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 作者: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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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什么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简称本准则)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定义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从这一定义可见:
1.本准则所指的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是指每年的12月31日结账日。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限定在一个特定的期间内,即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发生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一种补充或说明。
4.这里的财务报告是指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包括为企业内部管理当局提供的内部会计报表。
在理解这个定义时,还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我国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为12月31日,但如果母公司在国外,或子公司在国外,无论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如何确定会计年度,其向国内提供的会计报表均应按照我国对会计年度的规定,提供相应期间的会计报表,而不能以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确定的会计年度作为依据。
第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通常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
一、什么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简称本准则)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定义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从这一定义可见:
1.本准则所指的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是指每年的12月31日结账日。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限定在一个特定的期间内,即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发生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一种补充或说明。
4.这里的财务报告是指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包括为企业内部管理当局提供的内部会计报表。
在理解这个定义时,还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我国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为12月31日,但如果母公司在国外,或子公司在国外,无论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如何确定会计年度,其向国内提供的会计报表均应按照我国对会计年度的规定,提供相应期间的会计报表,而不能以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确定的会计年度作为依据。
第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通常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批准财务报告向企业外部公布的日期。这里的“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一般是指所有者、所有者中的多数、董事会或类似的管理单位。由于本准则是在上市公司的范围内施行,因此,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因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董事会有权批准对外公布财务报告。
第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所有有利和不利的事项,即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会计处理中采取同一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不是在这个特定期间内发生的全部事项,而是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有关的事项,或虽然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对企业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定义中不包括中止营业的议题,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前、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后确定的中止营业。
本准则所指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涵盖的期间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这个期间应当包括:
1.报告年度次年的1月1日至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即以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2.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日与实际对外公布日之间发生的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由此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再次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如果田此影响审计报告的内容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签署双重报告日期,即保留原定审计报告日,并就该期后事项注明新的审计报告日;或更改审计报告日期,即将原定审计报告日推迟至完成追加审计程序时的审计报告日。
例如,某上市公司1997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于1998年2月15日编制完成,注册会计师完成整个年度审计工作并签署审计报告的日期为1998年4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为1998年4月23日,财务报告实际对外公布日期为1998年4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1998年5月6日。根据本准则的规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1998年4月23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时间区间为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4月23日。该公司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为1998年4月23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1998年4月25日,如果在4月23日至25日之间发生了重大事项,按照本准则规定需要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或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经调整或说明后的财务报告再经董事会批准的报出日期为1998年4月28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1998年4月30日,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为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4月28日。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哪两类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两类,一类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情况提供进一步证据的事项;一类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事项。前者称为调整事项;后者称为非调整事项。
所谓调整事项,是指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以表明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已不再具有有用性,应依据新发生的情况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本准则没有对调整事项作出专门的定义,但给出了是否属于调整事项的判断标准,其判断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应当作为调整事项”,企业应当根据调整事项的判断标准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属于调整事项。调整事项的特点是:(1)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2)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例如,甲企业应收乙企业账款560000元,按合同约定应在1996年11月10日前偿还。在1996年12月31日结账时甲企业尚未收到这笔应收账款,并已知乙企业财务状况不佳,近期内难以偿还债务,甲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提取2%的坏账准备。1997年2月10日,在甲企业报出财务报告之前收到乙企业通知,乙企业已宣告破产,无法偿付部分欠款。这一例子表明,1997年2月10日对1996年12月31日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证据,根据1996年12月31日存在情况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应收乙企业账款中已有部分成为坏账,依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已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因此,应据此对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进行调整。
所谓非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该状况并不存在,而是期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其事项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为了对外提供更有用的会计信息,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披露这类事项,这类事项作为非调整事项。本准则未对非调整事项作出专门的定义,而是给出了判断标准,其判断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这类事项应当作为非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的特点是:(1)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完全是期后新发生的事项;(2)对理解和分析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例如,A企业应收B企业一笔货款,在1992年12月31日时,B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无显示财务困难的迹象。但在1993年1月25日,B企业发生火灾,烧毁了全部厂房、设备和存货,无法偿还A企业的货款。对于这一事项,完全是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新发生的,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如何处理
(一)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这里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相关附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除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利润外)。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3)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还应调整相关会计报表的上年数。
本准则以举例的方式,列举了属于调整事项的主要例子如下:
1.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这一事项是指,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或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时资料判断某项资产可能发生了损失或减值,但没有最后确定是否会发生,因而按照当时最好的估计金额反映在会计报表中。但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能证明该事实成立,即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减值,则应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的估计予以修正。
2.销售退回。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或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规定所销售的物资已经发出,当时认为与该项物资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货款能够收回,根据收入确认原则确认了收入并结转了相关成本。即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为已经销售,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证据证明该批已确认为销售的物资确实已经退回,应作为调整事项,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并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值得说明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销售退回,既包括报告年度销售的物资,在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也包括报告年度前销售的物资,在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但是,除了本准则规范销售退回事项外,其他的销售退回的处理原则及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执行。
3.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或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赔偿事项,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提供了新的证据,表明企业能够收到赔偿款或需要支付赔偿款,这一新的证据如果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的估计需要调整的,应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例如,甲企业与丁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中订明,甲企业应于1997年8月2日提供丁企业一批商品,由于甲企业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商品,致使丁企业发生经济损失,丁企业于1997年10月提出起诉,要求甲企业赔偿违约经济损失500000元。由于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并未作出最终判决,甲企业于1997年12月31日根据当时的资料判断可能会败诉,估计赔偿金额为200000元,并按此估计金额计入了损益。但在1998年3月1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经一审判决,甲企业需赔偿丁企业经济损失450000元,甲企业和丁企业均接受此判决,不再上诉。这一事项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有了最终的结果,因而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提供了进一步证据,这一新的证据如果表明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估计需要调整的,应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4.资产负债表日后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不包括分配方案中的股票股利,下同),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制订的财务报告所属期间的利润分配方案。通常情况下,企业在12月31日结账,需要结转年度内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计算利润,董事会根据确定的利润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企业12月31日结账并计算出利润,需要一定的时间,待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已到下一年度。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对企业12月31日存在的利润所作的分配,而审议批准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是股东大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应作为调整事项处理。如果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包括股票股利,则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能作为调整事项处理。因为,(1)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前要变更注册资金,有一定的时间间隔;(2)除权日前,发放股票股利这一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存在,故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
(二)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不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但由于事项重大,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内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当说明无法估计的理由。
本准则以举例的方式,列举了非调整事项的主要例子有:
(1)股票和债券的发行。这一事项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行股票、债券等。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是比较重大的事项,虽然这一事项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状况无关,但应对这一事项作出披露,以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情况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2)对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这一事项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决定对一个企业进行巨额投资。这一事项与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相同,也属于企业的重大事项,虽然这一事项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应对这一事项进行披露,以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对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
(3)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这一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不是企业主观上能够决定的,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但这一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不加以披露,有可能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产生误解,导致作出错误的决策。因此,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应作为一个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4)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外汇汇率的较大变动。由于企业已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当时的汇率对有关账户进行调整,因此,无论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汇率如何变化,均不应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的会计报表数字。但是,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后汇率发生较大变化,如我国1994年汇率并轨,应对由此产生的影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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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