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3 作者:周友梅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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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与其他国家的经济摩擦也频繁发生,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对中国产品提起的反倾销申诉日甚一日,应对反倾销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应诉美国反倾销调查时,需要我们填答调查问卷,而如何解读和填写调查问卷中的会计问题是事关反倾销应诉成败与否的关键,也是让不少企业会计颇感棘手的问题。本文就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调查问卷会计问题的解读及填答,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美国反倾销调查机构的会计参与和调查问卷的结构
了解美国反倾销调查机构的会计参与和调查问卷的结构是应诉企业做好应诉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机构主要有两个:一是商务部,二是国际贸易委员会。这两个机构均有由多位会计师、律师、经济学家及其他专家组成的专业工作队伍,下设多个部门针对不同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
具体来说这两个机构在反倾销调查中分工如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确定被调查产品是否对美国工业构成损害,商务部负责调查被指控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值”,即是否存在倾销。只有两者都作出肯定的裁决时,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对我国会计人员尚有几分神秘的“调查问...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与其他国家的经济摩擦也频繁发生,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对中国产品提起的反倾销申诉日甚一日,应对反倾销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应诉美国反倾销调查时,需要我们填答调查问卷,而如何解读和填写调查问卷中的会计问题是事关反倾销应诉成败与否的关键,也是让不少企业会计颇感棘手的问题。本文就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调查问卷会计问题的解读及填答,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美国反倾销调查机构的会计参与和调查问卷的结构
了解美国反倾销调查机构的会计参与和调查问卷的结构是应诉企业做好应诉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机构主要有两个:一是商务部,二是国际贸易委员会。这两个机构均有由多位会计师、律师、经济学家及其他专家组成的专业工作队伍,下设多个部门针对不同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
具体来说这两个机构在反倾销调查中分工如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确定被调查产品是否对美国工业构成损害,商务部负责调查被指控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值”,即是否存在倾销。只有两者都作出肯定的裁决时,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对我国会计人员尚有几分神秘的“调查问卷”(Investigation Questionnaire)是由商务部发出,其实是美国的反倾销主管机构裁定受理倾销申诉以后,通过被诉出口商所在国驻美国大使馆或其他相关机构转送被诉企业的受理通知上所附的“问题单”。这个问题单要求被诉企业限期完成,按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个时间一般是30天,如果不在其规定时间内完成,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就会以所谓的它能得到的“最好资料”作为其裁定的依据,这样的裁定当然会对我国的应诉企业不利。
一份具体的调查问卷一般分为A、B、C、D四个部分,所涉及的内容分别列为:被诉企业一般信息(包括公司管理方式、会计惯例和受调查商品的一般销售信息);在本国和第三国的销售、在美国的销售;销往美国或在美国的产品要素;运往美国非分支机构客户前在美国的深加工情况。分析这四部分,每一部分都有特定的目的:A部分的目的是确定选用替代国,B部分的目的是确定外国市场价格,C部分的目的是确定出口价格,D部分的目的是确定需要加以调整的各项差别费用或事项,以使各有关项目有可比性。由于A、C、D部分问卷的内容是相互制约的,所以,应诉企业在准备答卷之前,会计人员必须要认真研判美国商务部的设计目的,分析所包含的会计方面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完成这份带有专业水平的问卷。
二、美国商务部调查问卷中的会计内容及其解读
以下我们从研判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件的角度出发,就美国商务部调查问卷A、B、C、D四个部分所涉及的会计问题解读如下:
A卷:产品被诉公司的一般情况。这一部分是关于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企业的组织结构、销售情况和财务报表、会计制度、生产经营活动、产品及销售的总体情况,其涉及会计的内容包括:(1)公司资本及股本构成;(2)公司财务会计状况,从申诉之日算起上一会计年度的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或报告以及独立审计的审计报告;(3)被调查产品的出口销售数量及出口销售过程;(4)零部件出口到申诉国后再组装,其所占总出口量的比例以及组装前或组装后的产品成本和利润。这些会计方面的内容,主要是用来确定出口国政府是否通过法律或在事实上对企业的会计事项进行控制,以证明会计资料是否公允和可信。
B卷:国内销售情况。这一部分是关于被调查产品或相似产品在我国国内市场销售的详细资料,例如应诉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国内市场销售相似产品的各种渠道以及各贸易环节的价格,调查期内国内每笔交易销售产品的详细资料,公司国内的定价政策等等。这些方面的资料主要是用来确定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但由于目前美国还没有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是采用替代国价格,因此应诉企业对这部分所提问题要看自己是否取得了市场经济调查待遇,如果没有取得市场经济调查待遇就不需要回答B卷所提的事项。
C卷:出口销售情况。这一部分是关于中国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情况,其涉及会计的内容包括:(1)从市场经济国家购买原材料的详细会计资料;(2)被调查产品在美国的销售笔数和销售价格情况;(3)有关出口费用和销售条件的详细情况;(4)出口后再加工或再销售费用。这些会计方面的内容,主要是用来将出口价格推算到出厂价水平,因为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比较是在出厂价的基础上进行的。
D卷:被调查产品的“生产要素“情况。这一部分涉及会计方面的内容包括:(1)涉诉产品生产成本的具体要素及金额;(2)产品包装所用的原材料、使用工艺及所需的其他成本;(3)计算调查期间出口到美国的产品的生产要素数量,折算到每吨成品消耗的实际材料、人工等的金额(该资料必须与企业的财务报表相吻合)。这些会计方面的内容是商务部用以计算“分别税率”的重要依据,将用于生产被调查产品的各项原材料消耗量乘以替代价格,再加上销售、管理和一般费用以及利润,即计算出产品的“正常价值”。
三、填答调查问卷会计问题的方法与注意的问题
调查问卷包括的各项内容深具技术性,并涵盖公司结构、会计实务以及产品性质等专业层面,因此,需要聘请熟悉倾销案件调查程序的注册会计师协助本公司的会计及业务人员,在律师配合下一起填答反倾销调查问卷。关于填答调查问卷的方法,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认真阅读问卷上所说明的答卷要求。当应诉人或其代理人在填写调查问卷时,首先应通读美国商务部调查问卷“答卷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答。美国商务部调查问卷的答卷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1)该反倾销调查的调查期间,一般是指从申诉之日算起一年内,要求调查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应诉企业应报告调查期内对美国出口的被调查产品的全部情况。(2)所有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英文。如果原件是中文的,应提供英文翻译件并附中文原件或复印件。(3)在回答被调查产品的国内销售和对美国的出口销售情况时,应报告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实际发生费用,并按公认会计准则报告有关的数据,同时列明所有的度量标准、货币名称和交易时的汇率。(4)指明公司答卷中所使用文件的全部来源和具体出处,所有与答卷有关的合同、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和其他文件应附在公司的答卷中,并留备核查。(5)提供一份答卷的目录和附件目录,每一个附件都要列明序号。
2、必须依原问卷所列问题的顺序逐项回答。填答问卷必须依照原问卷所列问题的题号顺序逐项回答,否则有可能被反倾销调查当局作为无效答卷处理。在回答问题时,首先写出问题题目,然后在题目下直接回答。在内容方面,要问什么答什么,不能答非所问,问题之外的能不答最好尽量不答。在回答有关会计问题时,应使用美国规范的会计术语。
3、所填写的内容应有根有据并经得起检验。填写调查问卷的所列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所提供的内容应有证据,经得起将来的核查。否则将有可能被作为无效证据处理,不但达不到预期目的,反而可能被调查当局视为“不合作”而不利用应诉企业“现有材料”进行确定。当然,在美国反倾销法允许的前提下,对一些答卷事项进行合理的处理,利用一定技巧来充分表达我方的理由及其财务数据的可信性,不但不能被视为违背事实,而且还能显示填写答卷工作的水平。
4、答卷内容的陈述应该详略适当并突出重点。答卷中有些事项对说明的详略程度并没有严格要求,而是留给应诉方自由处理。针对调查问卷的事项,应诉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对自己有利的事项或内容应作重点陈述和说明,做到具体详细,证据确实,理由充分;对自己不利的事项,在说明时应该适可而止,可以不详细列出的就尽量不列;对那些需要由调查当局进行核查的材料或数据,可作适当保留,不必一次性提供。
填答调查问卷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到说明式、记叙式和论证式等表达方法的巧妙结合。会计人员在解读和填答调查问卷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要围绕申诉方的指控来收集准备材料。具体包括:公司运作的详细资料和财务报告;公司被调查产品的技术性和说明性资料;公司被调查产品的销售资料;公司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成本;替代国选择的会计举证材料。根据以往美国反倾销调查案件的情况,提交会计应诉材料可以将重点放在关于公司的机构和运作的陈述资料、关于低价销售问题的抗辩资料、关于有关会计数据就倾销与损害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方面的陈述资料。
2、解读填写问卷需要多部门参与。反倾销调查问卷涉及的内容很多,一般会牵涉到应诉企业的生产、销售、财务、装备、计量、质检、供应、劳资等多个部门,因此解读和填写调查问卷不是财务会计部门所能独立完成的,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协调和共同参与。但财务部门应建立反倾销会计及其信息平台,健全商务档案和管理制度。国外很多大公司在财务部门建有反倾销首席官等制度,值得我们去研究和借鉴。
3、要求应诉人员知识面广,专业过硬。解读调查问卷不仅需要我们熟悉美国反倾销法律法规,而且也要掌握其他诸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如从调查问卷第一部分的内容可见,应诉人员必须能提供和阐明本国法律法规中关于企业设立、经营及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如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以证明企业受国家控制的程度和范围。在解读调查问卷内容时,还涉及产品技术、国际贸易等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当然,过硬的财务会计知识是必须具备的。
4、正确理解调查问卷中的有关法律术语。调查问卷中有许多名词术语需要会计人员能从反倾销法的角度理解其法律意义,不能凭自己的想象去理解,更不能在没有明白问题的确切意思时就贸然回答,否则有可能出现不可挽回的后果。例如在判断是否存在倾销时,如何确定出口销售日期是很关键的问题。我国通常可以按双方约定,以合同签订日期、发票日期、装运日期、购买订单日期或订单确定日期等为依据来确定销售日期,而在反倾销调查中是规定发票日期为出口日期。对这一点必须高度注意,否则会由于销售日期确定的依据不同,导致在调查期间内的生产数量、入库数量、内销数量、出口数量、库存数量和用料数量与相应的会计报表及分类账等不一致。另外,出口价格及推定出口价格、调查产品范围等也必须准确把握。
除上述四个方面以外,还应该注意问卷内有关各项的分摊或计算方法,均应予以列表说明,原则上应使用实际发生的金额,避免使用估计的数字;答卷应做成两份,一份为含有保密信息的完整答卷,另一份为不含保密信息的公开答卷,分别在答卷首页注明保密或公开字样。
责任编辑 崔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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