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粉饰会计报表的现象在我国相当普遍,中农信、琼民源以及最近的郑百文事件都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会计报表粉饰的严重性。会计报表的粉饰不仅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使他们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而且导致相关监管部门不能及时防范、化解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
2000年6月21日,朱镕基总理签发了《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以国务院287号令发布,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条例一方面是对《会计法》有关财务报告要求的具体化,更重要的是对加强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的监督,杜绝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造假行为。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真实性。真实性是有用性的基础,缺乏真实性的财务会计报告就谈不上有用了。会计信息反映的基础是六大基本会计要素,会计要素的正确确认与计量是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础。本条例对六大基本会计要素的性质、内涵加以准确的定义,确保确认与计量的正确性。
(一)资产
定义为: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从两个方面对原定义作了修正:(1)指出资产是过去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而不是由未来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粉饰会计报表的现象在我国相当普遍,中农信、琼民源以及最近的郑百文事件都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会计报表粉饰的严重性。会计报表的粉饰不仅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使他们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而且导致相关监管部门不能及时防范、化解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
2000年6月21日,朱镕基总理签发了《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以国务院287号令发布,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条例一方面是对《会计法》有关财务报告要求的具体化,更重要的是对加强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的监督,杜绝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造假行为。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真实性。真实性是有用性的基础,缺乏真实性的财务会计报告就谈不上有用了。会计信息反映的基础是六大基本会计要素,会计要素的正确确认与计量是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础。本条例对六大基本会计要素的性质、内涵加以准确的定义,确保确认与计量的正确性。
(一)资产
定义为: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从两个方面对原定义作了修正:(1)指出资产是过去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而不是由未来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源。(2)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对资产概念的重新界定,制定资产的确认准则,能有效地防止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的造假行为。利用虚拟资产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销费用和损失是企业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的常用办法。因此,规范资产的确认标准能保证资产的准确确认与计量,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评估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和成果。
(二)负债
定义为: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有两个基本特征:(1)是企业的现时义务。(2)负债的清偿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由于条例中对负债定义的两个基本特征予以强调,从理论上可以防止利用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等科目隐藏利润的造假行为。有些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把这些负债项目作为“聚宝盆”(隐藏利润)。因此,把负债的基本特征加入负债的定义中,能够对负债的确认起到规范作用。
(三)所有者权益
定义为: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这一概念一方面阐述了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特征,即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剩余利益;另一方面表达了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
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是造假者的““垃圾筒”(消除潜亏)。从会计上看,资本公积也是投资人投入资本的一部分。但由于实收资本具有特定的含义,它与注册资本必须保持一致不得任意增减,而资本公积则是可能减少的资本,因而受到造假者的垂青。许多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利用资产评估,将坏账、滞销和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减“资本公积”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条例中对于所有者权益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基本特征的明确,对相关权益科目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哪些经济业务应冲减权益,哪些经济业务不应冲减权益等,都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同时也保护了所有者在企业中的权益。
(四)收入
定义为: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由此可以看出收入的基本特征:(1)收入是企业日常的活动产生的收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为客户代收的款项。(2)收入会带来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
一些企业为了在年度结束的时候能给股东一份“满意”的答卷,往往在年底提前确认未实现的收入。传统的做法是在12月份虚开发票,次年再冲回。现在较高明的做法是签定一份“卖断”收益权的协议,然后提前确认收入。事实上,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由于企业在本年度内没有提供商品或劳务,风险与报酬尚未转移,即使收到货款,也只能作为“预收账款处理”。《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再次规范收入的确有助于抑制利用时间差调节利润的现象。
(五)费用
定义为: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这一定义表明:(1)费用与收入相联系,而费用仅指营业费用。(2)费用的发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股份制改造以后,上市公司与改组前的母公司及其控制的其它子公司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业务。利用这些关联关系,有的非上市公司替上市公司承担巨额管理费用或分摊共同费用。《条例》对营业费用的定义,有利于做到收入与费用相配比,防止出现无收入的费用出现。
(六)利润
定义为: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与以前的规定相比,本条例将“一定期间”改为了“一定会计期间”。
利润的核算与计算是根据以上会计要素来确定的。因此,在以上会计要素都予以准确、真实反映之后,利润的反映也会是真实的。
正确定义会计要素是合理计量各项会计要素的基础。通过在财务报告上反映的各种会计要素,债权人、投资者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本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深化会计改革、规范会计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