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5 作者:马贤明 尹成彦
[大]
[中]
[小]
摘要:
编者按:证监会出台“A股补充审计”举措,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严把融资审计关,但这一事件在我国CPA行业却犹如炸响了一声惊雷。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CPA视野网站”对此问题的讨论中就可略见一斑:“‘补充审计’并不是一剂良药,它一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二不利于我国事务所的成长。”“上市公司造假就换审计师,是不是某地出了贪官,也要请一在国际上享有美誉的官来当我们的父母官?”“美国安然公司出事,安达信表现实在不怎么样,美国下一步是不是也要考虑请国外的审计师?”“每个国家在起步时建立的各项制度都会有其不健全的地方。西方现在不也出现了骇人听闻的审计违规事件,‘补充审计’的功效能有多大?加强自身建设才是关键”……《十问“A股补充审计”》即是作者综合CPA视野网站及有关方面讨论意见整理而成。本刊刊发此文,旨在为有关各方架起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以真正找出上市公司审计“诚信危机”的症结所在,并对症下药,促使我国上市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地运行。
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年末出台的补充审计,除提出了一个审计教科书中没有的新名词“补充审计”外,给注册会计师行业也扔下了一枚可谓石破天惊的炸弹。12月30日《公开发行...
编者按:证监会出台“A股补充审计”举措,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严把融资审计关,但这一事件在我国CPA行业却犹如炸响了一声惊雷。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CPA视野网站”对此问题的讨论中就可略见一斑:“‘补充审计’并不是一剂良药,它一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二不利于我国事务所的成长。”“上市公司造假就换审计师,是不是某地出了贪官,也要请一在国际上享有美誉的官来当我们的父母官?”“美国安然公司出事,安达信表现实在不怎么样,美国下一步是不是也要考虑请国外的审计师?”“每个国家在起步时建立的各项制度都会有其不健全的地方。西方现在不也出现了骇人听闻的审计违规事件,‘补充审计’的功效能有多大?加强自身建设才是关键”……《十问“A股补充审计”》即是作者综合CPA视野网站及有关方面讨论意见整理而成。本刊刊发此文,旨在为有关各方架起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以真正找出上市公司审计“诚信危机”的症结所在,并对症下药,促使我国上市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地运行。
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年末出台的补充审计,除提出了一个审计教科书中没有的新名词“补充审计”外,给注册会计师行业也扔下了一枚可谓石破天惊的炸弹。12月30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16号文”)及相关通知中明确指出: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上市后在证券市场再筹资时,除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其依据中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规范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外,还应聘请获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对其按国际通行的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规定自2002年起正式施行。笔者对此提出“十问”,以期与同行进行共同探讨。
一、“补充审计”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是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么?众所周知,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由包括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多个机构共同完成,并同时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信息披露质量监管。在证券市场中,游戏的各个参与者没有天生的完全守法者。离开严格和有效的监管,就没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也没有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稍有会计审计常识的人都知道,会计报告不是万能的,审计报告更不是万能的。它只是有理性的投资者决策的一个参考。不加限制地拔高审计报告的作用,夸大注册会计师的作用,要么是不懂常识,要么是别有用心。没有严格的监管,哪有天生就守法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是以审计收费生存的,洋注册会计师也概莫能外,注册会计师应该是在监管的阳光下追逐合法的利润,离开这个阳光,任何违法的勾当都有可能发生。
如果说要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质量,那仅仅对会计师事务所一方进行补充审计是不够的。对中国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需要来个补充审计,那是否也要请洋证券行、洋律师行,也来补充投资及法律意见书呢?因此,笔者认为:“16号文”看到了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糟糕现实,号准了脉,但可惜却开错了药方。可以断言,有了洋审计的补充审计报告,在现有的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下,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问题即便不会越来越多,但也会越来越复杂。
二、补充审计出台合法吗?
目前国内注册会计师财务审计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进行的法定审计。
2000年9月22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拟发行股票公司聘用审计机构等问题的通知》开篇即说本通知依据的是“《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和《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而16号文则笼统地说补充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不知道是依据《证券法》的哪个条款而增加了一个新概念“补充审计”?如果无法可依,那我们是否可以说这个“补充审计”仅仅是证监会一个部门的意见,并非是依据现有法律而要求的法定审计,最多只是一个特殊目的审计。(在16号文中,就将法定审计、补充审计视为两个对应的概念)
既然是特殊目的审计,其审计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范围,其审计程序有别于法定财务报表审计。而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补充审计报告主要用于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IPO及再融资之时使用,是面向广大投资者的。用途之广,范围之大,责任之重较之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有过之而无不及。既然如此,我们姑且不论补充审计的合法性,管理层让一纸补充审计报告充当如此重任,是不是太轻率了一些?
铁路春运调价都会召开一个像模像样的价格听证会,补充审计这个影响到注册会计师行业芸芸众生,事关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大事,中国证监会完全有能力召开一个类似的意见征询会议。2002年1月11日,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X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特别规定》公开征求大众意见,为什么对补充审计这个政策不征求意见就直接推出了?
三、谁来补充审计?
按照16号文规定,执行补充审计的是“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0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的《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问题答记者问》中,被采访的有关负责人又提出了一个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念。
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这些模糊的概念究竟包括了哪些事务所?什么是国际著名?什么是国际?管理层并没有在文件及相关资料中予以明确。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布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境内的存在方式,从性质上区分为成员所、合作所、联系所、代表处等四种。不知道在证监会的16号文中,这些机构是否也列入了补充审计的执行者行列?
文件中所说的“特别许可”,也没有明确特别许可的标准是什么,是否是在暗示将在现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从业审计资格之外另行推出一个资格认可制度?如果是这样,是否应该有义务向78家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众多参加了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资格考试的注册会计师做出明确的解释?
无论如何,在追求所谓更高的信息披露质量的时候,把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仅仅建立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都可能被认为是对我国大陆注册会计师的不信任、对港澳台注册会计师的不信任,对非著名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不信任。说得严重一些,是一种对这些部分注册会计师的歧视行为。
四、按什么标准补充审计?
在目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是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中国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审计。有关的会计和审计准则在法律地位上都有合法的依据。
按照补充审计的文件规定,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是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发的国际会计准则,或者是在个别地方依据美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如此这般,就开创了国际会计史上的先河,即在一国之内,由它国事务所任选一准则进行审计,而这样的审计报告又受到证券市场管理层的高度信任。证监会具有直接超越中国的法律法规而向国际的标准寻求帮助的权力吗?以此类推?——在对刑事犯罪判决公正性感觉不满意的时候,是否可以直接引用国际通行的刑事法或者是美国、香港这些发达地区的法律呢?
翻一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翻一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翻一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的补充审计是不是有足够的法律支持?
五、谁补充谁?
规定指出,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审计,从字面理解,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补充国内所的审计,但是按照字面理解就很可能会误解证监会的良苦用心。证监会的意思应是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或再审国内所么?如此这般就有几个基本工作需协调。
其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补充审计会利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工作成果吗?其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内所能够相互配合吗?国内所就必须无条件地和国际所配合吗?如果不配合,这补充审计的戏恐怕就没法唱了,逼得所有上市公司以后只能聘请国际所。其三、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设有成员所的情况下,是否仍旧需要补充审计其在我国成员所的业务?或者是将这些业务先交由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然后再由国际所方面派员补充审计?如果对待此类情况不需要补充审计,是否会造成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市场被瓜分呢?这和管理层发言中所说的“改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内事务所互相帮助、互相督促”是否又是背道而驰?
六、谁为补充审计的可能后果承担责任?
补充审计将对我国会计市场的重新分割带来深远的影响并在实质上形成对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的压制。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政策优惠的威力下,将直接倾轧国内78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客户业务,并连锁取得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审计业务。由于从上至下的连带效应,势必对不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的调查结果,补充审计对各类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如下:
事务所类型 很大影响 一般影响 没有影响
(%) (%)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76.05 20.00 3.95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88.89 8.80 2.22无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2.22 43.46 34.32
由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开展的,哪种会计师事务所将在补充审计受益的调查结果是:
调查选项 比例(%) 统计数(人)国际五大所 75.78 388其他国际所 15.82 81国际证券资格所 5.27 27国内非证券资格所 3.13 16
从长远看,补充审计是将包括我国国有企业、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再融资的生杀大权从78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手中划转到定义模糊、数量未知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手中。对于这些可能的后果,不知道证监会是否已经考虑到了对策和对这些后果承担的责任?
七、谁来监督补充审计的质量?
谁来监督补充审计的质量?是中国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是证券交易所?
作为中国证监会请来的客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也应该受到监督。问题是,我们怎么监督?由中注协和证监会去监督似乎可行,但是拿什么尺子去衡量它们的工作程序,衡量它们的工作结果呢?标准和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意选用的,和这些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打起官司来,中国证监会不一定占上风!监督补充审计质量的事情,恐怕挺烦!
八、补充审计的法律纠纷怎么处理?
由于补充审计的法律地位比较模糊,如果上市公司在首发或增发股票过程中,投资者依赖补充审计报告所做出决策,导致投资重大失误,引起法律纠纷,这样的纠纷,谁将成为被告?是执行法定审计的国内所,还是补充审计的国际所?
九、补充审计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了假账,如何处置?
按照我国证券市场惯例,中天勤、蜀都、中华,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证券市场中出了审计问题而遭到严重的处罚,造成了关所走人的下场。其中有的事务所因为个别分所的问题也遭到关闭的处罚。
问题是:如果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也出了假报告,我们能“灭”它么?如果其在国内的一个分支机构出了问题,我们是不是也要处罚整个国际所呢?不要以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怎么着,国际五大之一的安达信最近在美国不也照样出了“安然事件”吗?不是还出了令人费解的员工毁坏安然公司审计档案的事情吗?
十、超国民待遇的“市场准入”
按照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的发言,之所以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从出问题的概率来看,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仍比其它会计师事务所要低。”不知道是管理层就这个做过调查还是不知道:在不同的监管制度下,出问题的概率是不能简单的拿来比较的,就如不能把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简单地复制到我国大陆来说一样。即便是,目前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按照市场选择和现有执业力量情况下谨慎选择客户而保持了相对的高水平,那在补充审计后,面临众多从天而降的业务,他们是否仍旧可以保持所谓的低“出问题概率”呢?事实上,在补充审计政策出来后,见诸媒体的有关众多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道均表示了对补充审计的忧虑。我们的管理层不曾尝试从78家中甚至是全国4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另行筛选出值得信赖的事务所进行补充审计,而是直接就面向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向其提供了补充审计的直通车。须知,中国证监会补充审计的规定也是一项重大的投资决策,误信导致错误决策将给我国证券市场造成的损害,绝对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
陈云同志曾有名言“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放之四海而皆准。我国的证券市场担负着太多的重任,监管层也承担着太大的压力,只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才能拿出真正符合证券市场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办法来,才能更好地在证券市场监管中实现“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
责任编辑 刘黎静相关链接——编者补充资料
当境内会计师事务所频频出丑之时,监管层满怀信心又推出“五大策略”——中国金融机构上市必须由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出具意见、上市公司需提交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双重审计。这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指的就是全球著名的安达信、安永、毕马威、德勤和普华永道。
曾列世界500强前10名的美国能源安然分司申请破产引发了美国证券市场的一次大地震。安然公司成立于1985年,该公司曾是世界头号天然气交易商和美国最大的电力交易商。它还从事煤炭、纸浆、纸张、塑料和金属交易,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金融和风险管理服务。2001年10月,安然公司宣布,“由于会计工作的错误”,他们最近4年的收支平衡有严重错误,赢利数量减少5亿多美元。此消息一出,股民大举抛售该公司股票,致使其股票价格从原先的85美元下降到80美分,股票成为垃圾股。在这种形势下,该公司于2001年12月2日宣布申请破产保护。一个属于世界500强又是美国第七大公司的大企业,在两个月内不得不破产,这在美国历史上是第一次。作为安然的财务审计公司,安达信因涉嫌为安然提供不实的审计意见而接受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调查。美国当地时间2002年1月10日,安达信发表简短声明,承认曾经毁坏安然公司的数千份重要文件,安达信因此有可能因蓄意阻碍调查被起诉。
前几年美国著名的大企业难得受到证监会的调查,而2001年以来,美国一些大企业频频出现财务问题,为大企业提供审计的通常都是像五大这样的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在日益增多的美国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中,会计师事务所的身影越来越明显。据美国当地分析人士称,其实不仅仅是安达信,整个“五大”都在最近几个月来不断遭受执法者及投资人的批评。这些现象也在不断地告诉我国的监管部门,“五大策略”急需调整。
(资料来源:《财经时报》)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