态”。
如某上市医药公司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在2000年、2001年、2002年连续三年稳步增长,相应地,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显然,这是一家绩优公司,令投资者信心十足,但殊不知,会计政策变更是该公司业绩稳步发展的重要原因。根据相关资料分析推断,该公司从2001年开始,销售就已陷入困境,基本上采用赊销的方式。然而在会计处理上,该公司于2002年对坏账准备计提的政策进行了变更,即由原来的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6%统一计提,改为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改变后的计提标准是: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按5%的比例计提;1-2年的应收账款按15%计提;2-3年的应收账款按40%计提;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则按75%计提。从表面上看,该公司坏账计提的标准更加严格和规范了,而且当年因会计政策改变带来的利润近3000万元。但事实上,该公司2002年账面应收账款余额有相当一部分是由2001年的销售形成的,如果按照以前16%计提的会计政策,公司在报告期内必然会出现严重的亏损,将来也很可能面临着更大的生存危机。然而,仅仅由于会计政策的“小小”变更,公司的经营成果却大相径庭。该公司通过这种“正常合法”的变更,取得了投资者的信赖,并顺利完成了股票的巨额增发。
3、非经常性损益沦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秘密武器”。非经常性损益多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支出。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具有一次性、偶发性和数额较大的特点,足以在短期内掩盖经常性项目经营情况,使公司转亏为盈或扭盈为亏,因此就成为某些上市公司喜爱的调节利润的“秘密武器”。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为了扭亏为盈和再融资等需要而看准时机任意增加或减少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除了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部分回转外,利用财政补贴是ST公司扭亏的惯用手法。此外,还有上市公司通过变卖长期资产等方式取得非经常性损益以达到扭亏的目的。2003年年报显示,并非构成企业利润主要来源的非经常性损益,在某些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却一举成为制造利润的主角,而凭借非经常性损益扭亏的T族公司也为数不少。
二、抑制利润操纵的几点建议
监管部门已意识到了一些公司的上述利润操纵动向,并出台了一些相应办法,如证监会在2004年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修订)。《通知》就会计估计和处理问题对上市公司及其审计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对利用计提操控利润提出了警告。而《问答》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涵、外延做出了更为清晰的界定,要求公司充分披露这些项目的内容和金额。应该说,这些文件的发布是及时的,业内人士也普遍认为,它对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个福音。许多上市公司也开始付诸实施,对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然而,实际情况却并不完全乐观。因为,《通知》和《问答》还存在着许多漏洞,与国际会计惯例相比,我国现行的有关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会计规定还比较模糊,尚未规定明确的程序及标准,也没有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公司和会计师的处罚做出直接明确的规定,因此缺乏可操作性,仍为上市公司留下了一定的操纵空间。为了有效地抑制上市公司的业绩操纵,笔者在此提出以下三点针对性建议:
1、监管层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相关规则,明确责任人承担的责任。针对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监管层应谨慎界定对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专业判断范围、对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选择权以及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范围,对上市公司在这些方面的会计处理的选择权作必要限制;融合财会、财政、税收、金融、法律等制定一些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从会计规范上治理上市公司对会计政策的滥用行为。比如,为了减少计提政策差异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资产减值状况制定引导性、参考性的标准及限制条件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增强会计准则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陆满平,2004);更加详尽地划分出应归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范畴或非经常性损益范围的明确标准,从而减少模糊性概念和具体项目计算上的偏差。同时,细则还应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公司和会计师的处罚做出明确的规定,以强化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2、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指标,有效压缩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空间。在决定是否允许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或配售股票方面,不应只单一考核净资产收益率这一容易操纵的指标,而应该建立多指标考核体系进行检验。比如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应收账款回收期等重要指标进行综合考察。为了防止某些上市公司“一次亏足”,“大额转回”的做法,也应改变将连续三年亏损作为终止上市公司挂牌交易的惟一条件,可以考虑采用“累积亏损”作为退市和摘帽的标准,从而从根本上遏制这些公司操纵利润的动机。
3、重视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大监管力度。监管层应该重视注册会计师针对某些上市公司有关八项资产“离谱”的计提、会计政策变更的随意性和非经常性损益的虚列等问题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其是要尽快地查清那些已经连续三年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不能随意任由上市公司更换出具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除责令上市公司充分、详细地补充披露相关会计信息外,还应视情节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刘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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