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大量的应收项目长期挂账收不回来,而债务企业往往实质上已经撤销,或者实质上已经无力承担偿债义务等,这样,这些应收项目挂账作为资产仍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造成企业资产、利润虚增;导致利润超分配,现金流出,加剧资金短缺;致使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失去真实性。这一现象,从表面上看,是不良的市场环境和客户信用状况所致;然而其直接和根本原因,却在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管理的缺陷,即对应收项目管理责任不清,轻视和缺乏信用管理。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独立核算的一级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处。具体做法是:由企业主要领导即一把手亲自领导,总会计师负责具体工作。下属各二级单位建立相应的信用管理科,实行“垂直管理”和“双线负责制”。即各二级信用管理科人员,由一级信用管理处垂直管理,实行业务上的专门领导;同时,各二级信用管理科科长在企业内部对日常的信用管理业务,一方面要参与二级单位有关信用管理的重要决策,协助二级单位领导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对一级信用管理处领导负责,监督二级单位的赊销业务挂账,保证其在可以控制和可行的范围内。
国有大中型企业信用管理处、科(以下简称信用管...
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大量的应收项目长期挂账收不回来,而债务企业往往实质上已经撤销,或者实质上已经无力承担偿债义务等,这样,这些应收项目挂账作为资产仍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造成企业资产、利润虚增;导致利润超分配,现金流出,加剧资金短缺;致使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失去真实性。这一现象,从表面上看,是不良的市场环境和客户信用状况所致;然而其直接和根本原因,却在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管理的缺陷,即对应收项目管理责任不清,轻视和缺乏信用管理。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独立核算的一级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处。具体做法是:由企业主要领导即一把手亲自领导,总会计师负责具体工作。下属各二级单位建立相应的信用管理科,实行“垂直管理”和“双线负责制”。即各二级信用管理科人员,由一级信用管理处垂直管理,实行业务上的专门领导;同时,各二级信用管理科科长在企业内部对日常的信用管理业务,一方面要参与二级单位有关信用管理的重要决策,协助二级单位领导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对一级信用管理处领导负责,监督二级单位的赊销业务挂账,保证其在可以控制和可行的范围内。
国有大中型企业信用管理处、科(以下简称信用管理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管理制度,体现调查、分析、报告、控制、监督、清理的职能。例如对赊销哪些产品、多大的金额由一级信用管理部门审批;赊销哪些产品、多大金额由二级信用管理部门审批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支持信用管理部门对赊销客户进行信用调查分析,并应依据信用管理部门提供的客户信用调查分析报告,集体讨论研究是否对客户进行赊销和预付款,然后,企业主要领导再根据讨论的结果作出最终决策,从而使应收项目管理工作得到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