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应区别情况对财务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整或提供附注予以说明。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会计人员编制会计报表,还是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都存在忽视或不正确对待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为了更好地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笔者建议特别应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应正确认识事项的性质并予以规范和披露。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则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其次,在进行事项调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调整事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能凭会计人员主观推测作出调整;第二,调整时必须注意对应关系;第
三,调整报表只能作为正式报表的补充资料,不得破坏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报表体系;第四,在现行会计制度下,不得因为调整事项的发生而影响向有关部门上交各种款项。
责任编辑 温彦君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应区别情况对财务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整或提供附注予以说明。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会计人员编制会计报表,还是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都存在忽视或不正确对待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报告的质量。为了更好地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笔者建议特别应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应正确认识事项的性质并予以规范和披露。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则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其次,在进行事项调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调整事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能凭会计人员主观推测作出调整;第二,调整时必须注意对应关系;第
三,调整报表只能作为正式报表的补充资料,不得破坏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报表体系;第四,在现行会计制度下,不得因为调整事项的发生而影响向有关部门上交各种款项。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