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现行财务通则规定的很多方面已经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所取代,财务通则不得不面临着被“虚置”的尴尬境地。关于财务通则何去何从,业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财务通则已经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应该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一种观点认为,财务通则应予以保留,但需对制定主体、性质与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财务通则应与时俱进,作为国家有关企业的基本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我们赞同最后一种观点,现有的财务通则之所以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是因为财务通则过多的会计规范与税收规范,挤占了财务规范的空间,因此,要进行深刻的变革,真正将财务写进财务通则。
在阐述这一观点前,有必要对财务与会计的区别作些探讨。根据权威的财务学家兹维·博迪与罗伯特·C·默顿对财务学的定义,财务学是研究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的学科,可以看出财务就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中国对财务的理解与西方侧重点稍有不同,财务是对现金的筹集、投放与分配的管理工作。其实本质却是一样的,现金作为其他资源的等价物,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意味着资金总是不断地购买其他资源以及将其他资...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现行财务通则规定的很多方面已经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所取代,财务通则不得不面临着被“虚置”的尴尬境地。关于财务通则何去何从,业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财务通则已经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应该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一种观点认为,财务通则应予以保留,但需对制定主体、性质与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财务通则应与时俱进,作为国家有关企业的基本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我们赞同最后一种观点,现有的财务通则之所以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是因为财务通则过多的会计规范与税收规范,挤占了财务规范的空间,因此,要进行深刻的变革,真正将财务写进财务通则。
在阐述这一观点前,有必要对财务与会计的区别作些探讨。根据权威的财务学家兹维·博迪与罗伯特·C·默顿对财务学的定义,财务学是研究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的学科,可以看出财务就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中国对财务的理解与西方侧重点稍有不同,财务是对现金的筹集、投放与分配的管理工作。其实本质却是一样的,现金作为其他资源的等价物,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意味着资金总是不断地购买其他资源以及将其他资源不断地变现为资金,研究对象也就是现金及其流转。通俗地讲,财务是指怎么更便捷地去弄钱,怎么更科学地去花钱,怎么更合理地分配赚到的钱。而会计不是这样,会计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旨在反映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即便将会计视为经济管理活动,也主要体现在监督方面。通俗地讲,会计是指在弄来了钱、花完了钱、分配完了钱后怎么更好地反映。两者是不同的。例如,怎么买固定资产,审批程序如何,这些应该在财务制度中体现,买来后怎么入账,以后又怎么提折旧,这些应该在会计制度中反映。可见,财务与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财务是一个运作的过程,是事中行为,而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主要是事后行为。并且,现代财务已经演变为一个更为复杂的系统,财务战略、财务治理与财务运作构成了现代财务的概念框架,三者构成了连贯的体系。财务战略既是企业战略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战略的价值管理形式,企业其他战略都是财务战略的载体,是资本渴望增值的内在动力驱使财务战略不失时机地借助各种载体朝着既定目标前进。财务治理要求企业通过合理设计组织结构促使财务人员自发地将财务战略落实到实际,是财务战略与财务运作的有机纽带。它要求组织具有可塑性,能够适应财务战略变化的需要,也要求组织具有驱动力,促使财务人员去实现财务战略。而财务运作是财务人员的具体实施行为,是将财务战略转化为现实的操作系统,要求组织具有执行力,能够将财务战略付诸实践,并要求组织具有纠偏能力,能够对偏离财务战略的行为予以修正。
现有的财务通则虽名为财务通则,实际上,除个别规定与财务关联外,绝大部分都是对会计与税收进行规范,对真正财务内容的规范太少。有人将财务通则对会计的规范已经过时作为废除财务通则的理由,与此也不无关系。事实上,财务通则过时的是对会计的规范而不是财务通则本身,而财务通则的缺陷源于改革开放初期特殊的历史背景。
在1992年11月财务通则发布的前后,我国的企业还很少涉及财务问题,多为会计问题或者与财务擦边的一些东西。既然连财务问题都不存在,自然就无从规范。当时,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财务与会计关系的认识都是非常模糊的,理论界流行的是大会计观,将财务包括在会计之内,企业也不区分财务与会计,统一称为财会或财务会计。1992年,将财务通则与会计准则分开发布,可以看出当时的决策者试着将财务与会计分开的意图,但是,当时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财务难有大的作为,财务规范也就名实难副。
经过多年来的改革,企业成为了市场主体,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财务在企业出现了并变得越来越重要。以企业资金来源为例,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拨付,而现在企业主要靠融资,融资又可以选择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普通债券,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融资;银行贷款已经从信用贷款向担保贷款转变,担保贷款也有更多的选择,可以利用应收账款融资、出口退税融资,还可以通过项目融资、出口信贷融资等等。如此多的融资品种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财务行为选择机会。不仅融资活动如此,投资活动、股利分配活动,内部控制、财务治理、财务战略等等均是如此。财务活动的增多导致实务界从事财务活动的人员也越来越多,大中型企业从事财务活动的人员已经超过了从事会计处理的人员,并且这种趋势还将一直延续下去。对财务行为进行适当的规范已经是企业不可规避的课题。实际上,相当多的企业已经单独制定了财务制度。理论界对财务研究也已经跳出了会计框架内的窠臼,对财务战略、财务治理与财务运作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为将财务行为从财会制度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规范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也为将财务写进更高层次的财务规范——财务通则奠定了现实基础。
因此,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笔者赞同保留并彻底改革现行财务通则,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财务通则。
首先,财务通则是企业制定财务制度的主要参考依据。对于财务通则,人们将过多的眼光放在监督的层面,而没有注意到它更重要的作用,即为企业制定财务制度提供依据和参照。目前,我国企业管理当局和财务主管对财务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全面系统,对于如何建立适合企业本身的财务制度往往缺乏全面的把握,即便是优秀的财务专家,如果没有一个依据或参照对象,也是难以制定出全面、科学、合理的财务制度的。因此迫切需要一个模版,在这个模版的基础上,由企业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自身需要的财务制度。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尽管现财务通则的内容已经落伍,但是财务通则的框架及其作为企业制定财务制度的依据,依然被实务界所接受。
其次,财务学之所以存在就是由于企业财务有规律可循,财务通则就是要对这些规律性的东西进行整理、规范。会计更多地还停留在职业判断的基础上,而财务已经形成了更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其实,财务行为与会计行为相比,更值得进行规范,因为财务行为是事中行为,不同的财务行为必然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结果,约束企业财务行为就是在为企业规避财务风险;而会计行为只是对企业财务行为结果的反映,已经无法左右财务行为的结果,规范企业会计行为属于事后的监控。何况,企业财务并不必然都属于企业内部事务,往往要牵涉到企业利益相关人。例如,特定项目的融资,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资金使用并不能自主决定随意运用,具体使用时必须再次得到银行的批准;重大项目的投资也必须得到出资人的认可。因此,认为财务行为不能够进行规范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最后,对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有国际惯例可循的。尽管,也许没有直接由国家统一制定的财务通则,但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却比比皆是。实际上,我国很多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约束的规定都是从国外引进的。例如,已经发布并还将发布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学习COSo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产物。况且,是否有国际惯例可循并不是规则制定的必要条件,国际惯例只是作为参考而已。社会之所以能够得到发展就是由于能够不断地突破过去与时俱进,与时俱进自然要打破惯例。如果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制定得好,不仅仅适合中国,也适合其他国家的企业,说不定也会成为国际惯例。
责任编辑 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