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5 作者:栾甫贵 向才菊 初宜红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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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打破了过去分行业、分经济成分会计制度的限制,从而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也为农业企业如何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原则下,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切实可行的农业会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下面就农业会计改革的原则和具体改革内容作些探讨。
一、农业会计改革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作为一种行业会计,农业会计同样是会计家族中的一员,在其会计改革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同时还要遵守《企业法》、《公司法》等企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
2、统一性原则。农业会计改革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维护国家会计规范体系的整体性、严肃性。
3、实用性原则。与其他行业比较,农业企业具有十分明显的经营内容、生产工艺、管理体制、资金运动等方面的特殊性,农业会计改革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殊性,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主要表现在:①农业生产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交织进行;②生产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打破了过去分行业、分经济成分会计制度的限制,从而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也为农业企业如何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原则下,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切实可行的农业会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下面就农业会计改革的原则和具体改革内容作些探讨。
一、农业会计改革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作为一种行业会计,农业会计同样是会计家族中的一员,在其会计改革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同时还要遵守《企业法》、《公司法》等企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
2、统一性原则。农业会计改革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维护国家会计规范体系的整体性、严肃性。
3、实用性原则。与其他行业比较,农业企业具有十分明显的经营内容、生产工艺、管理体制、资金运动等方面的特殊性,农业会计改革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殊性,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主要表现在:①农业生产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交织进行;②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具有双重性;③劳动对象与劳动手段相互转化;④企业整体资金循环与内部单位资金循环交互作用,引起农业会计中必须实行分业核算、家庭农场的单独核算,其成本计算期也不尽一致;⑤土地作为种植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具有数量大、金额高,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却不提取折旧的特性,等等。显然,农业会计改革应紧密结合上述特点,符合农业生产的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管理规律,注重其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4、协调性原则。农业企业经营业别、经营层次以及内部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使得农业会计的内容更加复杂化,在其会计改革、具体会计核算制度设计中,必须科学、合理、详尽、具体地设计各方面的“接口”,注意相互联结与协调,形成“纵向一条线、横向连成片、点面相呼应、纵横网全面”的立体会计核算网络,形成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有机核算整体。
5、稳定性原则。由农业企业、农业会计的特点所决定,无论国家会计制度如何改革、创新,农业会计中始终存在相对稳定的部分,如收入确认、成本计算等,为此在不影响所报告会计信息内容、会计信息质量前提下,农业会计改革应力求保持核算方法的稳定性。这既有利于简化会计改革,尊重农业会计人员习惯,缩短新旧会计制度的适应期,同时也有利于充分体现农业会计特色。
二、农业会计改革的内容
农业会计改革的宗旨,是根据实际经济业务的变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改掉不科学、不合理、不合法的部分,保留有价值的部分,调整相关部分,实现农业会计核算理论、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保证农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1、保持不变的内容。这是农业会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也是体现农业会计特色的重要内容部分。主要包括:
(1)会计科目部分。会计科目作为会计对象要素进一步分类的项目或名称,应反映所在会计对象要素的内容和特点。原《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68个表内科目,其中除各行业通用的会计科目外,体现农业会计特色的科目主要有:“应收家庭农场款”、“内部往来”、“农用材料”、“幼畜及育肥畜”、“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应交包干利润”、“农业生产成本”等。这些科目较全面地反映了农业企业的特点,符合当前经营内容、经营方式及内部管理体制,可以满足对内管理、对外报告的要求,应予以保留。当然。这并不是说死抱农业会计的“特色”不放,而是农业会计作为提供农业会计信息的信息系统、作为一项农业企业经济管理活动所决定的。
(2)成本计算部分。企业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主要决定于生产工艺特点和管理要求。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一般涉及农业(广义)、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以及贸易等多种行业,其成本计算自然也是多种多样的。在成本计算方法上涉及到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等;在成本计算范围上分为农业(种植业)成本计算、林业成本计算、畜牧业成本计算、工业成本计算、商品流通业成本计算、运输业成本计算、建筑业成本计算、服务业成本计算等,而其中的农业(种植业)成本计算、林业成本计算、畜牧业成本计算是农业会计的主要特征之一。成本项目分为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费、制造费用、往年费用5项。所有这些内容也应予以保留。
(3)收入确认部分。农业企业的收入分为销售实现制和生产实现制两个部分。种植业实行生产实现制,生产完工、入库即按现行市价确认收入;畜牧业幼畜成龄转为产畜,按现行市价或固定价格确认收入,并列为固定资产;其它行业按销售实现制确认收入。
(4)家庭农场部分。家庭农场是企业内部对职工家庭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单位,包括实行承包经营的家庭林场、家庭牧场、家庭渔场、家庭工厂、家庭商店以及其他类型的职工家庭承包单位。它们与企业之间在行政上是隶属关系,在经济上是企业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从而形成了独特的会计核算内容。原制度中所规定的家庭农场会计科目、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的种类及格式等均可以保持不变。
(5)财务会计报告部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家庭农场款”、“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等项目,利润表中的“家庭农场实际上交利润”、“上交包干利润”项目以及对内报告的“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在建工程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农业(工业)主要产品成本表”、“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表”、“制造费用明细表”、“营业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营业外收支明细表”、“家庭农场经营情况表”等应予以保留,变动部分请参见下文。
2、需要增加的内容。根据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会计逐步走向国际化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称新制度)吸收了国际上某些通行的会计处理原则、内容和方法,吸收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内容,对此农业会计改革应全面、严格执行,在原制度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增加的会计原则。新制度规定,企业应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在原12项会计核算原则基础上增加的第13项原则,即“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原则之一。农业会计中也必须充分体现这一原则,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即属这一范畴。
(2)增加的会计科目。新制度中规定了85个表内一级科目,根据农业会计的内容和特点,农业会计科目中应增加的一级科目有:“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代销商品款”、“应付股利”、“预计负债”、“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3)增加的财务会计报告。同原制度比较,新制度一是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度报告)”、“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度报告)”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三张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以及“分部报表(业务分部)”、“分部报表(地区分部)”两张利润表的附表;二是增加了13项会计报表附注,大大增强了财务报告的有用性。农业企业会计也应增加上述财务会计报告。
3、需要调整的内容。与原来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不同,新制度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列示等方面更加细化,从而增强了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农业会计为了与之相匹配,对有些内容应进行适当的调整。主要包括:
(1)会计科目的调整。一是将原来属于流动负债的“专项应付款”调整为长期负债,将“递延资产”调整为“长期待摊费用”,二是变更、分解了一些科目的名称及其核算内容,其主要变动如下表所示(只列至二级科目):
(2)财务会计报告的调整。在财务会计报告的设计中,新制度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的特殊性要求,在各报表中保留了一些空行,以便于填加有关特殊项目,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现金流量表可不作调整)。
①资产负债表的调整。根据农业会计的特点及其信息报告的要求,可在资产方的“待摊费用”项目下增加第12行,填入“应收家庭农场款”项目;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方的“应交税金”项目下增加第76、77、78行,分别填入“应交包干利润”、“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项目。
②利润表的调整。一是在“投资收益”项目增加第20行,填入“家庭农场实际上交利润”项目;二是不交所得税而交包干利润的农业企业,将第28行的“所得税”改为“上交包干利润”项目。
责任编辑 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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