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读罢《财务与会计》1998年第2期发表的张天旺同志的文章后,经过反复思考,觉得文中观点有所不妥。现谈点不同看法,供参考。
张天旺同志文章中有关固定制造费用差异的修正公式有两个问题。
(一)所谓“总差异”。实际上总差异不应只是固定制造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差额,还包括其他成分。试看下例:
设固定制造费用预算数30000元,实际数32000元;生产能量标准工时2400工时,标准产量1000件,实际产量800件;实际产量实际工时2000工时。在本例中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分配率
=30000÷2400
=12.5(元/工时)
单位产品应负担固定制造费用
=12.5×(2400÷1000)
=30(元)
但是,单位产品实际负担固定制造费用=(32000÷800)=40(元)。单位产品实际负担比标准负担多10元,实际产量为800件,共多负担8000元。这8000元是总差异。
事实上,上述差异可以分解为
耗费差异(或称预算差异、开支差异)=32000-30000=2000(元);
能量差异=12.5×{2400-800×(2400÷1000)}
=6000(元)
二者之和即为总差异8000元。
这说明,固定制造费用总差异不应该只是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与固定制造...
读罢《财务与会计》1998年第2期发表的张天旺同志的文章后,经过反复思考,觉得文中观点有所不妥。现谈点不同看法,供参考。
张天旺同志文章中有关固定制造费用差异的修正公式有两个问题。
(一)所谓“总差异”。实际上总差异不应只是固定制造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差额,还包括其他成分。试看下例:
设固定制造费用预算数30000元,实际数32000元;生产能量标准工时2400工时,标准产量1000件,实际产量800件;实际产量实际工时2000工时。在本例中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分配率
=30000÷2400
=12.5(元/工时)
单位产品应负担固定制造费用
=12.5×(2400÷1000)
=30(元)
但是,单位产品实际负担固定制造费用=(32000÷800)=40(元)。单位产品实际负担比标准负担多10元,实际产量为800件,共多负担8000元。这8000元是总差异。
事实上,上述差异可以分解为
耗费差异(或称预算差异、开支差异)=32000-30000=2000(元);
能量差异=12.5×{2400-800×(2400÷1000)}
=6000(元)
二者之和即为总差异8000元。
这说明,固定制造费用总差异不应该只是固定制造费用实际数与固定制造费用预算数之差。
(二)固定制造费用闲置能量差异(或称生产能力利用差异)不应该与实际产量有关。按标准定义,这一差异是实际耗用总工时与标准总工时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与实际产量无关。由实际产量原因产生的差异应该归属效率差异。
责任编辑 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