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会考办[20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和人事部研究决定,200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1年5月19、20日举行。现就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人事部已于2000年9月8日印发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作了重大调整,自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起按财政部、人事部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1、2000年9月30日前,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
2、2000年11月10日,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并完成本地区2001年会计专业技...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会考办[20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和人事部研究决定,200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1年5月19、20日举行。现就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人事部已于2000年9月8日印发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作了重大调整,自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起按财政部、人事部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1、2000年9月30日前,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
2、2000年11月10日,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并完成本地区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3、2000年11月5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送考试用书征订情况及考试报名基本情况。
4、2001年2月10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5、2001年4月30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01年5月17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7、2001年5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8、2001年5月底,全国会计考试办确定并印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9、2001年6月30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组织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报送考试成绩软盘;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完成对本地区会计资格考试检查验收工作,并将考试验收报告报人事部,同时抄送全国会计考办。
10、2001年7月15日前,人事部发布考试合格标准并组织完成对各地会计资格考试抽查验收工作。
11、2001年8月初起,人事部向各地核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征书。
12、2001年8月底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保管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报送2001年会计考试工作总结。
四、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及时组织好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
五、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全国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事。
六、对于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
在报送《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时,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的项目填列,不得漏填项目。
附表:1、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略)
2、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库编码表(略)
200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