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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1-01-04 作者: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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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会计工作中,当需要同时提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时,习惯上将它们统称“单位”,这种提法从计划经济年代开始一直沿用至今。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提法已不够准确和严密。因此,建议采用统称“会计主体”的做法,“会计主体”与“单位”相比:一是更加贴近会计本身的性质;二是更加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管理工作的特点。
责任编辑 温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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