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贯彻落实《会计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保证新《会计法》全面、有效、持久地实施,笔者认为:首先要从财政机关自身做起,完善、强化并发挥各级财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目前至少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财政机关领导重视到位,是实施《会计法》的前提条件
《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这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是法律和人民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神圣义务。多少年来,财政部门由于中心工作的定位和诸项职能的相脱节,往往偏重于国家的预算及税收的管理,偏重于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忽视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忽视对整体会计基础工作的治理和有效的监督检查。责权不分,监管不到位,加之大环境的影响和社会其它因素,造成现实会计队伍执法意识差,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假账泛滥、会计信息失真、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会计基础和内部控制制度混乱等等,并有日趋严重的趋势。从理论上讲,会计工作是各项经济活动的基础,同样也是财政管理工作的基础,抓好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既能从宏观上维护...
全面贯彻落实《会计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保证新《会计法》全面、有效、持久地实施,笔者认为:首先要从财政机关自身做起,完善、强化并发挥各级财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目前至少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财政机关领导重视到位,是实施《会计法》的前提条件
《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这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是法律和人民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神圣义务。多少年来,财政部门由于中心工作的定位和诸项职能的相脱节,往往偏重于国家的预算及税收的管理,偏重于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忽视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忽视对整体会计基础工作的治理和有效的监督检查。责权不分,监管不到位,加之大环境的影响和社会其它因素,造成现实会计队伍执法意识差,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假账泛滥、会计信息失真、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会计基础和内部控制制度混乱等等,并有日趋严重的趋势。从理论上讲,会计工作是各项经济活动的基础,同样也是财政管理工作的基础,抓好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既能从宏观上维护财经纪律,掌握、控制和监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又能从微观上完善各单位的经济秩序,搞好增收节支。而忽视会计管理工作,会计秩序混乱,财经制度得不到贯彻执行,就必然造成各项经济活动的失控,造成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影响整个国家的财政计划和政府各项职能的发挥。我们每位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要逐步将会计管理工作提高到应有的位置上来,逐步改变以往重财政预算、轻会计管理,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整顿会计基础工作的思想,把对会计的监管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实践中我体会,领导能否重视某项工作,取决于他对本项工作的熟悉和理解程度。“感觉到的东西并非认识它,只有认识的东西才能真正感觉它。”因此,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及全方位的管理水平,要学会“弹钢琴”,学会做一名“交响乐团的指挥”。要抽时间深入基层,多搞些调查研究,多了解会计管理及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倾听广大财务人员的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只有真正亲身体验,才能更快提高认识水平,自觉地将会计管理工作摆在一定的高度。这是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前提条件。
二、财政机关组织落实到位,是实施《会计法》的保证
《会计法》从完善监督机制,树立国家监督权威的要求出发,在授权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职权的同时,还赋予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而要有效地完成这一历史重任,各级财政部门的组织落实工作必须切实到位。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
1.部门要落实:“要过河,首先是解决桥的问题”,“先要考虑由哪个部门来建桥”。目前财政机关负责会计管理的部门一般由各级会计处、科室管理,由于多年来的职责定位不清,责任权限不明,形成会计管理部门大部分时间忙于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如办会计证、组织会计人员资格考试、售书卖报表、推广电算化……大量繁杂的会计事务性工作已使他们力不从心,而真正落实会计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能则往往不到位。因此,建议财政机关将日常大量、具体的会计事务性工作从会计管理部门中分离出去,移交给本系统会计学会、会计协会、中华函授学校或会计考务中心等事业、社团组织去完成。这样,一方面使会计管理部门的同志能抽出精力研究会计的监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能解决机关人员下岗分流的问题。或者,财政机关根据需要建立专门的会计监督检查机构,明确职责权限,行使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普遍监督检查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与审计、税务、银行、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协调制度,将会计监管与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紧密结合起来,寓监督、管理与协调配合于一体。
2.人员要到位:“明确由哪个部门建桥,还要研究由谁来建桥更合适”。如前所述,由于财政中心工作的定位及对一些职能部门重视程度的偏差,目前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干部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大多习惯于一般事务性工作,而真正潜心研究并解决各地区会计管理上存在问题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还为数不多。在这种条件下去完成《会计法》所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显然还有一定差距。“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关键还是人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认清肩负的责任,不拘一格选人才,人员要到位,政治业务素质同样要到位;要提倡竞争上岗,毛遂自荐,将那些热爱会计管理工作,热心会计事业并精通会计管理的人才选拔到各级会计管理岗位上来,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热爱才会认真,认真继而执着,执着变为忘我奋斗,奋斗才能成功。而将那些暂不具备条件的人员进行再培训、再学习,直至适应本岗的需要。
这样,部门落实,人员到位,再辅之以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奖惩制度,《会计法》的实施工作就会有力度,有实效,有生机,有发展。就会变目前的被动为主动,变惰性为激情,变短期行为为持之以恒。大家心中装着千千万万财会人员,又何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不能旧貌换新颜,何愁各项经济工作不能上水平!
三、财政机关方法步骤到位,是实施《会计法》的有效措施
致使会计工作存在许多问题有诸多方面的因素,因此,解决起来也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抓住重点,分步骤去解决。从战略角度看,“始点比终点更重要”、“慢变量比快变量更重要”,我们既要对改变当前会计队伍现状充满信心,又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首先分析出通过财政部门的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财政部门目前应采取的首要步骤是“抓源头,造声势,带一片”。“抓源头”,即把好会计人员的入门关。严格认定条件,堵塞源头漏洞,对在岗会计人员的资格进行重新审验和确认。目前会计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会计证),在管理上较为混乱,领证制度不够严谨。有的人并不具备上岗条件,但想方设法骗取了会计证;有的一人多证;还有的已吊销的会计证仍在社会上使用。建议将会计资格证进行一次重新清理,采取司机驾驶证的管理模式进行统一联网,将那些不具备条件而获取会计证的人员坚决清除,以保证会计队伍的纯洁性。关于目前会计人员的入门条件,各地掌握不一样,归纳起来大致有三个途径:一是财经类专业院校毕业生;二是各地财政部门举办的短期培训班;三是通过自学或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等形式走上会计工作岗位的。鉴于目前各地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社会上财会人员供大于求的局面,建议逐步取消各地经财政部门短期培训即可上岗的规定,逐步让那些以师傅带徒弟方式学出来的会计们进行学历补习,在短期内普及中等教育文化水平,特别是在大城市,将中等以上专业学校毕业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入门条件,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在此基础上还要逐步解决财会人员一身兼多职的问题,尽可能实行一人一岗,既可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又可以解决更多的财会人员上岗就业问题。“造声势”,即采取多种多样、生动有效的形式大张旗鼓宣传《会计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而最好的宣传莫过于抓典型,好的典型可以催人奋进,激人进取,反面的典型更可催人自律,使人心灵受到震撼。因此,要把抓典型、抓顶风作案的实例始终寓于宣传、造声势之中。“带一片”,就是要借助贯彻新《会计法》的东风,利用抓典型案件的威慑力,继续广泛推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责任编辑 许太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