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后,为有效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我们夷陵区黄花乡在反复酝酿、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实行了“会计代理服务、加强民主理财、强化审计监督、完善财务公开”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使全乡20个村的财务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是以健全的机构来运作。设立农村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在乡财经所的管理下开展工作。代理中心设审计员、记账会计、资金会计三个工作岗位,人员从在职、在编的财政经管干部中安排,资金会计由零户统管的资金会计兼任,各村设报账员一名。该中心主要负责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办理资金结算、实施会计监督。
(一)账务处理程序:各村报账员每月定期到代理中心报账,将合法的收支凭据交代理中心审计员审核盖章,填制《黄花乡村级财务报账单》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村级报账只允许用税务发票、财政发票、农经发票三种,代理中心记账会计依据各村报送的凭据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村报账员只登记核算明细账和辅助账目,由代理中心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代理中心、一份交村、一份交财经所。年度终了,代理中心将各村财务档案集中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后,为有效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我们夷陵区黄花乡在反复酝酿、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实行了“会计代理服务、加强民主理财、强化审计监督、完善财务公开”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使全乡20个村的财务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是以健全的机构来运作。设立农村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在乡财经所的管理下开展工作。代理中心设审计员、记账会计、资金会计三个工作岗位,人员从在职、在编的财政经管干部中安排,资金会计由零户统管的资金会计兼任,各村设报账员一名。该中心主要负责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办理资金结算、实施会计监督。
二是以严格的程序来规范。
(一)账务处理程序:各村报账员每月定期到代理中心报账,将合法的收支凭据交代理中心审计员审核盖章,填制《黄花乡村级财务报账单》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村级报账只允许用税务发票、财政发票、农经发票三种,代理中心记账会计依据各村报送的凭据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村报账员只登记核算明细账和辅助账目,由代理中心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代理中心、一份交村、一份交财经所。年度终了,代理中心将各村财务档案集中管理。
(二)资金收支划拨程序:村级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上缴,开支计划下拨。各村收取的村级收入一律先到指定的银行填写《村级收入现金进账单》,缴入财政村级代管资金专户。支出月初由村编制用款计划报财政审批,再由报账员填写《村级用款申请单》,经代理中心确认、财经所审核后,由资金会计办理划拨手续。每村每月可核定500—800元的备用金,以便日常开支。
(三)资金开支审批程序:材级开支实行先收后支、先批后用,先审后入账。根据制度的规定,村级一次开支在500元以下由村主任审批签字;500—1000元由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审批;1000元以上大额开支的由村民代表会会签,并经乡政府分管领导审核。
(四)资金管理约束程序:村级资金由财经所为各村开设一个村级代管资金专户进行核算,各村在资金会计处预留支款印鉴,划转资金在申请单上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报账员印鉴,村级不得透支资金。
(五)民主理财程序:各村成立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审批资金开支。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定期办公,收支单据经过“三签一审”后报账,支出凭证先由经办人签证明性意见,村财务主管领导签肯定性意见,村民主理财小组签监督性意见,并盖民主理财章交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盖章。
(六)财务公开程序:每月各村报账员对资金余额进行对账签证,在《村级财务公开栏》上公布各村资金余额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各村监督。各村每季度末依据代理中心提供的财务报表,编制《黄花乡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底稿》,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在公开栏上公开。
三是以完善的机制来监督。
(一)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全乡成立了20个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乡党政办行文健全了《民主理财制度》,每月20号定期办公,认真审查财务收支账目,对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施监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乡主管部门反映。
(二)加强乡代理服务中心会计监督。代理中心审计员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要进行严格审核,每月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半年来,代理中心共退回不合理开支单据5张,金额1570元;退回白条6张,金额1876元;责令经办人补开税务发票10张,金额38900元,补交税款1556元;追缴2个村其他收入56000元缴入财政专户。
(三)加强审计监督。乡纪检、监察部门和乡财经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或检查,并制定标准的审计文书,按照规范的审计程序,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四)运用会计电算化实施监督。
我们实行村级财务管理取得的成效是: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密切了党、干群关系;遏制了农村“三乱”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行为的产生;降低了村级运行成本,化解了村级债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