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业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会计行为,建立健全会计秩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将起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会计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会计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会计队伍不断壮大;会计工作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会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得到加强,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会计业务范围相应扩展,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加,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受到广泛关注。会计工作在不断改革和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通过编造、篡改会计信息,以粉饰业绩、偷逃税收、转移国有资产、欺骗社会公众等。这些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宏观调控,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为此,作为指导会计工作最高准则的《会计法》,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工作实际适时修订,从法...
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业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会计行为,建立健全会计秩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将起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会计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会计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会计队伍不断壮大;会计工作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会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得到加强,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会计业务范围相应扩展,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加,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受到广泛关注。会计工作在不断改革和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通过编造、篡改会计信息,以粉饰业绩、偷逃税收、转移国有资产、欺骗社会公众等。这些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宏观调控,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为此,作为指导会计工作最高准则的《会计法》,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工作实际适时修订,从法律上规范会计行为,完善约束机制,强化监管手段,保障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修订后的《会计法》,进一步完善了会计记账规则,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强化了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制度,规范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些内容和措施,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使《会计法》在调整会计关系中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会计法》,是会计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认真学习宣传《会计法》。《会计法》不仅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也是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会计法》。不仅要使广大会计工作者了解、掌握《会计法》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还要让单位负责人、部门领导和社会有关方面了解《会计法》,使他们在明了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自觉遵守《会计法》。要通过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对会计工作的了解,提高会计法律意识,为《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和会计事业的顺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在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等基础管理制度,明确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确定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制约办法,保证会计行为规范有序和会计人员法定职责的有效行使等方面,具体落实《会计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当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制止和纠正违反会计法纪行为。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会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记账规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引导基层单位依法建账和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基层单位在贯彻实施《会计法》和会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各单位依法建账和会计核算情况,促进各单位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监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和开展业务情况,促进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程序和质量,促进会计中介机构提供客观、公正的社会服务。对做假账、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树立《会计法》的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财政部门在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中,应当取得其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总之,要通过学习和贯彻实施《会计法》,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从而推动我国会计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