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王仁平 (作者单位: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
[大]
[中]
[小]
摘要:
对股份制改制上市企业改制前形成的住房周转金红字余额如何处理,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为保护潜在投资者,笔者建议,这类企业可考虑上市前报大股东(发起人)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后,冲销大股东的权益,冲销方式可直接冲销盈余公积或净资产。其次,发行定价时也可考虑住房周转金红字余额;发行人作盈利预测时,由证券监管部门指导,假设住房周转金在一定年限内摊销,预测发行前后的每股净收益、净资产等对发行价格有影响的指标;同时,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财务资料中披露。此外,已上市的公司应在年度或中期报告中,除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外,还要披露住房周转金红字余额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的影响。
责任编辑 温彦君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