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财政部根据国务院颂布的《企业固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及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党政机关与所办、所管企业脱钩的实际情况,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确定的“嗣家所有、分援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量”的原则,重新修订了企业固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4月6日以财管字(2000)116号文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规定军队保留企业的产权登记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参熙本实花细则重新制定,报财政部备案。并规定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田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企业固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产发〔1996〕31号文件)同时废止。
(本刊通讯员)
最近,财政部根据国务院颂布的《企业固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及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党政机关与所办、所管企业脱钩的实际情况,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确定的“嗣家所有、分援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量”的原则,重新修订了企业固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4月6日以财管字(2000)116号文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规定军队保留企业的产权登记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参熙本实花细则重新制定,报财政部备案。并规定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田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企业固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产发〔1996〕31号文件)同时废止。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