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做假账”是加强财经法纪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落实朱总理的指示,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整顿。具体来讲:
一要健全和完善对企业领导人的离任审计制度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来自单位内部,治病要治根,所以必须加强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应当突出内部控制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会计人员在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同时,也要自觉接受会计法律和职业道德的约束;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会计监督中的作用,完善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规范和强化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司法介入,严厉处罚造假的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逐步建立起基层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全面负责的良性机制。
二要以《会计法》为准绳,加强会计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制度”和“新准则”,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标准,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要加强财政部门对基层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当前,要认真组织好《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做假行为,特别是对授意、指使、强令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
“不做假账”是加强财经法纪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落实朱总理的指示,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整顿。具体来讲:
一要健全和完善对企业领导人的离任审计制度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来自单位内部,治病要治根,所以必须加强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应当突出内部控制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会计人员在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同时,也要自觉接受会计法律和职业道德的约束;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会计监督中的作用,完善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规范和强化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司法介入,严厉处罚造假的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逐步建立起基层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全面负责的良性机制。
二要以《会计法》为准绳,加强会计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制度”和“新准则”,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标准,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要加强财政部门对基层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当前,要认真组织好《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做假行为,特别是对授意、指使、强令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会计信息质量意识,同时,逐步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行会计委派制等监督机制。
五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在当前,我们要以此次《会计法》执法监督为突破口,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查出成效、查出威信,逐步树立《会计法》的法律权威。通过法律的威慑力来遏制会计造假之风。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重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会计秩序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把“打击伪造各种票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列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内容和当前工作重点之一。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抓住重点检查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好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我们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对检查组的组成、被检查单位的选择、检查内容的确定、检查工作的实施、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等各个环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实抓好,防止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形式主义做法。要通过重点检查发现并严肃处理一批严重的会计造假和违法违规案件,维护《会计法》的严肃性,树立财政部门的监督权威。
第三,以重点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制度体系,逐步实现会计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要按照《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逐步建立起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实施体系,实现会计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