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体制和管理缺乏协同等原因,财政、工商、国税、地税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够,与税源相关的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工作难以协调,造成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漏洞。笔者认为,可由政府协调,财政牵头,在工商、国税、地税、财政部门之间建立税源监控联动机制。
一是对负有缴纳和代扣地方税收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实行网络税务登记制度。建立分税种、税目的税源分析统计制度,实现税务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单位、重点纳税人的计算机联网,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的全方位监控体系。二是建立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础的分类申报制度。简化纳税人的申报程序,强化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行为,逐步向网络申报纳税过渡,为全方位的计算机联网打下基础。三是大力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社会服务功能,实现纳税服务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实现纳税的公开和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四是建立地方税法公报制度。通过公布地方税收行政规章、制度和其他与之相关联的行政法规文件,使税收法律、法规公开、透明,促进和约束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杜绝“关系税”和“人情税”。五是优化协税护税网络。除建立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外,社会监督和公民举报的积极...
由于体制和管理缺乏协同等原因,财政、工商、国税、地税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够,与税源相关的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工作难以协调,造成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漏洞。笔者认为,可由政府协调,财政牵头,在工商、国税、地税、财政部门之间建立税源监控联动机制。
一是对负有缴纳和代扣地方税收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实行网络税务登记制度。建立分税种、税目的税源分析统计制度,实现税务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单位、重点纳税人的计算机联网,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的全方位监控体系。二是建立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础的分类申报制度。简化纳税人的申报程序,强化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行为,逐步向网络申报纳税过渡,为全方位的计算机联网打下基础。三是大力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社会服务功能,实现纳税服务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实现纳税的公开和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四是建立地方税法公报制度。通过公布地方税收行政规章、制度和其他与之相关联的行政法规文件,使税收法律、法规公开、透明,促进和约束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杜绝“关系税”和“人情税”。五是优化协税护税网络。除建立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外,社会监督和公民举报的积极作用应予引导和支持,同时应积极探索对房屋出售出租、应税车辆、个体建筑装饰业及餐饮服务业和高收入个人的征管新办法,想方设法保护税源。
责任编辑 周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