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2003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继续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938号)精神,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外商投资联合年检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杜绝“搭车年检”现象,加强对基层联合年检工作的指导;加强联合年检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行为;及时清理和注、吊销“三无企业”;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按原标准收费外,联合年检各部门不得增加新的收费;为提高联合年检办公效率、减轻企业负担,2003年在安徽、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试点工作;加强对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工作时间为2003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本刊通讯员)
为做好2003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继续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938号)精神,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外商投资联合年检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杜绝“搭车年检”现象,加强对基层联合年检工作的指导;加强联合年检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行为;及时清理和注、吊销“三无企业”;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按原标准收费外,联合年检各部门不得增加新的收费;为提高联合年检办公效率、减轻企业负担,2003年在安徽、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试点工作;加强对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工作时间为2003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