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意味着我国企业要遵照国际惯例开展世界贸易,而会计作为企业间贸易交往的媒介,作为一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所起的中介作用十分重要,但是,其中介作用的正常发挥又主要受会计计量的影响,因为会计计量的实质是在账簿上和会计报表上如何登记和列报被计量对象或项目的金额,其计量方法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有效性都有着重要影响。在此,笔者就现阶段我国会计计量在坏账准备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发表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坏账准备金方面
我国加入WTO一旦成为现实,国内企业将融入世界范围内的激烈竞争,同时贸易伙伴也必将多元化、复杂化。在这种复杂的贸易关系下,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完备性以及滞后性的特点都将加大参与贸易的双方或多方的经营风险。为防患于未然,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国在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方面都有相应的财务规定,而我国规定除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可自行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外,其它企业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方式强调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且硬性规定农业企业、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1%,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为2%,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意味着我国企业要遵照国际惯例开展世界贸易,而会计作为企业间贸易交往的媒介,作为一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所起的中介作用十分重要,但是,其中介作用的正常发挥又主要受会计计量的影响,因为会计计量的实质是在账簿上和会计报表上如何登记和列报被计量对象或项目的金额,其计量方法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有效性都有着重要影响。在此,笔者就现阶段我国会计计量在坏账准备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发表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坏账准备金方面
我国加入WTO一旦成为现实,国内企业将融入世界范围内的激烈竞争,同时贸易伙伴也必将多元化、复杂化。在这种复杂的贸易关系下,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完备性以及滞后性的特点都将加大参与贸易的双方或多方的经营风险。为防患于未然,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国在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方面都有相应的财务规定,而我国规定除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可自行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外,其它企业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方式强调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且硬性规定农业企业、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1%,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为2%,其它行业为3‰-5‰,外商投资企业为不超过3%。笔者认为,中国加入WTO后,各行各业都将不同程度地走向国际市场,由于对贸易伙伴信息掌握的不完备以及对方在道德风险作用下存在的逆向选择,我国众多企业过低的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将在其遇到巨额坏账损失时陷入财务困境,因此,我国应适当放宽对坏账准备金提取方法和比例方面的限制,让企业采取账龄分析与企业资信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这样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环境中就可以有理有据地针对每一个贸易伙伴,对坏账准备金作一种理性的计量。
二、固定资产方面
中国加入WTO将我国企业推向了与国外企业短兵相接的国际市场,各国企业不但拼智拼勇,而且还拼先天条件,固定资产折旧计量方面就是其一。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总的来说有一般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而现在加速折旧法已愈来愈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更新速度加快,像电子、计算机等高科技产业,其产品的寿命期更短。这样企业为了尽快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倾向于采用加速折旧法。然而,考虑到现阶段我国财政的承受能力,我国企业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有着严格的规定,除了某些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绝大部分行业只能采用平均折旧方式。这样一来,一旦我国加入WTO,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禁锢将使企业固定资产更新缓慢,同时造成资金筹集难度加大,成本增高,企业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大,这都将严重削弱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采用平均折旧方法计量出的折旧额也不符合会计上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所以,从实践上和理论上都要求我国推广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合理计量不同会计期间提取的折旧额。
三、无形资产方面
中国加入WTO正逢知识经济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从会计的角度看,知识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形资产占整个社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强,对一些高科技企业来说,它的比重甚至已超过固定资产而位居企业首位。根据有关资料介绍,经济学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多达29项,目前美国评估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也达23项,而我国会计实务中运用单项评估和整体评估的无形资产只有12项,列入财务会计系统的只有6~7项,多数无形资产在财务会计中没有计量。企业价值计量的不充分,必然使国内企业在与国外企业更加广泛地进行联营、兼并以及商务交往中处于不利地位。笔者认为,我国在无形资产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无形资产确认范围太小,应增加一些新的无形资产会计科目,如特许经营权协定、人力资产等。这样在做好无形资产确认的基础工作后,再讨论无形资产计量问题才有针对性。(2)对自创无形资产价值的计量方式不合理。不应仅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量,还应计入后期投入,同时还应评估确认其市场价值。(3)对无形资产投资价值计量不尽合理。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投入资本中,无形资产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这在无形资产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知识经济时代,明显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4)目前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不尽合理。应引入加速摊销的概念,因为有些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前期带来的收益一般大于后期。(5)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规定不合理。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并缩短摊销年限,因为无形资产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为降低经营风险,应缩短回收期。
总之,加入WTO将对我国会计计量方面带来很大冲击,但对我国会计计量及其相关领域的调整和改革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既不可操之过急,更不能坐视不管。
责任编辑 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