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5 作者:徐珊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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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股票期权的非议与会计问题
尽管股票期权作为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得到了广泛的实施,但由此引发的负面影响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有趣的是,这些批评几乎都与会计信息有关。一方面是担心企业经营者为了从股票和股票期权获得更大的利益而选择更为激进的会计政策从而操纵利润,人为提高企业盈利。另一方面的问题(本文更关注的)乃是股票期权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股票期权是一种真实的经济成本,而且是由投资者负担了这些成本。
以美国为例,关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最早在ARB43中有所论及,之后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25号意见书(APB25)(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s)及该准则的几个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解释也有涉及,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分歧的焦点在于,会计上是否应该反映实行股票期权而发生的成本,如果反映的话,该成本应如何计算和分摊。FASB早在1984年就将这一问题纳入技术议题,并于1993年颁布了一个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随即招致大量的反对意见,主要来自大量运用股票期权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企业。后来,在多方游说下,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法案,禁止制定新的、强制确认与股票期权有关的...
一、股票期权的非议与会计问题
尽管股票期权作为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得到了广泛的实施,但由此引发的负面影响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有趣的是,这些批评几乎都与会计信息有关。一方面是担心企业经营者为了从股票和股票期权获得更大的利益而选择更为激进的会计政策从而操纵利润,人为提高企业盈利。另一方面的问题(本文更关注的)乃是股票期权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股票期权是一种真实的经济成本,而且是由投资者负担了这些成本。
以美国为例,关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最早在ARB43中有所论及,之后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25号意见书(APB25)(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s)及该准则的几个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解释也有涉及,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分歧的焦点在于,会计上是否应该反映实行股票期权而发生的成本,如果反映的话,该成本应如何计算和分摊。FASB早在1984年就将这一问题纳入技术议题,并于1993年颁布了一个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随即招致大量的反对意见,主要来自大量运用股票期权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企业。后来,在多方游说下,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法案,禁止制定新的、强制确认与股票期权有关的成本的准则,而这却使得问题更为尖锐。结果是产生了经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并于1995年采纳为SFAS123(Accounting for Stock-Based Compensation),其中敦促(而不是强制要求)将因向雇员(不仅仅是经理)授予股票期权而产生的补偿成本计入损益表。基于上述原因,向员工授予股票期权的企业可以自由地选择(SFAS123或APB25)两种迥然不同的会计处理和报告方法。如果采用SFAS123,所有的股票期权计划将使补偿成本上升,并在待权期间内计入损益表。另一方面,如果选择不采纳SFAS123的企业可以继续采用APB25及相关规定,而结果通常(不是所有)是无需确认补偿成本。不过,未采用SFAS123的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以附注的形式披露,有效地说明如果采用该准则的后果。英国伦敦的史密瑟斯公司根据FASB设定的标准估算,发现美国公司1998年会计年度有夸大获利五成之嫌,高科技公司由于大量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其情况尤其严重。如果史密瑟斯公司的估算误差不大的话,那么美国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就不亚于中国,也就难怪SEC(美国证券委员会)的主席会猛烈抨击美国证券市场的数字游戏,呼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了。
二、美国关于股票期权两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简介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企业关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可自由选择APB25和SFAS123,但如果企业采用SFAS123,以后它就不能改用APB25。对于所有生效的股票期权计划,企业只能选择一种准则,APB25或SFAS123,不能使用两种不同的准则来衡量不同的期权计划。
APB25与SFAS123的主要区别
APB25运用内在价值法计量股票期权。根据这一方法,补偿成本只限于计算日(通常是授予日)股票的市场价格与行使认股权的价格的差额。由于大多数所谓的合格固定认股权(即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而列入可扣减费用的计划)其行使价格至少会等于计算日的市场价格,不会产生需确认的补偿成本。而在SFAS123中,使用的是公允价值法。在衡量员工的股票期权和类似股权工具时,考虑了许多因素,包括股票期权的时间价值,即可以延迟决定是否行使认股权,直至到期日或之后认股权仍有效的日期,从而产生的价值,这样通常会导致补偿成本的确认。
(一)会计原则委员会第25号意见书(APB25)
根据APB25的规定,股票期权计划分为两种类型:补偿性的和非补偿性的。如果归入非补偿性的,该计划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达到一定雇佣条件的全职雇员基本上全部有权参与计划。2.股份必须平等,或根据工资比例授予。3.必须有限定行使的时间。4.不能给予超于市场价格基础上所能给予的合理折扣。如在一般的“配股”中给予的折扣。只要不符合条件之一的,该股票期权计划就视为补偿性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确认补偿成本,因为补偿成本可以等于零。
然而,基于对补偿成本确认的强烈反对情绪,APB25延续了ARB43的做法,基本上取消了对所谓的固定股票期权补偿成本的确认。因为将“补偿成本”定义为授予日股票的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正差额,并通常于授予日计算。这样,如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等于或大于授予日的市场价格,不论今后任何时间股票的价值如何变动均无需确认补偿成本。由于行使价格多数定为等于或高于授予日的市场价格,大多数的固定认股权计划因此无需确认补偿成本。
根据APB25,计算日期是指某一雇员得知可得到的认股权数量及认股权行使价格的最早日期。对于多数固定认股权计划,上述两个数据均在授予日得知。还需注意的是,即使受益人必须满足其他条件,如该受益人必须在授予日后继续服务该公司一段时间才可行使认股权,计算日仍然为授予日。
如果认股权计划是补偿性的,补偿成本是以计算日市场价格与认股权行使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除非在极少数情况下,股票是专门收购来满足认股权计划,并在收购后很快交付给认股权持有人,发行机构的股票机会成本不作参照。
此外,即使在计算日(一般为授予日)没有发生补偿成本,某些期后事件也可能引致需要确认补偿成本。其中最重要的是:
1、认股权续期或延期,产生新的计算日,如果该日市场价格或公平价格超过了认股权行使价格,则需要确认补偿成本。
2、为了清算以前作出的股票奖励或认股权而向雇员支付现金,该项付款额需视为补偿成本。
如果某认股权计划包括向雇员支付补偿,该补偿应在与补偿对应的服务期间予以确认。如果认股权的授予是无条件的(如认股权没有待权期,所以在授予日便可以立即行使认股权),即其目的是酬劳雇员以前提供的服务,则补偿成本应在授予日一次入账。如果股票认股权是在部分或全部劳务提供之前授予,补偿成本应在劳务发生的期间按配比原则确认。如果认股权计划的待权期是一次生效的,补偿成本基本上以直线法计提。而如果计划的待权期是分期生效的,确认的方法便更为复杂。
下面,通过一个简化的例题说明APB25关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此,假设股票期权计划的计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例:假设ABC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实施一项股票期权计划,此时ABC公司的股票市价为20元/股,准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价格购买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后5—10年内行使。公司不认为受益人会放弃此权利。
1、股票期权授予日的会计处理为:
借:股东权益——递延补偿支出 50000
贷:股东权益——股票期权 50000
2、随着受益人提供劳务赚取股票期权,1—5年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补偿支出 10000
贷:股东权益——递延补偿支出 10000
3、受益人支付现金,行使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 150000
股东权益——股票期权 50000
贷: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90000
(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23号准则(SFAS123)
1993年6月,FASB公布了人们期待已久的有关股票期权和其它以股票为基础的补偿安排的会计处理方案。这一方案如果采纳,将取代APB25,对所有的固定或变动股票奖酬计划,以授予日的股票价格为基准,用公允价值计算补偿成本。这一方案的优点之一是它第一次运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固定和变动计划,从而结束了现有准则(APB25和FASB解释28)最令人烦恼的的一面。
但是,如前所述,FASB提出的方案遭到广泛抵制,结果FASB被迫提出一个较为中庸的解决方法,即对公允价值法的采用仅作推荐。在SFAS123中,1993年方案中的公允价值法虽然得以保留,但是不作为强制的规定,而是推荐为较佳的方法。
SFAS123的规定中,与当前做法差距最远的,是对基本按照市场价格或授予日(或计算日,假如两者不同)的公允价值授予的固定认股权的会计处理。根据APB25,即使这类计划被划分为补偿性的,通常也无须确认补偿(因补偿成本为零);而在SFAS123中,这类计划的价值必须至少要以所谓的“最低价值”计算支出,即确认认股权的可递延对行使价格的支付直至认股权的期间结束的价值,减去如果股票有股息支付而错过的股息。最低价值确认为在服务期间分摊的补偿成本。
SFAS123的涵盖范围比APB25广泛。SFAS123适用于所有与股票有关的补偿计划,不论他们的名称,亦不论雇员是得到股票或根据股票价格得到现金。这一广泛的定义包括所有的股票购买计划、固定和变化认股权安排、受限制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它还适用于正常商业过程中用股票交换商品和劳务的交易。
除了符合一定的限制条件外,所有股票认股权和相关计划均为补偿性的,并需采用SFAS123的计算方法和披露要求。因此,该准则远较APB25严格。
上市公司的公允价值的计算是采用普遍承认的认股权定价模式,其中较常见的是Black-Scholes和二项式模型。这些模型考虑(1)认股权的期限;(2)授予日的市场价格和认股权的行使价格;(3)无风险利率;以及(4)该股票预计的股价波动。由于这些模型非常复杂,一般都采用计算机来计算。对非上市公司,除了对股价波动的计算外,采用的方法基本相同。
下面,仍然通过一个简化的例题说明SFAS123关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此,假设股票期权计划的计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例:假设ABC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实施一项股票期权计划,此时ABC公司的股票市价为20元/股,准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价格购买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后5年行使。公司不认为受益人会放弃此权利。如果无风险利率为8%,预计每年支付现金股利0.5元/股,根据SFAS123计算的股票期权最低价值为:
1、股票期权授予日的会计处理为:
借:股东权益——递延补偿支出 77885
贷:股东权益——股票期权 77885
2、随着受益人提供劳务赚取股票期权,1—5年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补偿支出 15577
贷:股东权益——递延补偿支出 15577
3、受益人支付现金,行使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 150000
股东权益——股票期权 77885
贷: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17885
三、股票期权在我国的运用及面临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解决我国企业经营者长期激励机制问题,在我国股份公司中实行以股票期权为主的薪酬制度已是势在必行。最近,中国证监会已起草了《认股权计划试行办法》,很多高科技的上市公司也已通过各种变通的办法推行向管理层和员工奖励股票的报酬制度。但在一片叫好声中,我国真正的股票期权计划却踌躇不前,在诸如使用范围、激励主体、股份来源、股权获取方式、资金来源及股票的转让和兑现等方面如何体现更多的“中国特色”是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对待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公司法、税收法规以及缺乏职业经理层等大的环境尚抑制着股票期权的发展。
根据我国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和《认股权计划试行办法》草案的精神,笔者认为我国的股票期权计划应先在即将推出的二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和主板市场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进行试点,激励的对象限定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股票期权计划的方式也应采用一些比较简单和固定的模式。
责任编辑 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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