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事项以及在此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会计差错、以前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及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
但是,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只是根据该事项是否影响损益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没有考虑发生该会计事项的前期或报告期企业的盈亏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为负数,则企业当年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内的税前会计利润进行弥补,同时企业在未弥补亏损前不得计提盈余公积金。
为此,笔者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核算提出以下建议:
当企业发生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税事项时,如果是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费用,应考虑企业的期初未分配利润及上年的盈亏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为方便叙述,假设税前会计利润等于应税所得额):(1)当企业上年弥补亏损后有盈利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2)当企业上年有未弥补亏损,且以前年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事项以及在此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会计差错、以前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及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
但是,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只是根据该事项是否影响损益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没有考虑发生该会计事项的前期或报告期企业的盈亏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为负数,则企业当年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内的税前会计利润进行弥补,同时企业在未弥补亏损前不得计提盈余公积金。
为此,笔者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核算提出以下建议:
当企业发生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税事项时,如果是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费用,应考虑企业的期初未分配利润及上年的盈亏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为方便叙述,假设税前会计利润等于应税所得额):(1)当企业上年弥补亏损后有盈利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2)当企业上年有未弥补亏损,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金额大于亏损额时,只需按其超过亏损的部分计算调整应交所得税和补提盈余公积;当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金额小于上年未弥补亏损时,则不计算调整应交所得税和补提盈余公积,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余额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通过以上核算,可以避免企业在亏损年度或亏损未弥补前计算缴纳所得税及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发生,能更好地贯彻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税收政策,使企业的利润分配和纳税行为更符合实际。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