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得那是1976年,也是我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一年。那时我还不懂会计工作的真正含义,只知道,做人也好,做工作也好,都应该诚实守信。可就是因为信守这个,让我成为处处讨人“嫌”的人。
那年发生的一件事,虽时隔28年了,仍记忆犹新。事情是这样的:一天,一位职工领到工资后来到办公室问我:“李会计,我这个月的工资怎么不对呢,是不是算错了?”我当时听后脑子就懵了,“难道这个月的工资我全都算错了?”事后,我用算盘和计算器反复验算,用工资总额除以25.5天得出日工资,再乘以出勤天数,没错!再计算这位职工的扣款工资,发现其扣款工资则是按30天计算的日工资。为慎重起见,我又计算了其他职工的工资,结论是:出勤和加班工资是按工资总额除以25.5天得出的日工资,而缺勤需要扣款的工资则是按工资总额除以30天得出的日工资。很显然,由于我的大意,违反了财经纪律,给因缺勤而需扣款的职工多发了工资。事后,我主动向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做了汇报,并进行了纠正,扣回了多发给职工的工资。领导由此称赞我:“你做得对,对待工作就应该实事求是,特别是作为一名会计,更应该坚持诚实守信,发现错了立即纠正,不留隐患。”但为此事,大部分职工不解,并在背后对...
记得那是1976年,也是我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一年。那时我还不懂会计工作的真正含义,只知道,做人也好,做工作也好,都应该诚实守信。可就是因为信守这个,让我成为处处讨人“嫌”的人。
那年发生的一件事,虽时隔28年了,仍记忆犹新。事情是这样的:一天,一位职工领到工资后来到办公室问我:“李会计,我这个月的工资怎么不对呢,是不是算错了?”我当时听后脑子就懵了,“难道这个月的工资我全都算错了?”事后,我用算盘和计算器反复验算,用工资总额除以25.5天得出日工资,再乘以出勤天数,没错!再计算这位职工的扣款工资,发现其扣款工资则是按30天计算的日工资。为慎重起见,我又计算了其他职工的工资,结论是:出勤和加班工资是按工资总额除以25.5天得出的日工资,而缺勤需要扣款的工资则是按工资总额除以30天得出的日工资。很显然,由于我的大意,违反了财经纪律,给因缺勤而需扣款的职工多发了工资。事后,我主动向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做了汇报,并进行了纠正,扣回了多发给职工的工资。领导由此称赞我:“你做得对,对待工作就应该实事求是,特别是作为一名会计,更应该坚持诚实守信,发现错了立即纠正,不留隐患。”但为此事,大部分职工不解,并在背后对我议论纷纷:“这李会计太抠门、死板,这件事她要不说,也没人知道。人家财务上都是想方设法为职工多谋福利,多发奖金和补贴,我们单位倒好,发到手的钱还要被扣回。”对此议论,我坦然处之。而经过“工资事件”,我从此在处理各项会计事项时,更加坚持按原则办事,也更加认真和细致,从此再没出现类似的差错。
又有一次,单位的司机要提1万元的现金,一部分做外地出差用,另一部分办理汽车挂牌及补交养路费。我好言对司机说:“要交的7000元养路费,只要打一个电话向市稽查征费所问来账号,就可以上银行给你办理电汇或信汇。你要取那么多现金,一是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财务上不允许;二是携带也不安全。”司机看我不肯开现金支票就对我大发雷霆,说我们财务上就是管得宽,难道办事就不能灵活点,给职工行行方便?我向他解释,给职工行方便也应在遵守财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他不听劝阻,最后这事又闹到了领导那里。领导对我的做法也表示支持,这件事虽就这么过去了,但接下来的许多磕磕绊绊却让我体会到,在单位里得罪了谁也不能得罪司机,得罪了司机出门办事那才叫寸步难行。因为,财务上的事情比如从银行提取现金、到税务局购发票等等,哪一项也少不了要单位派车。
几十年来,在会计工作岗位上,我为了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也得罪了许许多多的同事。有时回到家里,家人也不免要劝说:你坚持原则是对的,诚实守信也是对的,但你为了工作上的一些小事而得罪了那么多的人,成了一个处处讨人“嫌”的人,到时恐怕连家人也要跟着受牵连。面对家人的顾虑,我只有耐心解释,解释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应信守的准则。尽管在工作中因为坚持诚实守信而处处讨人“嫌”,但我心里很坦荡,也仍将一如既往。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