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3 作者:潘琰 毛丽娟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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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本市场是多方利益主体共存的平台,若从“信息”供求角度,可将资本市场划分为“信息供给方”和“信息需求方”两个利益相对的群体。而“诚信”与“信任”则是分别从信息的供给和需求角度来说的,两者之间存在的关系是:信息供给方的诚信促成信息需求方的信任,信息需求方的信任推动信息供给方的诚信。正是这种互动机制的存在保证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及其自我发展和完善。所以,要稳定资本市场必须不断地推进“诚信——信任”互动机制的建设。本文拟运用会计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原理,分别从资本市场信息供求双方的角度,讨论信息供给方的诚信与信息需求方的信任之间的互动关系,希望有助于推进诚信与信任机制的建设。
一、信息供给方的诚信分析
(一)诚信的功能定位——基于信息供给链的分析
在资本市场孕育的现代公司制下,两权分离造成了信息不对称,从而产生了信息的供需机制。资本市场中的财务信息从公司内部传递到最终的信息需求者,中间存在多个环节,构成了资本市场的财务报告供给链,即:公司管理层(编制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告)→公司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传媒和网络(传播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师(分析财务报告)→投资...
资本市场是多方利益主体共存的平台,若从“信息”供求角度,可将资本市场划分为“信息供给方”和“信息需求方”两个利益相对的群体。而“诚信”与“信任”则是分别从信息的供给和需求角度来说的,两者之间存在的关系是:信息供给方的诚信促成信息需求方的信任,信息需求方的信任推动信息供给方的诚信。正是这种互动机制的存在保证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及其自我发展和完善。所以,要稳定资本市场必须不断地推进“诚信——信任”互动机制的建设。本文拟运用会计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原理,分别从资本市场信息供求双方的角度,讨论信息供给方的诚信与信息需求方的信任之间的互动关系,希望有助于推进诚信与信任机制的建设。
一、信息供给方的诚信分析
(一)诚信的功能定位——基于信息供给链的分析
在资本市场孕育的现代公司制下,两权分离造成了信息不对称,从而产生了信息的供需机制。资本市场中的财务信息从公司内部传递到最终的信息需求者,中间存在多个环节,构成了资本市场的财务报告供给链,即:公司管理层(编制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告)→公司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传媒和网络(传播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师(分析财务报告)→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使用财务报告)。
从以上信息供给链中各个环节的产生、发展的本源来看,所有财务报告供给链条上的相关者,其存在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由财务报告的编制者(公司管理层)最终传递到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投资者)手中的财务信息是高质量的,有助于使用者合理决策。
由此可见,财务报告有关环节出现的有意或无意偏离原来定位的情况,其结果往往最终损及财务报告的质量和投资者利益。因而,整个资本市场的诚信,必须要求财务信息供应链每个环节中的角色都讲求诚信,而每一个环节的“诚信”,都必须围绕着“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一核心目标——这便是资本市场中信息供应方诚信的功能定位。
(二)制度建设与诚信建设的互补——基于信息供应者行为的分析
资本市场信息供应链中的每一角色通过制度的制定、监管的实施等一系列约束机制,来达到保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如投资者一方面要求公司建立一套内部治理结构来约束公司管理层的行为,另一方面,还需要由独立、专业人士对公司财务报告提供鉴证,继而产生了现代公司治理章程、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一系列的约束机制,而整个资本市场的运作又促成了市场监管制度的产生。然而现实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导致信息的不完备和不对称,使得相关者所制定的制度不健全、监管和执法不力,从而减弱约束机制的效用,为信息提供者在交易中使用不正当手段来谋取自身利益提供了机会。因而,整个资本市场的建设必须从制度安排上进一步完善,形成一种能有效抑制自利行为至上的自然本能的制度,使信息提供者的利益与信息需求者的利益趋同,才能使信息提供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
然而,行为约束机制难以涵盖个体行为的所有方面,面对纷繁变化的资本市场,行为约束机制时常显出捉襟见肘的尴尬,加上制度创新所需的成本、时间等因素,常使得新制度表现出一定的“时滞”性。而这一点上,诚信建设与职业道德教育能够有效地发挥补充作用。职业道德教育力图使市场参与者认识到应尽力保持和发展自身的价值,并且对诚信的遵守应当源于一种由内向外的动力。对于资本市场信息供应链中每一环节来说,其功能定位体现了其自身在资本市场中的价值,而要保持和发展这一价值,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核心目标,并且每一环节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亦应围绕着这一核心思想进行。
(三)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行为约束机制与职业道德教育的统一
倘若将行为约束视为他律,核心价值则为自律。由于信息供应链中的各方均是“理性经济人”,有追求自身长远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在约束不力的情况下,其行为可能会损及他人尤其是信息最终需求者的利益,因而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对其行为进行约束,是保证资本市场诚信的必然选择。然而市场交易的纷纭变化,市场参与者行为的复杂多样,使得制度的约束力难以完全发挥作用。而诚信教育让市场参与者从自身职业的存在价值方面考虑,让人从思想源头端正行为动机,使得资本市场的诚信不再是对制度的被动遵守和机械反应,而成为市场各环节参与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素养。二者各有长短,互为补充。因而,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是行为约束机制与职业道德教育的统一。
二、信息需求方信任机制的建立
(一)信任:资本市场正常运作的基础
在资本市场中,信任关系是不对称条件下的代理关系,这种关系由一系列的契约连接而成。其中,投资者(信息最终需求者)与企业管理层(信息供应源头)之间的信任关系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信任关系,信息供应链中的一系列角色则是二者之间的“中介人”。由于资本市场打破了传统的信任模式,因而作为信息劣势方的投资者,要求建立一个对信息提供方具有利害关系的制度约束以保证投资者的信心和减少投资风险,资本市场中的中介人就是在拓展这一信任圈的过程中产生的。中介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为市场服务提供信息,它们是市场成熟和壮大的非常重要的一环。中介机构的加入,使得资本市场中最“原始”的信任关系得到拓展。这种拓展是在合作的意向、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阿罗指出,一个成功的经济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依赖关系足以强烈到这一地步,即以至于即使进行欺骗是“理性的经济行为”,代理人也不会施行欺诈。这不仅构建了资本市场建设的理想目标,同时也指出了完善的资本市场是建立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依赖关系的基础之上。由于信任是以过去推论未来,以熟悉推论不熟悉,通过在心理上夸大过去的信息去定义未来,去推动选择和行动,因而信任圈的后一环节的活动是建立在对前一环节或前面所有环节活动的信任基础之上,通过对前面环节过去的活动进行判断来推论是否值得信任,并且这一推断环环相扣,一旦某一环节的信任缺失,资本市场的信任大厦便会轰然倒塌,资本市场由此也失去了正常运作的基础。
(二)信任与资本市场秩序的互动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将一次性博弈转化为重复博弈的机制,是信誉的载体,企业管理层(即信息最初提供者)与投资者(即信息最终需求者)之间存在重复博弈。而形形色色的中介组织通过监督和记录市场中的交易行为,为现代社会的信誉机制提供了信息基础。投资者的判断建立在以往交易或者中介人的判断基础之上,只有在对企业足够信任的情况下,投资者才有继续交易的可能,反之,交易不能正常进行。
而资本市场良好的秩序又能保证投资者拥有足够的信心。试想在一个造假成风、投机盛行的市场中,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难以得到保障的,一旦投资者的信心受挫,必然导致交易市场的萎缩,失去良好的市场秩序。目前的中国证券市场处于成长期,出现的许多问题均对投资者的信心造成了伤害,若任其发展,定然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故我国证券市场的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同样,在证券市场相当完善和发达的美国,也十分重视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信心。如在安然事件过后美国出台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其前言就明确指出该法案目的是“通过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相关性来保护投资者”。2002年8月16日,NYSE(纽约证券交易所)与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共同颁布了新的上市规则,其目的也在于通过扩大公司受托责任和加强公司治理以重获投资者信任。可见,在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中,有关当局对于保证投资者的信心、提高投资者信任度是十分重视的。
三、关于资本市场诚信与信任互动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基于以上对资本市场诚信与信任互动关系的认识,笔者就完善我国资本市场“诚信—信任”机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制和制度建设,提供诚信生长的土壤。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整个社会包括资本市场诚信赖以建立的基础和保障。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指出:“信誉表现为一个道德,但信誉的本质是一个制度问题。”我国资本市场还刚刚起步,法制和制度仍不健全,无论是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还是市场监管体系的健全、中介机构行为的规范,均是任重而道远。
2、提高投资者的整体素质,保证资本市场资金的正确流向。作为信息需求方的投资者,其整体素质很大部分决定了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高素质的整体投资能力能够保证资本市场资金的正确流向,实现资本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反之则反然。在我国,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不够成熟,对资本市场的理解和认识尚存在偏差,客观上为资本市场的失信行为提供了可趁之机。因而,提高投资者的整体素质、扩大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以及加强对投资者有关法律、投资知识的教育,是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重要环节。
3、从财务报告供给链各个环节出发,加强每一个环节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财务报告供给链上的各个行业,应尽早出台其执业过程中须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2002年1月,中国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公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6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这些是各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同时,要加强对全社会诚信道德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不断启迪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润育和激发人们的诚信意识、坚定和加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力求在整个资本市场乃至全社会建立起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
责任编辑 刘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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