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中国会计学会最近准备发展首批个人会员,凡遵守《中国会计学会章程》,在会计领域有研究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1.会计教学、科研等领域的教授、研究员、博士;2.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大型企业总会计师;3.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长期从事会计工作、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人员。有关个人会员的申报手续及其他事宜,可与所在省(自治区)、市、计划单列市会计学会及中央专业会计学会联系,也可直接向中国会计学会联系申报。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联系人沈光训甘恒升;电话:68528921。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