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四个阶段山西省会计委派制工作从1992年开始起步,大致走过了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会计委派制工作在山西省由下而上、由点到面、梯次前进的过程。
1.起步阶段(1992年—1997年)
1992年10月,山西省忻州地区的保德县率先成立了会计局,掀开了全省会计委派制改革的第一页。该县对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任命制;对国有工商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了会计聘任制;对县、乡(镇)集体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实行了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
2.自然发展阶段(1997年—1998年8月)
在这一阶段,全省有29个县市区全面推开了这项工作,试点工作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其中,搞得比较好的有兴县、绛县、洪洞等县和忻州地区,尤其是忻州地区为了从组织机构上为委派制试行提供保障,提出了在不增加职数,不增加编制,不增加财政支出“三不增加”的前提下成立会计局的方案。“三不增加”原则符合当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为成立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了可行的途径。
3.稳步推进阶段(1998年8月—12月)
1998年8月,省纪检委、省财政厅在忻州市联合召开了“全省会计委派现场会”,介绍了忻州市会计委派制的...
一、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四个阶段山西省会计委派制工作从1992年开始起步,大致走过了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会计委派制工作在山西省由下而上、由点到面、梯次前进的过程。
1.起步阶段(1992年—1997年)
1992年10月,山西省忻州地区的保德县率先成立了会计局,掀开了全省会计委派制改革的第一页。该县对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任命制;对国有工商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了会计聘任制;对县、乡(镇)集体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实行了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
2.自然发展阶段(1997年—1998年8月)
在这一阶段,全省有29个县市区全面推开了这项工作,试点工作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其中,搞得比较好的有兴县、绛县、洪洞等县和忻州地区,尤其是忻州地区为了从组织机构上为委派制试行提供保障,提出了在不增加职数,不增加编制,不增加财政支出“三不增加”的前提下成立会计局的方案。“三不增加”原则符合当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为成立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了可行的途径。
3.稳步推进阶段(1998年8月—12月)
1998年8月,省纪检委、省财政厅在忻州市联合召开了“全省会计委派现场会”,介绍了忻州市会计委派制的具体作法,从而统一了做好委派制工作的认识,开阔了各地的工作思路,为在全省普遍开展委派制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会议以后,临汾地区、运城地区、吕梁地区和其它地市的一些县区会计委派制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为了指导规范和推动会计委派试点工作,及时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实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增强了会计委派工作的可操作性。到该年年底,全省各地都已确定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县。忻州、阳泉、运城、临汾4个地市本级和全省的71个县区均实行了委派制,共对2352个单位委派了2922名会计人员。
4.全面推行阶段(从1999年初到现在)
早在1998年10月,吕梁地区的中阳县就在会计委派过程中创造了“三个全省第一”,即第一个实现会计人员100%的交流;第一个试行财务稽查员制度;会计机构和人员分别精简了34%和43.7%,居全省第一。1999年伊始,全省各地市和部分委派制试点县的领导齐聚中阳县,交流推广了中阳县“真派”、“实派”的经验。
1999年1月,又在中阳召开了全省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会议,中阳县经验得到了推广和应用。柳林、石楼等县,在1998年会计委派制试点的基础上,对会计人员进行了全部或部分交流。运城市、交口、盂县、永和、稷山等县进行会计委派制“交流”、“精简”一次到位。阳泉市矿区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了10个联合会计机构和10个单设机构,负责8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机构由42个减少到20个,会计人员由原来的68名减少到44名,并全部进行了交流。新绛县在委派工作中实行了“稳定一批、清理一批、交流一批、招聘一批”的办法。兴县对公、检、法、司等难以交流的单位,免去了原会计人员,由会计局另行委派,委派会计人员编制、人事、工资等全部由会计局管理。吕梁地区对地直51个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了62名会计人员,其编制、人事和工资关系全部收归会计局管理,除即将退休的5名会计人员外,其余57名会计人员全部进行了交流。忻州地区宁武县对铝业工业有限公司和供水公司的工程会计面向社会考试,择优录用,招聘委派。
截止1999年底,山西省共有忻州、阳泉、运城、临汾、大同、吕梁6个地市本级下达了会计委派制工作方案,其中5个地市均成立了会计局,有100个县下达了会计委派制工作方案,有73个县区成立了会计局等专门机构,其中56个县区为行政机构,15个县区为事业性机构。没有成立专门机构的地市县,其委派工作由财政局会计科(股)承担。全省共委派会计人员6655人,委派单位5438个,共精简机构846个,精简会计人员880人。
二、取得了五个方面的初步成效
1.强化了会计的监督职能,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与单位脱离了人事工资关系,使会计人员对所派单位的财务敢于实施大胆、独立、公平、公正的监督,确保了会计工作秩序的规范化。
2.稳定了会计队伍,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委派会计人员的调动、任免等都由会计管理机构决定,单位领导不得随意更换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地位得到了明显提高。会计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会计管理机构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坚持抓好继续教育,促进了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加强了源头控制,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从机制、体制上为根治腐败创造了条件。过去单位的开支不论合法与否,领导点头,会计人员就得拿钱,不合法的开支单据还要靠会计人员伪造,把它变成合理、合法的支出。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不合格的会计被淘汰,领导的亲信被换走,胡支乱花失去了条件,制止了铺张浪费现象,遏制和减少了腐败,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4.夯实了财政管理的基础,财税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1999年,山西省在国税、地税及财政部门组织的三块收入中,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完成得最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地市、县,其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能够把“罚没收入”等收入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财政部门、会计管理部门及其它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比如预算外资金纳入专户储存、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会计基础工作达标升级、账簿监管等,在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单位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5.会计管理工作受到空前的重视,会计管理队伍得到充实。山西省119个县区中,1997年有29个县区未专设会计管理机构。通过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大部分地市县都成立了会计局,增加了编制和人员,大大加强了会计管理的工作力度。
三、四项建议
1.会计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和统一规定,推行中难度大,阻力大。会计委派制与一些法律如《企业法》、《公司法》不相一致,新《会计法》对委派制也没有说法,推行中有些政府部门领导不太积极,有些基层领导存有抵触情绪,给工作带来很大阻力。希望中央财政部门能根据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情况,制定统一的办法,对各省市的委派形式、程序、对象、范围等提出统一或基本统一的要求,以便更好地指导全国的工作。
2.组织领导力度仍需加大,各有关部门应搞好协调配合。会计委派制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人事、组织、纪检以及各基层单位的配合。因此,需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府负责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配合会计管理部门搞好委派工作,给会计委派制的实行创造好的外部条件。
3.缺乏有力的会计管理机构和人员。会计委派制工作复杂,业务量大,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有专门的、健全的管理机构做大量的具体细致的管理工作。从我省会计委派制的试行情况看,成立系统的、专门的会计行政管理机构,有利于从组织上保证会计委派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和委派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确立。一是国家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是可行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应努力创造条件实施。委派的会计人员脱离原单位的管理,有利于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收支预算。二是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我认为以委派“财务总监”的形式为好。财务总监进入企业董事会,代表国家所有者对企业财务履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不属于企业经营班子。这样既避免了与现行法律冲突,又能保证国家对企业的有效监督。三是对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除了《会计法》执法监督外,对其监督应主要体现在税务监督和社会监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