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算拨款凭证是财政部门拨付财政款项时使用的专用凭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一些非财政部门在结算时也使用了预算拨款凭证,如有的单位在同城划转资金或主管部门与其下属单位的资金往来时,也使用了预算拨款凭证。这些非财政部门办理结算业务使用预算拨款凭证的现象,会产生很大的危害:一是会混淆财政与非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不利于弄清财政资金的使用去向;二是不利于单位资金的内部管理。因此,笔者建议,应当规范预算拨款凭证的使用:一是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拨款凭证的管理;二是开户银行应加强凭证的审核,并要求开户单位正确使用结算凭证;三是国库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 张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