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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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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第六期P26“按日表示时应收票据到期日的确定”中的“‘到期日’为4月14日”应改为“‘到期日’为4月15日”。P27“应收票据贴现的财务处理”所举例题中的“年利率为6%”应改为“年利率为8%”。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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