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拜读了《财务与会计》1999年第5期刊登的凌红珠同志的《稽查特派员经费保障制度值得借鉴》一文后,笔者深有感触。结合文中提出的观点并联系当前我国审计工作的现状,建议审计部门体制改革也可以尝试实行委派制度。
首先,实行委派制度,由专门的审计负责机构委派审计人员,可以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诸如上级部门管理不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以及审计人员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等问题,有利于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其次,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执行审计任务时,不由被审单位接待,一切经费由审计负责机构解决,可以保证审计人员在处理问题时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有利于审计队伍的建设。
总之,审计部门实行委派制度,对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鉴证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温彦君
拜读了《财务与会计》1999年第5期刊登的凌红珠同志的《稽查特派员经费保障制度值得借鉴》一文后,笔者深有感触。结合文中提出的观点并联系当前我国审计工作的现状,建议审计部门体制改革也可以尝试实行委派制度。
首先,实行委派制度,由专门的审计负责机构委派审计人员,可以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诸如上级部门管理不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以及审计人员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等问题,有利于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其次,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执行审计任务时,不由被审单位接待,一切经费由审计负责机构解决,可以保证审计人员在处理问题时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有利于审计队伍的建设。
总之,审计部门实行委派制度,对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鉴证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