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中美企业会计造假手段、原因和动机比较
(一)手段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机制是经济资源配置的手段,美国公司经营者的动机就是获得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职业声誉的提升;而我国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就是圈钱,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极力粉饰业绩,以达到上市的标准。上市之后,以操纵利润、配合二级市场的炒作,获得超额收益。
美国是一个法律环境比较完善的国家,会计造假多采用打“擦边球”的做法,如安然股价的大跌,直至最后破产,是由于安达信没有把会计处理的真实情况告诉投资者,使广大投资者对不诚实者的企业和中介产生极端的不信任。相反,我国上市公司与美国造假在性质上有很大不同,如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联合造假,不是打制度上的“擦边球”,而是采取违背准则、制度的做法。
从中介机构的作用来看,美国上市公司的95%都已经被“五大”所瓜分,它们面临的问题是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特别是利润丰厚的咨询业务;而我国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默许上市公司造假,主要在于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取悦稳定客户而采取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原因与动机
1、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不完善满足不了当今经济生活的要求...
一、中美企业会计造假手段、原因和动机比较
(一)手段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机制是经济资源配置的手段,美国公司经营者的动机就是获得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职业声誉的提升;而我国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就是圈钱,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极力粉饰业绩,以达到上市的标准。上市之后,以操纵利润、配合二级市场的炒作,获得超额收益。
美国是一个法律环境比较完善的国家,会计造假多采用打“擦边球”的做法,如安然股价的大跌,直至最后破产,是由于安达信没有把会计处理的真实情况告诉投资者,使广大投资者对不诚实者的企业和中介产生极端的不信任。相反,我国上市公司与美国造假在性质上有很大不同,如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联合造假,不是打制度上的“擦边球”,而是采取违背准则、制度的做法。
从中介机构的作用来看,美国上市公司的95%都已经被“五大”所瓜分,它们面临的问题是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特别是利润丰厚的咨询业务;而我国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默许上市公司造假,主要在于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取悦稳定客户而采取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原因与动机
1、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不完善满足不了当今经济生活的要求。从本质上看,会计本身也不是一种精确的计量,由于在经济生活中每一个经济交易或事项或多或少都包含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也就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一系列的专业标准和判断来加以综合衡量,尤其是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工程和衍生金融工具花样繁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落后就日显突出。例如,安然公司虚报6亿美元的利润主要是通过大量的关联交易、能源期货等形式。从会计处理上看,对是否违反了准则的要求目前还有很大的争论。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虽然起步较晚,目前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但中国企业的中介机构造假不是钻会计制度的空子,而是明目张胆地违反现行会计制度,在造假性质上更为恶劣。
2、个人和机构利益驱动是造假的直接原因。美国实行新的激励制度,尤其是期权制度以来,首席执行官(CEO)的薪水构成中,现金比重越来越低,而股票期权部分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美国的一次调查表明,美国最大的365家公司的CEO1998年的收入增长了36%,而上市公司平均盈利则没有明显增长。经理人为了变现手中的股票,提高股票价格,不计后果地做假账,以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这种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是企业造假的主要原因。由于管理人收益与股票价格挂钩,CEO的成绩也主要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价格表现出来,CEO们不得不采取模棱两可的会计方法,甚至赤裸裸地造假,以维持股价,获取巨额收益。在我国,这种造假动因不是表现在上市公司,而更多地表现在证券中介机构上。
3、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管不力成了会计造假的润滑剂。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博弈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环境的不断完善,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规范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博弈的参与者会根据自身的利益选择最有利的决策。在美国市场上,上市公司的股权非常分散,最大股东主要是一些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10%,而在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中,出于分散风险的目的,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也占其自身资产很小的比例。在资产经营目标上,则主要关注股票的市场表现,而不是经营利润,客观上产生了一种以股票市场表现为唯一衡量指标的导向,安然、世通、施乐等公司的行为更是这种特点的极端表现。在我国,尽管所有制结构不同,但获得超额利润的激励同样是上市公司的造假动机,不过这个造假大多不是为了经营者自己的,而是为了集团小利益。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严重,大股东往往为了达到自己圈钱的目的,利用自己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理层的控制权,默认或支持上市公司造假,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获得更多的圈钱机会。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高造假者的成本是治理会计欺诈的根本
美国安然事件和世通事件发生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出了新的规定,要求高管人员就其持股及其变动情况做出更详细的披露;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包括:锁定CEO/CFO(财务主管)个人责任,公司定期报告须有CEO/CFO认证;防止CEO/CFO利益冲突,禁止公司向CEO/CFO提供贷款;公司财务报告重大违规,管理者丧失业绩报酬;保护举报;SEC认为某人有欺诈行为等劣迹时,可以禁止该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管理者;设立审计委员会,强化外部审计人员行业监管等。这是美国自罗斯福时代以来,有关美国商业实践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反观我国的规则制定者在发现重大造假违规案件后,又做了些什么?从最早的琼民源到郑百文,到银广夏、麦科特,一系列的上市公司造假、欺诈案件虽给我们带来震惊,却尚未带来危机处理机制。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造假者的成本,是治理会计欺诈的根本。
第一,加快制度建设,使之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加紧了制定会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准则的步伐。会计准则大部分已完成,独立审计准则参照国际独立审计准则和先进国家的独立审计准则已经制定完毕。尽管如此,很多“灰色地带”的存在还是使造假者有可乘之机。因此,加快制度建设,堵塞漏洞,才能使有造假动机者把精力放在做大主营业务上去。
第二,提高造假成本,对造假者和助长造假者予以严惩。安然事件后,美国总统签署的《SOX法案》规定:上市公司的CEO和CFO对虚假会计信息承担刑事责任,其罚款由原来的100万美元提高到500万美元,监禁期由10年提高到20年。这种做法在美国这样一个把个人信誉看得很重的国家里,无疑会产生很大的威慑力。同样,我国也要在提高造假者(包括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机构)的成本上下功夫,只有给造假者以严厉的惩罚,才能够真正降低造假发生的概率。笔者认为,当前,要加快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目前国内400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只有13.6%实行了合伙制,全国20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78家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全部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加快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应是当务之急。
第三,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既要加强内部治理,又要加强外部监管。内部治理首先要解决好委托代理关系,经营者要逐渐成为职业经理人。借鉴美国的做法,首先必须增设内部审计委员会等机制,以加强内部审计;其次要建立并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各方面的监管,促使上市公司规范、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