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粉饰财务报表是目前较为普遍的现象,由于其动机和手段不一,很难用一种有效的方法加以制止。笔者认为,应从源头治理,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会计法》。粉饰财务报表尽管动机、手段不一,但都是违法行为。《会计法》对这些现象明确规定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会计核查中,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只有当《会计法》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时,人们才会在行动中自觉遵守,会计信息失真才有望根治。
2、改进财务报表的披露方法。作假者粉饰报表的目的就是要调节净利润。我们知道,利润总额是由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三大部分构成的,在这三部分中,营业利润相对较为真实,除了一些跨期摊提账户外,其余项目均有原始凭证做依据,因而利润调节多发生在后两部分。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利润表的表体内容应披露到营业利润为止,对有实质内容的投资收益可放在表中单列一项反映。对无实质内容的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及净利润可以利润表的附注形式予以说明。
3、对可能发生盈余管理现象的会计政策进行充分修订。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给予了企业一定的会计方法选择权,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机会和条件。如提取坏...
粉饰财务报表是目前较为普遍的现象,由于其动机和手段不一,很难用一种有效的方法加以制止。笔者认为,应从源头治理,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会计法》。粉饰财务报表尽管动机、手段不一,但都是违法行为。《会计法》对这些现象明确规定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会计核查中,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只有当《会计法》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时,人们才会在行动中自觉遵守,会计信息失真才有望根治。
2、改进财务报表的披露方法。作假者粉饰报表的目的就是要调节净利润。我们知道,利润总额是由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三大部分构成的,在这三部分中,营业利润相对较为真实,除了一些跨期摊提账户外,其余项目均有原始凭证做依据,因而利润调节多发生在后两部分。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利润表的表体内容应披露到营业利润为止,对有实质内容的投资收益可放在表中单列一项反映。对无实质内容的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及净利润可以利润表的附注形式予以说明。
3、对可能发生盈余管理现象的会计政策进行充分修订。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给予了企业一定的会计方法选择权,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机会和条件。如提取坏账准备,对于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不同的公司,可以采用不同的计提比例,不少企业便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在此,笔者建议对此类会计政策予以充分修订,并制订实施细则,尽可能要求同类公司采取同一标准。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